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想像不家庭】專題
- 導言:王顥中〈毀廢再申論〉
- 系列一:洪凌〈置疑同志生生不息永續體:閱讀「新正常」政治與在地酷兒戰略初探〉
- 系列二:連柏翰〈不婚不家六問六答〉
- 系列三:高旭寬〈幸福與保障,不必只能在伴侶關係內〉
- 系列四:芮筆忒〈階序「性」空間〉
- 導言:陳逸婷〈專題導言:酷兒毀家,從位置出發〉
- 系列五:情僧〈給我一個談愛做愛都不穩的未來〉
- 系列六:賴麗芳〈農村+貧窮+酷兒=我不配〉
- 系列七:郭彥伯〈「毀家廢婚」作為一種實踐、立場與運動資源的重新佈署〉
- 系列八:平非〈逆行婚姻路──不做家/國代理人〉
(為)什麼是「每一個」?
今年(2013)6月26日,美國同志彷彿十万城國綿延不絕的慶典歡騰蔓延各處,鼓舞喝采於DOMA(捍衛婚姻法)與加州的prop. 8法條違憲,非生理一男一女的婚姻得到國家法律系統的正式認證。這番體現世界大同、沛然無可擋的狂喜,在知名同志藝人艾倫‧狄珍妮(Ellen DeGeneres)的臉書更新文字中取得了言簡意賅的註腳:「這是普天同慶的無比平等日,prop.8完蛋了,DOMA也解決了。恭喜每一個人,我真心誠意認為是每一個(everyone)。」 [1]
為何一條對於某些想結婚或已結婚,但受到國家體制(部份性)阻擋人們相對有利的法條解讀,該是要恭喜「每一個(人)」?我在此想對比耙梳某位朋友轉貼的另一篇文章,其中顯示了某些極右派「死異性戀」宗教狂人士搥胸頓足,婚姻就此不再是(特定)生理男女之間的特權或壓迫,因而痛心疾首地呼籲「每一個(人)」都該倍感狂怒痛切。奇異地,艾倫‧狄珍妮所指稱的「每一個」與這位右派宗教狂所認定的「每一個」,雖然各自表述且不可能真正包含每一個生物人類,但兩者宣稱操作「每一個」的語義學與言說行動(speech act)卻對稱地共構了兩股勢力。前者是道德進步主義的成熟精緻架構,運作原則為相對廣泛的接納性吸收(assimilation by inclusion);也就是說,縱使只是具備特定優渥條件的生理男男與生理女女,在國族與常態主體性的框架內取得攸關己身的利益或「幸福」,道德進步論的語境搬演將之翻譯為全體性、終結歷史流變鬥爭的目的論(teleological)美好壯觀收場。後者則以排除式殲滅(termination by exclusion)的道德保守話術出場,企圖造就「守護傳統的」、「純潔的」、「守貞虔誠的」人類再度凝聚集結動員力。到目前為止,初步評估DOMA被廢除的反應與後座力,就現今的發展趨勢看來,後者顯然倉皇落敗。
然而,若我們酷兒式歪讀(或無視含蓄修辭地拆穿)狄珍妮的「每一個」,我試圖讀出某種奇妙的言下之意,意即,此宣言下了帖子,不僅是願意且有條件過「同志如常人」的正直健康主體性才能駐足於「每一個」的陣營,更可能隱隱招喚不夠進步、不夠正確、不夠精明的「非同志」,提供某種規範性營運合作的可能性──攜手聯姻吧,唯有修改特權入場的部份經營項目,才可能讓國家資本主義與善良正直得以永垂不朽。在這場彩虹戰役中,純淨的道德保守旗幟相形失色,但那些恭賀同志們「入厝」的與時俱進聲音呢?