鑑於台灣政府在未向社會大眾提供充份透明資訊以及進行全面的社會衝擊影響評估前,即匆促與中國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引發台灣社會高度疑慮。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與兩岸協議監督聯盟與民進黨立法委員,於7月25日上午召開公聽會,就服務貿易協議當中的金融、電信產業開放進行人權及民主層面的影響討論。
金融業這類屬特許性質的高度敏感產業,雖然表面上看來對於台灣就業市場的影響不大,但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會祕書長韓仕賢表示,開放中資金融來台,未來恐怕透過資金影響台灣的政經風向。他也質疑,目前主管機關對中國金融業者來台規範辦法並不健全,未來中資參股、併購台灣金融業,影響台灣金融市場的正常運作,例如透過削價競爭、參加台灣公共建設的融資情況,造成金融市場、甚致是其它公共建設的投資扭曲,台灣在這方面必須慎重對待。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常務監事顏厥安教授表示,在中國,幾乎所有行業都是「特許」的,都有國家的「監管」機構來管理。更嚴重的是,中國的監管機構自己介入經商,成為利用特權來賺錢的機構。因此台灣開放「此種」特權銀行業來台灣,一方面讓中資銀行透過「各種政商關係」,在台灣建立某種「特權」地位,這些「國營」銀行最可能是要來擔負起一些「政治任務」的。也就是說,中國的金融業在台灣,很難不配合某種政治目標來行事。因此一旦開放,擁有中共國家權力與巨大資本為後盾的中資銀行業來台,等於是開放中共的政治力,藉由金融、經濟的管道,堂而皇之的進來台灣來干預、影響台灣的民主政治。
另外,在消費者信用財務資料的隱私保障爭議上,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律師指出,不管是中資銀行來台參股、設立分行或是銀聯卡來台,都會對於我國銀行或信用卡用戶的隱私造成一定影響。台灣設有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擁有全國人民的信用及金融資料,且其查詢機制採會員自律、事後稽核的管理,並無法有效保障客戶個資,本身就是一個先天不良的制度,更可能因為中資銀行加入會員後,配合中國共產黨進行「情治監控」,形成對台灣人權及國安的雙重衝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銀聯卡來台只提供客戶諮詢服務,並無發卡。目前三家中資銀行還不是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會員,且自2009年起,聯徵中心就新加入的會員,已要求更嚴格的監督管制手段。賴中強律師則表示,銀聯卡不做發卡服務,與服貿協議的內文有出入,若真不進行發卡作業,應於協議中明文寫清楚,立法院應以決議明文排除,以免日後偷跑或發生爭議。賴律師也強調此次服貿協議的金融開放,也包括中資參股、投資台灣的銀行,中資銀行可透過參股擔任我國銀行董事,取得國人資料,而且參股對象如為2009年前已加入聯徵中心的舊銀行,聯徵中心的管控更為鬆散。限制QDII投資台灣企業時不得實質影響經營權的規定,並沒有牙齒,也極容易規避,使之形同具文,讓經濟與國家安全毫無屏障。現行台灣的個資法制根本無從管控取得國人個資而將之提供中共政府使用的中資企業。他呼籲在《銀行法》尚未修正、聯徵中心缺乏外部監督機制等問題尚未解決之前,不應開放中國銀行來台參股。
此次服務貿易協議中也包括了第二類電信類服務業及電子商務的開放,其對資訊自由流通、隱私權以及言論自由的影響非常重大。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委員會副主委虞孝成表示,目前開放的三種服務(存轉業務、存取業務、數據交換)在台灣的市場規模很小,衝擊不大。專家徐子涵則指出,中國政府近十年來,積極透過電信基礎產業的介入進行國際戰略布局,但台灣談判代表不但未認知到這方面的國際社會進展,也不知要徵詢利害關係人作好影響評估,因此在談判過程中爭取到的保障措施嚴重不足。他以英國和中國在進行資訊通訊技術談判的過程為例,中國廠商要進英國市場前,不管在資料安全或是硬體測試,都要歷經一連串的檢測程序。相對而言,台灣對於隱私與個人資料的保障,還是處在非常落後不足的狀態。
