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佔領內政部 農陣再推土徵修法

2013/08/19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韋綸

經過20小時的佔領內政部行動,台灣農村陣線今晚(8/19)6點召開記者會,表示由於已達到干擾內政部運作的效果,因此正式宣布停止佔領內政部大門。農陣強調「這不是結束,而是一個開始」,未來除將持續公布馬吳江劉的每日行程,邀請民眾於各地進行干擾行動外,也將於立院下會期提出更完整的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法草案。

今日晚間5點半,台灣農村陣線召開記者會表示,佔領內政部行動將於6點結束。(攝影:陳逸婷)

經歷昨晚(8/18)2萬人齊聚凱道,要求「把國家還給人民」(相關報導),以及徹夜佔領內政部的行動後(相關報導),包括總統馬英九與內政部皆發表回應;馬英九受訪時表示,大埔爭議是「苗栗縣府的行政決定」(相關剪報),應由地方政府自行負責。對此,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提出兩點駁斥:《都市計畫法》是二級制,地方政府有「擬定權」,中央則有「核定權」,換句話說,最終決定的權利,仍掌握在內政部的都委會;而土地徵收更是必須經過內政部的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核定後,才能執行。他批評馬英九的說法,是「推卸責任」,並且展現他對制度的「一無所知!」

另外,內政部也於昨晚發布新聞稿表示「土徵條例已修正、絕非惡法」;今天下午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下午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是否以「市地重劃」取代「區段徵收」之說法(相關剪報);台北大學地政系副教授廖本全批評,內政部避談《土地徵收條例》導致的浮濫徵收行為,以及土地徵收的公益性與必要性,只談土地利用的手段,是在「混淆視聽、誤導民眾!」他表示,立院下會期農陣將提出更完整、研修過的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法草案。

「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皆為土地利用的手段,然而就公共設施項目負擔、取得土地的分配等皆有差異,最大的不同則是「區段徵收」的執行單位僅可是政府單位,而「市地重劃」則相對有彈性,可由政府部門或者民間自組重劃會辦理。

昨晚晚會後,農陣與600多名自願參與的民眾,轉往佔領內政部聯合辦公大樓南棟;今天清晨,警方一度舉牌警告,但並未實施驅離,使得佔領行動實際上「干擾」內政部日常上班,而從早上開始,就有民眾與各聲援團體輪流發言,說明各團體與活動的關聯性,群眾就在各團體的演說中迎接早晨。上午11點,在律師詹順貴的陪同下,大埔居民彭秀春、朱炳坤、柯智傳與農陣前往特偵組,按鈴控告苗栗縣長劉政鴻,告發狀上指出於其兩屆縣長任內,使苗栗縣成為全國自救會最多、人均負債第二高之縣市,並認為劉政鴻涉及之弊案,是影響社會秩序的重大貪瀆案件,要求特偵組對此展開調查。

中午過後,有獨立樂團到群眾聚集處演唱歌曲,同時由民眾自由捐助的各項物資也陸續抵達,現場氣氛溫馨,而徹夜參與抗爭的民眾,此時也找時間小憩補眠,不過,主辦單位農陣在下午4點半左右宣布佔領行動將於晚間6點結束,引來現場民眾質疑,一位民眾上台發言,說今天才佔領第一天,應該有第二天、第三天...,並質問「政府還沒被拆,結束後我們要去哪裡?」,對於突如其來的結束,表達疑惑與不滿。

不過,其他民眾則與農陣成員開始清理現場廢棄物。至於貼滿內政部建築物與地面的「拆政府」貼紙與噴漆,農陣成員傅偉哲說那是人民傳達給政府的訊息,因此「就當做沒看見吧!」

人民的不滿,貼滿內政部建築物外圍。(攝影:陳逸婷) 民眾於內政部前種植希望菜園,捍衛農鄉聯盟會長劉慶昌表示,要讓政府官員看到他們維護台灣農地、糧食的精神。(攝影:孫窮理) 下午,抗爭過後,許多人就地躺下,稍作休憩。(攝影:陳逸婷) 「貪官」(攝影:陳逸婷) 寫/貼滿標語的公佈欄。(攝影:陳逸婷) 民眾捐贈物資踴躍,現場物資充足。(攝影:陳逸婷) 內政部內外,皆有大批警力駐點守候,此外並無進一步行動。(攝影:陳逸婷) 佔領行動今日落幕,大家有緣再相見。(攝影:陳逸婷)