就如同酷兒Anders Zanichkowsky在〈為何我反對婚姻平等〉(Why I Oppose Marriage Equality)[2]中的提醒,朋友的朋友不盡然是你的朋友 。藉著嘴皮服務(lip service)祝賀優越位置同志的維穩性,在這個節骨眼很是安全,然而,狂賀的甚囂塵上不等於此類聲音同等支持第三世界同志的居留、跨性別者的生命品質、性工作與任何職業同樣都是職業、甚至,不盡然支持性別跨越(gender crossing)的生活形態。
說到底,撇開表面的含蓄友善修辭,支持與倡議同志結婚(以下簡稱「同婚」)的論述系統會集中火力選擇此戰場,在於它獲得最少量的道德保守阻礙、爭取最大值的擬道德進步相挺。剝開「為純愛結婚」或「為了能為最重要的人簽署病危相關文件」等人道滿盈、催淚動情的呼喚,激發出如火如荼反DOMA事件的起源點,並不純愛百合或激情薔薇,但卻非常現實,非常取悅中產階級的思惟與運作──「整件DOMA違憲的核心官司,是84歲的溫莎(Edith Windsor)控告美國聯邦政府國稅局拒絕她的退稅申請,而這筆約35萬美金的費用,是她必須幫自己在2009年已過世的同性配偶希亞(Thea Spyer)所付的地產稅;由於她們2007年早已在紐約合法結婚,應適用仍在世配偶的賦稅豁免,但由於國稅局依法聲稱此項豁免不適用於同性婚姻,被溫莎控告『不公不義地以不同方式對待同樣是合法結婚的伴侶』。現在DOMA違憲裁決出來,溫莎便可以大方把每一分錢都拿回來。」[3]。綜合打包了私產擁有、一對一長久單偶(至某一方死去)、陽光健康好女同志、「我的婚姻伴侶的(擁有物)就是我的」等生命治理佈局,這個充滿說服性的案例清楚說明,為何制度化的同婚會讓某些同志順利進駐(只差臨門一腳的)正典人類生命禮堂。
如果我們願意至少剎那地、暫時性地讓自己與「純愛所以要結婚」、「結婚等於人權」、「我婚姻伴侶的資產就是我的」等順暢無礙資本國家主義的理路抽離,真正在今年6月26日「大勝」底下所閱讀到的,就該包含赤裸且無視邊緣生命的交易法則。反DOMA的核心目標並不真正在意每一個或每一種差異強烈同志的生命存活品質,而是篩選性地運用「平等」、「公平」、「同理」等人道主義辭彙(與實踐)來換取正典同志最後一階榮登常態中間階層(normative middle class)的墊腳鋪,底下充當墊底材料的是好同志不該不願成為的骯髒過時敗壞渣滓,都是不可能「會更好」的浮游物或殘餘(residue)。
然而,對於只支持同婚資產與單偶論述、佐以浪漫愛為糖霜的同志群體(通常並不太在意被擠壓於底層者),這樣的反思顯然是過於苛刻、唯物、以及(就良好不說破嘴的交易法則操作而言)「把一罐子蟲都掀翻開來」的反進步!在接下來的篇幅,我將就王顥中的文章〈平等的幻象〉[4],以及該文所激起的主要辯論者如同家會秘書長吳紹文之間的對話、以及伴侶盟成員許秀雯對毀家廢婚論述主體的友善喊話,納入罔兩動員的分析格局。我意欲帶出的論題在於:為何在這個良善主體紛紛出籠的歷史事件耦合點(contingency of historical events),「不要單偶不要小孩不要直線未來」的酷兒言說與實踐,不但絕對有其迫切性,更得愈發張狂,毫不妥協地持續現身。
「反」什麼?反國家婚姻體系的複數性結構之惡!