推動台灣網路中立化立法的發起人楊孝先也認為,當前的電信法已不足以處理現在資訊與電信產業匯流下的現實狀況,到底是電子商務還是通訊服務,其實很難區分。電信法的第一階段修法草案,至今兩度被政院退回通訊傳播委員會,遑論第二階段匯流法案。在目前台灣法制不足的窘境下開放兩岸電信服務業,若中國以其干預、不中立的管制政策和法令拘束,不僅可控制在中國投資的台商服務內容,也將進一步左右這些台商回到台灣本土的行為模式。
最後,台權會副會長邱文聰建議,國外在重要政策制定前會進行社會影響評估,至少包括:就業影響評估、所得重分配影響評估。在人權方面,則包括對人民的自由權、公民權的討論。本次台灣政府在簽署服務貿易之前,並未進行相關評估,因此立法院在接下來的審議過程中,應更慎重地邀請多方利害關係人、各界學者專家與民間社團,進行聽證或公聽程序,以全面討論就業、國家安全、人權等各層面的衝擊,修正相關的法律和命令,以彌補台灣現況之缺失,而非草率地逕付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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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會後新聞稿】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轉載】 顏厥安教授7/25公聽會引言稿
2013年7月26日 1:05
7/25 公聽會 - 兩岸金融、電信開放的民主人權衝擊
日 期:2013年7月25日 (四)
時 間:上午09:30~12:00
地 點: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
公聽會主題:兩岸金融、電信開放的民主人權衝擊
顏厥安(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監事;台大法律系教授)
引言稿
主席,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今天我代表「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參加這個公聽會,主要任務是針對中資(陸資)金融業來台,所可能產生對民主、法治、人權之衝擊,提出一點分析與看法。
我首先要提出三個一般性的說明。第一,這個問題相當複雜,牽涉到許多的專業,以及大量的經驗資料,我個人的研究有限,因此只能提出很有限的一些分析。不過這個問題很重要,希望立法院能多開幾次的公聽會,邀請更多學者專家來提出看法。
第二,我個人或「台灣守護民主平台」並不「反中」,正好相反的,我們都有許多中國接觸,也有許多中國朋友。我們在此要呼籲、要提醒的是,我們一定要注意所面對的「中」或中國,是哪一種中,是中國人民、中國社會,還是中國政府、中國共產黨,我們所要對之「開放」的「中國經濟」,是那一種經濟體制,所謂的「中資(陸資)銀行」,是哪一種銀行。
因此第三,我們所要提出的主張,雖然首要目標是要保護台灣人民、台灣的人權,台灣的民主法治制度。但是民主平台也非常關心,長期來看,如何真的提升中國人民的利益,保障中國人民的人權,而不是為了幾家廠商的利益,而去保護、鞏固了專制政權、中國共產黨,或者中國少數特權國營事業的利益。我相信這至少是「立法院」跨黨派的共同立場。(請注意,中華民國憲法至少也要「間接」保障到中國(大陸地區)人民的權益)
