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入監 毛振飛直面司法
浪漫與現實 不服從細思量

2013/09/04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前理事長毛振飛因為去年(2012)10月28日「讓雞蛋飛(相關報導)」遊行,昨天(9/3)遭到台北最高法院依據《集會遊行法》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毛振飛表示「絕對不會交罰金」,由於本案已不能再上訴,這表示依據程序進行的時間推算,他將在本月底入監服刑。這是將是繼2011年,因抗議《工會法》,在國民黨前丟牛糞而遭到判刑,選擇入監服刑20天的前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現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周佳君入監服刑後,因《集遊法》入監的第2人。

桃產總前理事長毛振飛因為去年1028「讓雞蛋飛」遊行遭判拘役20天,放棄易科罰金,即將入監。(圖為遊行中,在凱道丟雞蛋,在警方佈置的隔離網上,形成一片模糊的情形。攝影:孫窮理)

選擇入監本身就是抗爭

在這兩年的歷次抗爭中,毛振飛一共有5件案子纏身,去年10月1號蛋洗行政院(相關報導),獲不起訴處分外,12月30號,總統官邸(相關報導)、今年2月5日,台北車站臥軌(相關報導)、5月1日,行政院拉拒馬(相關報導)等3個案子,都還沒有正式進入司法訴訟程序。毛振飛表示,對這3個案子,他都以同樣的態度面對,而訴訟的結果,也將不會影響到他後續參與抗爭的態度。

毛振飛說,這一次面對訴訟,他事先已經跟律師談好,不在乎被判任何的罪,只是強調抗爭的手段「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政府的政策逼人民抗爭,毛振飛強調,丟東西是憤怒的人民直接發洩的手段,選擇不傷人的雞蛋來丟,已經是全世界最溫和的方式,在這種論述下,不採取訴訟技術為自己辯護。

放棄易科罰金,選擇入監,本身就是一種態度的宣示,也是抗爭的手段。

2009年12月30號,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前,因為抗議《工會法》丟牛糞(相關報導)的周佳君,在2011年同樣選擇放棄易科罰金,入監20天。(攝影:蕭立峻)

「警察和司法只是末端的」周佳君說,當初想要入監服刑,是「希望在自己的紀錄上留一筆」,而對於丟牛糞這些事情,在法庭裡,她也不多做辯解、也不會抱怨警察,從頭到尾就是承認,在這樣的情形下,她所質疑的是「國家的統治」,而不僅是審判的的合理性。

這一兩年下來,社會運動昇溫,當然,對於如《集會遊行法》等惡法、警力的過度使用,以及司法淪為壓制社運工具的批判是一回事,而以如何的態度,面對法律的「制裁」,又是另外一回事,桃產總總幹事姚光祖認為,「從某方面講,集會遊行的法律後果,就要直接去面對,要讓他們知道,這樣的威脅是沒有用的」。

個人的選擇與考量

不過這樣的行動,是不是可以擴大到更多的人,成為一種更廣泛的對抗策略?

周佳君認為,這種事情「每個個案不大一樣」,她自己是做了很長的準備,去經驗這個後果,面對接受「制裁」這件事情,還是因人而異的,「有的人可能會考慮不進去可以作更多的事情,有的人更需要顧慮到自己與家裡的關係…」。

而毛振飛說得更加直白,「我現在被判的是『拘役』20天,用我自己的特休假可以抵過去,而《勞基法》第12條規定,『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才能構成雇主的單方解僱要件」,也就是說,在這種情形下入監,並不會使得今年已經63歲,即將退休的毛振飛丟掉工作、連退休金都領不到。

而臥軌等「公共危險」的罪名,則有可能被判「徒刑」以上的刑罰,毛振飛說,他現在已經達到可以退休的年齡和年資,隨時可以辦理退休,只在判刑確定前退休,也一樣不會遭到解僱;他說,「現在最有條件被關的就是我」,所以在歷次抗爭中,毛振飛總願意扛起所有的責任,「要改變社會就要付出代價、抗爭不能有所謂畏懼」,不過他不鼓勵年輕人也一起被關,「他們作更多的事情」。

「不服從」的現實

抗爭動作升高,過加壓制的行動也升高,今年818,台灣農村陣線訴諸「公民不服從」,前清大動機系教授彭明輝甚至號召「監獄擠爆,法律就失效」(相關報導),已經訴諸抗爭者直接面對法律。但實際上,「面對法律」的抗爭,必須經過組織、運動策略,以及個人的諸多考慮與各種關係的處理與挑戰,恐怕也難以用抗爭的浪漫,或者所謂的「集體」來處理所有人的狀況。

9月1號,苗栗青年聯盟發動「百人自首」行動,後來因雨取消,不過接到警察局傳訊的成員,仍然在第二天拒絕到案,青年聯盟成員傅偉哲說,「集體自首」的動作,未來會跟818被傳訊的人一起行動,這個行動也是在挑戰政權的正當性,不過「自首」就會面對的將來的偵查,與可能相關的法律訴訟程序,在這方面,青年聯盟會對參與者說明清楚,希望以集體的方式來面對。但是若進入到司法程序,每一個人會有不同的狀況,恐怕也很難達到真的「集體」,這方面,聯盟的律師將會分別給予協助。

回應

痕恆難

把這篇網摘推薦到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的「公民行動」單元了: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30904/5208

好生活編按:

勞工運動,在台灣社會運動歷史長河中,是火花最壯烈的一環,可惜也是執政者利用「主流媒體」優勢,壓制抹黑最兇的一群。

從曾茂興到毛振飛,台灣有幾個重量級的工運前輩,長期拿命抗爭的精神與行動令人無比感佩、對台灣勞工人權的改善立下無數汗馬功勞,但他們的知名度,卻遠遠不如一個豆花妹或眾所矚目的偷拍犯。

這是台灣新聞人的集體失職,包括我在內。未來,好生活報將陸續介紹台灣工運史的重要人物與事蹟,想深入了解台灣勞工運動的軌跡,請多多參考:苦勞網。有經濟餘力的讀者請不吝給苦勞網必要的金援。

想瞻仰老毛進法院的風采,請參考PNN的報導:抗議薪資凍漲 毛振飛遭判刑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