吳紹文對王顥中文章提問的重點有二。其一,在於反婚姻的解論述似乎「只是」聚焦於反同志結婚;其二,他認為批判婚姻鞏固資本主義、常態性別分布、異性戀優越的論證,當前的酷兒論證似乎並不(敢)觸及許多現行保家衛鄉的文宣戰。對於第一點,我認為吳的說法正好反向證成王文試圖鋪陳出「平等」修辭如何造就的均勻直線假象,忽略了具體時間流動與政治文化角力的非線性、皺褶橫陳、裂縫處處。在2011年,由丁乃非與劉人鵬主編的《置疑婚姻家庭連續體》出版後,迄今所生產的酷兒反婚論述從未止於(部份代全體地)反對同志結婚,然而,我們不能不正視反婚毀廢理論最容易被挪用的標靶對象,的確是中產同志,尤其是常態同志主體藉由挪用同婚的文字思想戰,將議題轉譯為「毀家廢婚論的酷兒不容許(部份)同志成家」。至於第二點,即便我在內的某些酷兒論述不時以長篇論文或相關文章進行批判性的介入與干涉,試圖拆解近年來保衛家園作戰的「家」之絕對神聖與去脈絡,但直到迄今,這些理論與行動的效果極端不樂觀:要不是被同志的激憤回應所強烈反駁,就是內部組織者雖不乏深具基進同志意識與自覺,卻得在維護大局的前提下,無法在公開場域「窩裡反」地對運動的問題性提出檢視[5]。
至於上述狄珍妮號稱「每個人」都應該被祝賀能結婚的偽命題而論,這位同志藝人實質上的說法,說到底是以鞏固某些優秀優渥同志能夠結婚(的可能性),並毫不顧惜地交換了真正激烈衝撞體制的徹底婚權(marriage as its extreme radical format),也就是,真正地,「每個人」──包括生物人與非生物人、18歲以下的人、百歲以上的人、多重配偶人、血緣親屬人、權力位置極端不均衡的合意人們──都不可以被阻止結婚的權力/權益。
說來,若我們仔細設想卡維波在2012年同志遊行聯盟「我們結/解婚吧」論壇上的說法,大意是婚姻是可以基於任何緣由因素、經由任何群體(二人或以上)所形成的結締單位[6],其基進與兇猛顯然不被當時的聽眾所留意到 。當前的婚姻論述──無論是早已成為既定性(status quo)的常態異性戀婚或者企圖入門的同婚──僅將某些條件適任的生理同性納入交配市場以供篩選,並且精緻強化了單偶純情愛、小資兩人組並肩面對險惡大千世界、擁抱小確幸的核心小家庭扶植國家再生產與後代等套招。這些糖衣般的純情幸福想像不但徹底抹除了可能深化顛覆與「變態化」既定婚姻、家庭、家園(homestead)結構的組合,例如跨性別多偶、公社形態的集團/非血緣氏族、性工作養成的婚姻連線、跨代戀老戀童婚、生理血親家人婚等等,更即時性的後果是迅速普遍地養成以下的集體性恐慌──每個人之所以欲求(必須)結婚,真實是骨子裡的政治無意識與皮層肌理表層洋溢的國民常識所戮力催眠,設法讓最大公約數的公民追隨著「沒有捧著一個常態婚姻,就會悲慘無後援老死」的粉紅國家機器訓示。
近日由保衛大埔等運動所激起的各式抗爭正持續升溫,誠然運動者在第一線的即時性投注不該被放大檢驗,但從事酷兒反社會理論的批評與補充,不該被視為攪局或「無用於運動本身」,而是可能形成從此而後彼此對話的契機,現在或許正是回頭反省部分論述操作的時候。舉例而言,大埔張藥房強拆前一週,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的一則圖文寫著:「一部分的聲援民眾在黃福記先生家門外圍牆繪製壁畫,預計繪上馬、劉、江、吳四人肖像,並寫上『馬劉江吳,毀家滅國』字樣」 [7],如此徹底的(誤)使用毀家廢婚反國族論述,甚至將其黏附於最緊扣住國家機器權力核心的政客,這樣的「反挫性修辭」(reactionary rhetorics)已然不容許反社會酷兒為了「大局」而逕採逃避、默言、顧左右而言他、自我和諧、暫且退卻等方案。在此,我必須說明,何以這場文字思想戰的主導話語如此讓我(並非統合單一的主體「我」,而是罔兩眾的複數「我」)感到不堪承受,必須坦承攤牌且展開辯論的地步。