我要提出的第一點是:中國的經濟體質是資本主義,但是不是市場經濟。很多人誤以為資本主義就一定是市場經濟,這是不對的。中國就是最典型的「國家資本主義」體制,甚至可以說是「共產黨特權」之「官僚」資本主義。這幾乎已經是國際社會科學界的共識,以前還有人提出「北京共識」的說法,試圖「推銷」這種體制。這種資本主義是以共產黨官僚集團的利益為核心的資本主義,因此任何在台灣大談要對中國經濟「自由開放」的官員與學者專家,包括江宜樺院長/教授,請他們要先「認知」,並公開「承認」中國經濟的「不自由」以及「特權」特質,再來跟我們說明,如何對一個「不自由」的經濟體來「自由開放」。
我舉幾個報導來說明。紐約時報中文網7/22專欄作家連清川有篇文章〈企業家都是死刑犯〉[1],文章主要藉由因為非法集資,被處以死刑的湖南房地产商人曾成杰之案子,來說明企業家在中國的財產與生命,隨時可能不保。文章說:「中國的企業家個個幾乎都是死刑犯。這個話的意思並不是說,中國的企業家都有原罪在身,而是在變化無常的國家財經政策與營商環境之中,企業家隨時都可能在某次某種風暴之中身陷死地。」,如果是保障私有財產與人權的市場經濟體制,怎麼會有這種狀況。另外還有多篇文章提到類似問題。[2]
第二,即使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銀行業與各種金融保險業,都是「特許」行業,都要受到國家機關的「監督管理」。但是在中國,幾乎所有行業都是「特許」的,都有國家的「監管」機構來管理。更嚴重的是,中國的監管機構自己介入經商,自己就是一個利用特權來賺錢的機構。
讓我引用「金融時報」金奇先生(James Kynge)一篇文章〈在華經商繞不開的陷阱〉中的說法:「中國的許多監管機構直接參與經商。中國政府的喉舌新華社是一家企業,但也擁有相當大的監督權。教育部考試中心監管著龐大的考試市場,同時從授權的企業所舉辦的每場考試中收取費用。鐵道部長期以來是中國最大的企業之一,同時又把握著商業審批、價格及合同的裁決大權。如此種種,不一而足。
隨著監管部門與商界的界限模糊不清,企業為獲得商業審批而繳納的“行政管理費”到底是用來支撐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了,還是購買門外停泊的一排排嶄新奧迪(Audi)了,不得而知。」[3]
前述狀況可說是中國經濟體制的「常態」,在這種情況下,「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等文件中,提到的兩岸「金融管理監督機構」「貨幣管理監督機構」以及「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台」,我們如何可以相信對岸的這些「管理監督」機構,沒有涉入自身利益的瓜分,沒有利用管理特權來發財賺錢呢?在缺乏具有公信力的監管機關下,有什麼對等開放、自由競爭可言呢?
第三,中國的銀行,幾乎都是「國營行庫」,而且都是「非常賺錢」的企業。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4],目前中國只有一家民營股份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雖然近來有鼓勵民營銀行的方向,但是「從中國一些已有的嘗試看,民營資本即使佔據絕對大的股份,也很難在內部管理和決策中行使對等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根據這篇報導:「銀監會的統計數據進一步顯示,大型國有銀行與政府控股的商業銀行占商業銀行資產總規模的95%,民營銀行僅占商業銀行資產總規模的5%,其中「工、農、中、建、交」五大行[5],佔比就高達60%以上。美國《財富》雜誌7月8日公布「2013年世界500強排行榜」,中國大陸有9家銀行上榜,佔據上榜公司利潤總額的55.2%。「工、建、 農、中」四大行成為中國最賺錢企業。」
其實在健全經濟體中,銀行是要把資金貸款給獲利率最高的企業,因此銀行竟然自己最會賺錢,這是非常不正常的。因為這樣大家都把錢投資給銀行,企業不就完蛋了?
那中國的這些大型國營銀行,為何最賺錢?因為利用共產黨為主的國家資本主義「特權」地位來掌控金脈,一方面民間資本不能進入金融業,另一方面又透過「利率」管制,透過存款與放款的利差,等於是讓國營行庫「躺著」也賺錢。
那我要問的是:那台灣開放「這種」特權銀行業來台灣做什麼?這種銀行來台灣,又「想要」做什麼?
