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 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 loud@gmail.com。
2013/08/12
時間: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點:司法院門口(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主持人:陳昭如(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出席來賓:李晏榕律師(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 高榮志律師(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王玥好(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副執行長、研發長)
情侶間,男友以手勒緊女友脖子、拿電話線作勢綑綁、要脅恐嚇傷害女友家人而得逞的性侵害案;或者男友載女友和女方兒子到偏遠山區,毆打她和孩子使她心生恐懼,為保護兒子而同意性交等。 婚姻關係中,「丈夫在妻子睡覺意識不清而不知抗拒時,趁機猥褻,射精於妻子大腿」,或者「丈夫趁妻子擔心吵醒小孩而無法喊叫,且在其身體疲累、陰道及尿道發炎情況下,卻仍強制性交」。
婦女新知基金會於七夕情人節這天在司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並演出行動劇,踢爆法官們在親密關係性侵害訴訟上的荒謬判決。
對此,我們提出兩項訴求: 1. 打破強暴迷思:婚姻內/情侶間的強暴就是強暴! 2. 拒絕性別盲法官:法官性別意識不足,類似判決不能再發生!
面對婚內強暴與親密關係性暴力,我們的法官缺乏敏感度與性別意識,荒謬地將暴力脅迫、強制性交看作夫妻或情侶間互動的情趣與習慣,竟判決親密關係內的強暴不算強暴,彰顯出法官缺乏性別意識,更忽視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利;對此,婦女新知基金會要求司法院加強法官性別教育,落實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精神,保障性自主權,不再複製強暴迷思,夫妻與伴侶間的強暴就是強暴,不應關係不同而被合理化與忽略。
新聞聯絡人: 婦女新知基金會 開拓部主任 林秀怡 0928-822539 SYL@awakening.org.tw
主題:
活動日期:
201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