倘若守護居住地的意識形態戰役必須是回歸最常民、最樸素、最難以不正常化結構的策略,此種操作等於讓「不要(常態)家園」的酷兒實質性成為詭異的雙身:既是被排除於常民家園體系外的守衛先鋒,卻又是守護婚姻家庭家園模式的最忠實守門員(gate-keeper)──無論是資產層面、圈地操作、溫情呼籲,或甚是「我買來的房子(我結婚的配偶)就是我的」。以上觀察多少能再度回應王顥中文章所引發吳紹文的提問[8]。就我的觀察,吳紹文的反問確實有其正當性(justification),但時間、物質與情感投資總是不均勻、充滿罅隙與龜裂。他的提問當中忽略了一點,就是在時空、物質、情慾等政治的佈局,要均勻地反對或守護某個狀態,必然遭逢守護主體的多重層次(multi-layered)認同。事實上,並不是對正典家庭意識形態的批判只座落在想要成家的同志,而是幾乎繞了整整一圈,也就是說,當前許多保家衛婚的戰場中,有相當大的比例是同志(屬性或認同的)青年軍團在打;即使這些前線戰鬥者與內部組織者不是運籌帷幄的主導者,至少是參謀團或衝鋒陷陣的主力。
如是,以下的情景成為最弔詭的現況──反毀家廢婚(也就是訴諸最正統的核心家庭安居樂業之物質文化模塑)的最強大力量,竟是倡議正典同婚且支持絕對私產制的同志主體。身為投注情感與理論來打造毀家廢婚論述的我,必須說,此種文化政治再現毋寧讓普遍同志集體性轉化為某個巨大胚胎的「代理養親」(surrogate parent),也是此胚胎的培養皿(例如象徵性的滋養子宮)。此胚胎的構造、設定、形態、看待「家」的想像與經營、對於國家的曖昧順服、以及背後的單向歷史進步論等闡述,在在與我等珍惜與持續發聲的罔兩位置分道揚鑣。即使同樣採取支持大埔四戶不該被套用虛假公共利益的國家機器強拆之立場,仍必須鄭重指出,此番文宣與思想戰略,是透過這句標語和背後濃密纏繞的物質情感文化集結體,平板且「正典化」了參與其中的同志與酷兒參與者[9]。
在各種親密居住形態當中,我們從來只能看到原生血緣與單偶結婚所構築的家庭單位被局部性代替全體。家庭的重要與否暫且存而不論,但這番設定的重要性就是被運作為「非要不可」或「反唯物」(如純愛浪漫、私密幽靜、內/外人之分...),因而無法不扁平且一元。在現行的同婚意識形態設定,家庭成員被允許有限變化,但家庭的軟硬體組件與其特質、姿態、屬性、情感投資,乃至於存在樣式,依然全面被「不可能不需要家庭」的想像所凝固為某種不可辯論且不容懷疑的被膜拜之「物」(fetish/THING):很人道、很溫情、很委婉、很不容商榷的「思惟與物質構造」。就這點而言,無論酷兒、同志與非同志,倘若不願被輕易吸納入含蓄良善健康未來直線史觀,上述的「家庭」與其居住結構就是必須被狠狠挑釁且持續撞擊的框架。如果真正願意辨認「多元」,就讓我們也一併認了以下這些:的確有不被需要/慾望的家庭(結構),也絕對有無論本質、養成、先天、後天、煉化等任何形塑成因,就是不需要(甚至厭惡恐懼)常態性家庭成員為居住模式的主體性與個人。
「新正常同婚」在台灣造就的位序政治與倫理問題性