我認為有兩種最大的可能:第一,中資銀行也想透過「各種政商關係」,在台灣建立某種「特權」地位;第二,在台灣無法建立跟中國一樣巨大特權的條件下,這些「國營」銀行最可能是要來擔負起一些「政治任務」的。也就是說,中國的金融業在台灣,很難不配合某種政治目標來行事。
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金融業本來就可以發展出非常強大的「政治影響力」。即使在相對而言,制度比較健全的一些民主國家,這種金融政治影響力也非常巨大(例如美國)。更不要說台灣。一個分行的經理,就可以擁有相當的政治影響力。因此一旦開放,擁有中共國家權力與巨大資本為後盾的中資銀行業來台,我們可以高度懷疑,等於是開放中共的政治力,藉由金融、經濟的管道,堂而皇之的進來台灣來干預、影響我們的民主政治。
時間有限,以下提出我們的具體主張:
1. 金融就是人權,體制不當的金融業及其「後台」,對人權的侵害非常嚴重。因此我們強烈要求服貿協議應該列入「人權條款」。這是「民主平台」的「自由人宣言」的重要主張。
2. 必須在陸資銀行都是國營營行,以及陸資金融業很可能會配合政治目標來行動的前提下,來規劃台灣的制度因應措施。在相關法制尚未完備之前,不宜開放陸資金融業進入台灣市場。
3. 應該立專法管制金融信用資訊。目前的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是一個民法的財團法人,其業務相當重要,但是缺乏良好的法源基礎。建議應將其改造為「公法財團法人」,提高民主的可問責性,擴大董事會的公民社會參與以及監督。
4. 應考慮修改銀行法、保險法等法律,特別針對中資銀行、保險業等做明確規範,不宜都透過地位不明的「職權命令」來規範。或地位更不明不白的「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臺」來操作。就積極面而言,這對於台灣人民、台灣金融業更有保障,對中資金融業也更有保障。如果中國金融業竟然認為「法律保留」的制度不能提高對他們的保障,反而認為透過「私相授受」的方式更好,這就讓人更加懷疑其中是否有不可告人的「隱情」。
5. 目前的「政治獻金法」雖然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僱傭關係或其他生計上之利害,媒介或妨害政治獻金之捐贈」(第六條),也限制大陸以及港澳人民、法人為政治獻金(第七條),但是漏洞甚多、罰則過輕,實施迄今,沒有什麼實效。等於為中資企業,特別是金融業,開了一個可以相當自由發揮「政治影響力」的管道,一定要設法修法彌補。
以上只能針對相關問題,提出非常初步的分析與建議,由於涉及的問題非常複雜,實在需要更多的研究與修法公聽會。
但是無論如何,兩岸協議,尤其是眼前的服貿協議,絕對不能草率通過。不但一定要付委審查,而且委員會要嚴格審查,仔細審查,不但審查服貿協議條文與清單,也要一併考量相關法律以及命令是否要修改。
這是馬英九總統的老同學,現任司法院副院長的蘇永欽教授,以前就提倡過的「包裹法案」理念。包裹法案,不是囫圇吞棗的「包裹表決」,而是把一個議題相關的所有法令,都一併加以仔細考量,規劃好該如何修改調整。
現在行政機關如果非常躁進地想要儘速通過服貿協議,反而是對兩岸關係進展最不負責的作法。
[1] http://cn.nytimes.com/china/20130722/cc22lianqingchuan/
[2] 另外亦請參考FT中文網,徐瑾〈小时代的柳传志和曾成杰〉(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1433);王維嘉則在〈企业家精神与主体意识〉(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49607)提到了重慶打黑,某些企業家的慘死。
[3] 〈在华经商绕不开的陷阱〉(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1560?page=1)
[4] 吳海燕,〈民營銀行的命運取決於政府是否放權〉,紐約時報中文網2013年7月22日(http://cn.nytimes.com/china-ec/20130722/cc22privatebank/zh-hant/)
[5]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交通銀行
日 期:2013年7月25日 (四)
時 間:上午09:30~12:00
地 點: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柯建銘、立法委員高志鵬、立法委員吳秉叡、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兩岸協議監督聯盟
公聽會主題:兩岸金融、電信開放的民主人權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