回應

蠻趣味了,為什麼訴求是廢掉區段徵收(大埔案)而不是廢掉一般徵收(台南鐵路東移案)? 先不要說李鴻源政治化了,光這個訴求的區別,就令人不解。

反對的正當性足夠,訴求卻令人可疑,難道一般徵收(拿錢走人),會比區段徵收(發還40%-50%土地)還要符合公益性?

訴求廢除區段徵收,是因為創造並且曾經施行此制度的歐美國家,於二次大戰後均已陸續廢除.
依我們手邊蒐集整理的文獻資料,目前極可能僅剩台灣獨存此制度,
馬英九如果關心民生,出國時,不該只調查電價來合理化其漲電價,
應該一併調查一下外國是否存有區段徵收制度.
而一般徵收制度,世界各國均仍保留,但非萬不得已,極少使用.
政府實際需要的公共建設,一般徵收已經夠用,
無需再假藉區段徵收來迫遷人民,炒作土地,
何況,單就一般徵收而言,民主國家中,台灣也用得特別浮濫,包括南鐵東移案.
所以, 訴求廢除區段徵收, 符合世界趨勢,
與藍綠無關, 別什麼事都無限上綱到藍綠!

公義不分藍綠,「南鐵事件」和「大埔事件」本質相同。。

區段徵收、一般徵收的爭議並非決定性、關鍵性的重點,真正的主要重點應該是「維護人民的居住權」、「平均地權」、「反金權」。

向為人民民主而奮鬥的廖本全教授、徐世榮教授致敬!

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都是徵收,但本質上仍有不同,否則法律上就不必另行區分。

一般徵收只能為公共利益徵收土地。公共利益是指開路、造橋、公屋等非商業利益的利「義」。

區段徵收不需以公共利益為唯一徵收目的,只需保留部份土的供公共建設使用,地方政府可將徵收的土地轉標售予私人謀利。

李鴻源居內政部長之高位,竟然無能區別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而混為一談,有愧於其月領之高祿俸。

大埔與南鐵的開發案也不相同,大埔開發案是由地方政府主導,南鐵地下化則是由中央所主導。

以區段徵收與一般徵收的補償率來論其公益性,更是繆誤的荒唐。

拒絕南鐵徵收,除了要向台南市政府表達反對徵收外,更應該要求交通部改採不需徵地的工法及施工期間居民的安全。

「一般徵收」和「區段徵收」的「性質」當然不同。

但「南鐵事件」和「大埔事件」壓迫人民的「本質」是相同的。「南鐵事件」牽涉到的人數眾多,台南市政府態度傲慢、手段陰險,更對抗議的學生與群眾暴力相向。

「本質」是指「主要」的「性質」。

但凡徵收,對徵收對象而言,都是壓迫。<br>

因此,比較不同徵收事件時,
拿是否壓迫,作為主要的比較準據,
則自然得出,都是壓迫的結論,
也就是所謂「本質相同」。<br>

這等於在說,「兩個壓迫都是壓迫」,
同義反復,沒有進行實質討論。<br>

所以,比較兩個徵收事件時,
僅止於以「壓迫」為主要判準,不夠。<br>

此際,應比較兩個事件的「壓迫」,
其「本質」,即「主要性質」之同異。<br>

另外,回應詹順貴先生的留言:
1
緊跟歐美國家,就算是符合世界趨勢嗎?
2
一個國家不涉對外政經關係的特有體制,
在討論其存廢時,將所謂「世界趨勢」,
納為主要考量因素,其理由何在?

只要有徵收,無論徵收的是不動產還是動產,當然就是一定是壓迫人民意願,強迫跟本質、性質有什麼關係?徵收又不是樂捐與不樂之捐。
實施共產主義的國家或社會資本主義的國家,禁止人民擁有私人土地,所以沒有土地徵收問題,但還是沒有政府可以徵收人民財產的法律。

按照詹律師的說法,一般徵收原來是那麼好,難怪農陣對待台南案的力道有別。

希望台南市政府接納自救會的訴求,要求行政院改採潛盾工法施工,不需要把徵收責任往自己身上攬。

大埔案 :4戶
南鐵案 :409戶

農陣只打藍不打綠。農陣可以聲援南鐵抗爭嗎?農陣是否已經無限上綱到藍綠了?