這幾年來的擁婚派同志正典企圖透過「滑坡謬論」(slippery slope)來再生產早已被排擠、至此時更被強烈視為同婚絆腳石與羞恥異物的性別新他者(monstrous sex/gender new others),例如不斷被視為談資與多樣汙名的「亂倫、多P、性虐待、人獸交」。同時奇異的是,同婚同志主體在論證同婚的最終歷史目的末世論(finalized and teleological eschatology)的倡議過程中,聲稱目前推動的同性婚姻與多元家庭提案,終將邁向(同婚派相當敵對的)毀家廢婚實踐性,是何等不可思議地服膺「滑坡謬論」的公式,甚至成為「信仰的飛躍」(leap of faith)示範。
在此,我並非反對A到X的不可能順暢無障礙推動進行的套式(formula)。由於A(同性婚姻與多元家庭提案)擁有溫順良善健康資產等好公民特質,任何位置若是唐突聲稱,如果發生了A,就如同滾雪球地接踵發生了X(亂倫、多P、性虐待,以及在性位序可能同樣卑賤糟糕的性)也進入(必然是特定挑選性的)同性婚姻成家、報效國族的小資/中產良民陣營,對於無論是擁護或不欲「同志成家」的論述者,都不可能如此主張──即使要主張滑坡效應的「危險性」,其效果乃藉由將罔兩他者當街示眾,證成擁有常態或高階社會地位、文化高檔、經濟穩固、性別形態溫良的女男同志,絕對不同於(曾經被視為大同志共同體一部份的)罔兩性別位置。我企圖釐清的是,與其說伴侶盟真正想像了「多元性/別」並一視等同地邀約進入國家粉紅洗滌(pink wash of nationalism)陣營,毋寧說,伴侶盟一方面操作某些性別方才符合「多元」的手法,並套用讓常態民眾恐慌的「問與答」模式[10],創作出某種架空的滑坡謬論。於是伴侶盟成功地生產出同志正典,以及性別主流之外的眾多新性別賤斥他者。再者,此操作可強化以下的認識:就法律操作與國家性別主流化政策而言,允許(施恩)部份優秀良好的女男同志擁有婚姻這套內嵌包羅許多福利、優惠與保障(但卻不反問何以只有進入婚姻制度才能享用這些福利、優惠與保障?),對於相關組織者而言,直接被肯認為較可行且可欲的政治走向。
然而,伴侶盟該篇問答文字先是製作了某種滑坡謬論的焦慮與慌恐前提,再以漂白的說法回應,不啻於某種預先繳交性別清洗的投誠與保護費。費用不是從同志正典的自身內滋生締造,而是建構於所琳琅舉列的這些「變態」性實踐:「無論是從邏輯上或參照具體的外國立法例實施情形來說,一國或一地區的法律允許同性伴侶結婚,根本無法達到反對同性婚姻者聲稱的將鼓吹一夫多妻、多夫一妻、多夫多妻、亂倫或人獸交…等「性解放」結果。」
滑坡謬論的宣導與操作,不僅讓不入流的性別連一點擦邊球入場的機會都沒有;甚至,就當今階級分層細緻分明的嚴酷現狀,這幾年來進行同婚立法推動之前的「擬」同志大家族幻象,主導團體都毫不手軟、清脆俐落地撕掉。這不禁讓我必須追問,這些以「一夫多妻、多夫一妻、多夫多妻、亂倫或人獸交…等」為新賤斥性少數眾代表的標籤化與踩踏排擠效應,無非是(一)從這些卑賤的性(實踐者)榨出最後一些堪利用的汁液,提供同志正典合法無虞地進入國家/族機器的殿堂,榨出汁液後再以不願沾的口吻,將這些性視為必須被種族清洗式(genocidal)地殲滅銷毀殆盡之物。(二)就目前的政治社會現實,這些不良糟糕的性實踐者幾乎不可能取得同志正典用力攫取的婚姻入場券(早在只有生物性別一男一女的預設時,就已經具體排除某這些不乏具備生物性別一男一女的變態敗壞組合)。是以,將這些不可能的他者視為排除對象,與其是順應「無知大眾」的解說,更可能的政治無意識在於拒絕承認(disavow)的憂慮:是否,上述這些對同志正典而言不可接納的性實踐者,竟想要隨著乾淨良好的中產女男同志,順勢進入「成家」的特選營地?
