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興建爭議不斷,綠色和平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今天上午發布《核災誰負責?從全球究責制度看臺灣核四廠》研究報告,指出核災一旦發生,承包興建核四廠的奇異與三菱公司完全不需負責,而《核子損害賠償法》明定營運商臺電的賠償金額上限42億新臺幣,從整體賠償看來,臺灣是先進國家中最後一名
報告發布後,數十名身穿輻射防護衣的行動者前往臺電公司遞交報告,並在臺電大樓車道屋頂拉開13.5米寬巨幅布條上寫「核災損失 $33兆924億,臺電賠得起?」諷刺臺電不顧後果堅持續建核四電廠。
核四的承包商包括奇異與三菱公司,若核災發生,承包商依法毋須負擔任何責任。目前全球僅印度要求承包商共同承擔核災賠償責任,因此,奇異公司更表示寧可放棄在印度建核電廠,也不願承擔核災責任。而最近美國加州San Onofre核電廠汽輪機出現設計失誤,導致核電廠需永久關閉,卻未見設計汽輪機的三菱公司承擔責任。
綠色和平資深專案主任古偉牧表示:「如果連承包商都不相信自己所蓋的核電廠是安全的,又憑什麼要臺灣的民眾相信?臺電是國營事業,屆時核災賠償還是納稅人的錢,等於是要受災戶自己賠自己。」
報告同時指出,若核四發生核災,50公里範圍內,包括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潛在經濟損失一年達33兆924億元,相當於2012年臺灣國內生產總值的2.4倍。其中工商與服務業佔32兆8211億元最多、觀光業2,433億元、農林漁牧則有270億元。此潛在損失尚不包括大眾健康影響、水源汙染、文教影響、停電損失以及如土地、房屋等固定資產貶值。
比較各國賠償金額發現,德國、日本、瑞士均無上限,而美國4724億、荷蘭135億、比利時118億、印度100億,都遠高於臺灣的42億新臺幣。法國雖制訂營運商34億賠償上限,但因法國受制於國際公約,一旦發生核災,整體賠償仍將有141億新臺幣。整體比較,臺灣目前只有《核子損害賠償法》規範,總賠償金額仍大幅落後其他國家。
福島核災發生迄今,賠償金額已達2兆64億日圓(6019億新臺幣)。2012年6月,東京電力公司因無法支付鉅額的賠償金,正式國有化,將核災的賠償責任轉嫁到納稅人身上。截至目前,日本政府投入東電的公帑已達3兆5,000億日圓(1兆504億新台幣)之多。日本國民不但深受核災之害,還必須要共同承擔核災賠償。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除了核災風險外,核四廠的工程更是問題重重,至今難以解決,台電正在進行的核四安檢,無法解決核四長年累積的結構性問題,最終只會淪為政府操弄詮釋的工具。為了避免更大的風險與損失,政府應直接停止核四計劃,即使要公投決定,政府也應負責在公投前正確評估核災所帶來的損失,讓民眾能瞭解真相。」
上午的活動結束後,綠色和平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亦派出近百名身穿輻射防護衣的先鋒隊,頂著豔陽在臺北市敦化南路、忠孝東路、南京東路、信義路等共12個路口斑馬線拉起4.8米寬的巨幅布條,警示民眾核災發生的危險。另有志願者在各大商圈舉大型看板,標示臺北各地距離核一、核二、核四廠距離。其中一項標示上書「核四核災發生,大臺北地區600萬人用水將遭輻射汙染」,引來許多外出用餐的上班族注目。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活動除了來自臺灣的志願者外,亦有數名來自國外的行動者加入。他們是綠色和平彩虹勇士號的船員,參與「航向彩虹,美麗明天」臺灣行程之餘,也一起響應街頭活動。彩虹勇士號於29日抵達基隆後將展開為期兩周的臺灣之旅,本周末(8/3與8/4)於基隆港開放參觀,隔周末(8/10與8/11)將於臺南安平港開放,有興趣的民眾可以上網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