美國以法律規定“Prohibit government from taking private property for transfer to another private individual or business for purpose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or increasing tax revenue.”,所以「區段徵收」是不可行的。並且可從條文中看出,只要涉及「經濟開發」和「增加稅收」等「經濟」利益,就不能被稱為「公共」利益。
即使是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一般徵收,政府必須以市價125%的等值代價,換取民間私人土地,且所徵收的土地必須供公眾使用,以避免非必要性的徵收。

南鐵抗爭源自「徵收」與「拆遷」,導致「徵收」與「拆遷」的原因是行政院版本的工法,所以國民黨只能以藍綠之爭來模糊爭議焦點,卻不敢聲援抗爭民眾。
國民黨敢不敢挺身與農陣一起「踹共」?

我們近代的主要法律制度,幾乎都是直接或間接抄襲或參考西方法制而訂定(喝國民黨奶水漲大的藍人,可以再去讀一讀你們的國父遺教),如果被抄襲的國家後來把那個制度給廢除了,我們至少應該去研究瞭解一下,他們為何廢除?
我們研究分析的結果,區段徵收制度,確實只是助長金權共犯結構炒作地皮,當然應該跟上腳步予以廢除!
我的前次留言,從未曾歌頌一般徵收好,無法跟2013-08-26-16:48那位很難把牠當人看的東西對話.
今天佔領賴清德市長辦公室的成員之一(苦勞網今天報導相片中與賴的副秘書長對話的)就是農陣研究員許博任,
另外除大家熟知的王偉民工程師外,農陣的徐世榮教授與我均曾多次陪同自救成員與賴清德溝通並參與成大的論壇,
還一直協助打撤銷鐵路東移環評的訴訟,請心盲理盲的藍人或濫人,別在此一根本是自取其辱的藍綠問題作文章.

詹律師何其狹隘!難道非綠即藍?

反迫遷的學生與群眾應該大多數都是超越藍綠的新民主主義者。

轉載自回應「美國迫遷慘案 MOVE 事件」
2012/11/15 苦勞報導
「台北帝大」引警入校園
紹興社區居民落髮絕食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1531

1985年5月13日,美國費城 (Philadelphia) 警方為了鎮壓進步運動 MOVE 並迫遷其自治社區,悍然動員武裝警力,陸空兩路進攻其社區,因而引發激烈槍戰。為了炸毀社區的自衛防禦工事,警方更以直升機投擲炸彈,以致引發熊熊大火,造成十一名居民包括五名兒童喪生火場,燒毀六十五棟住宅。隨後警方並持槍濫射逃離火場的社區居民。

在槍戰及隨後的清場過程中,警方總共擊發了超過萬發子彈。

警方大屠殺式的攻擊,引發人權團體和進步人士的嚴厲批評。

請參考

1. MOVE -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MOVE

2. MOVE
http://www.onamove.com/

3. 25 Years Ago: Philadelphia Police Bombs MOVE Headquarters Killing 1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OU5fqRU6Kg

4. 25 Years Ago: Philadelphia Police Bombs MOVE Headquarters Killing 11, Destroying 65 Homes
http://www.democracynow.org/2010/5/13/25_years_ago_philadelphia_police_b...

5. MOVE Organization Documentary (2009)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hTPCXrgEEc

6. Philadelphia: The City that Bombed Itself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D9sqt8oIXE

7. Operation M.O.V.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FP-GUozy1o

8. Move Confrontation in Philadelphia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3BzrSVK0g

作賊的喊捉賊,到底是誰狹隘?
不過你們顛倒是非亂扣帽子的功夫,倒是非常令人敬佩!

土徵法必須落實「for public use ONLY」。

反迫遷、反徵收都是超越藍綠政黨的抗爭主題,只有執政者才會刻意以藍綠之爭模去糊焦點。難道放任政府迫遷、徵收原本就是國民黨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