無論是同情但不願/無力支持的抱歉論,或是保護管束想像的國家婦幼體系[11],兩造的共同點在於將壞性眾(multitude performing bad sex)視為象徵或實質的兒童,也就是類似但不等於具有充分人權的實體。此等將性少數「兒童化」的再挪用/監管政治,奇異地串連了近來同志正典竭盡所能求取一對一直婚姻與兒童領養權的政治投資。如同酷兒理論家李‧曖德嫚(Lee Edelman)在《不要未來:酷兒理論與死亡驅力》(No Future: Queer Theory and the Death Drive)所描摹的恨/排斥「神聖化與象徵化的兒童」(iconic and symbolic Child)之反社會酷兒位置性,此等「棄絕異性婚姻交配的繁殖未來觀」的酷兒理論非常不討好粉紅國家機器的同婚想像,曖德嫚闡述的光景戳穿了同志正典的言下之意──藉由對國家輸誠,國家同志主義(homo-nationalism)回贈給這些資源相對豐厚、條件相對中上同志的贈禮,即是這些主體念玆在玆的「平等」特權:擁有中產家園、忠貞單偶情愛、附加領養兒童的核心家庭配置。
曖德嫚奠基於後拉岡精神分析的重讀,讓他提出悲觀但毫不退縮的拒絕政治,嚴厲批評當前的中產優位同志迫不及待地邁向「未來」與「(擁有)孩童」的核心家庭模式的首要驅動力,在於否認酷兒政治的倫理與社會抗爭意義。此種邁向穩定、優勢、政治保守的趨向,棄置了酷兒政治向來對決正典性/別與各種排除主義的前哨位置,非但未對死亡欲力所編派的社會性化身(即污穢賤斥罔兩位置)有任何批判性貢獻,更迫不及待地讓主流政治以施恩態度略過同志(而且是挑選過的特定優選同志),轉而將罪犯化的位置派遣給更無資源、更被魔怪化或骯髒化的邊緣眾。就台灣目前熱烈爭取(也只願意如此熱烈爭取)單偶婚姻權的當前,不但正典化的同志主體拒絕與(相較之下的)壞性/別份子混跡共生,顯示龍蛇不可雜處的階級乾淨樣貌。代表性組織如伴侶盟在提出同性婚姻的草案記者稿,強調式地排除廣義同志不等於(當然更不可以包括)「一夫多妻、多夫一妻、多夫多妻、亂倫、人獸交」等性實踐與情慾組模。有趣的是,伴侶盟對這些非正典性/別的嫌惡如此龐然,以致於必須規避自身的第一人稱發言,捏塑或真實或虛構稻草人化身的「反對者」來進行腹語術,羅織同志國家主體踩踏新自由主義陣營「研發」的新猥褻他者,藉此以閃避「倫理失格」的議題。
接下來,我將要示範的是以伴侶盟的代表發言為例子,如何可能製造出安撫性質、收編反對與批判的「滑坡謬論」。例如:試圖宣稱性別主流的同志國家主義最終會導向「毀家廢婚」的這等悖論(paradox)。去年12月28日,在世新大學主辦的「多元性/別之實踐與挑戰」研討會上,伴侶盟發言人許秀雯在引介了同性婚姻與多元家庭的立法雛形後,結論突兀地聲稱,如此修法走向將會導致(性解放派系所願景)的「毀家廢婚」。對於在場聆聽這番說法的我,必須提出數點批判性的置疑與回應:
首先,即使對國家法律機構的細節層面所知有限,我所理解的民法修改在於包容接納(inclusion)原本無法被法條關注或看見的主體。在法條修改的過程,幾乎沒有案例是會從修改法條的歷程,激烈地驟然轉變為廢除此法條。如果許秀雯所持的立場在於召喚參與《置疑婚姻家庭連續體》的酷兒研究群,以及成為若隱若現的威脅潛伏者、性解放論述者,身為專業法律工作者的許律師應該明白,目前伴侶盟所企圖成就的同婚結構(附屬配置了慰藉性質的多元成家方案)是主流性別化的美好產物。亦即,主流化的性別群(包括異性戀女性主義者與同志正典群體)藉由進入國家治理階層的同謀與合作,打造出一個讓中產性別群能夠分享生命治理的「平等」權柄。
更該注意的是,這個結構非常有利於國家擺脫社會福利責任、更加無須打造出保障社會經濟文化底層公民權益的配套。對於無法、不想或者因為各種(個人或結構性)因素而不進入婚姻體制的公民,開放擴張允許結婚門檻的修法,不但沒有增加他們的生命品質,反而在婚姻/家庭(族)/國家的三位連續體的層疊壓力包抄下,承受更多社會壓迫與不服從的代價[12]。
值得強烈質問的是,身為國家女性主義者,其理論前提是強調國家機器(既然治理了隸屬於自身的公民)有義務保障所有公民的基本生存條件與福利。然而,以伴侶盟所提出的多元成家與限定條件的同志(暨生理異性)成婚方案,無疑會讓國家機器保障任何公民的義務愈發縮限,終究乃至於幾乎不見。家庭這個小型治理單位將成為國家機器的微型化身與複製體,促使希冀單獨生活的邊緣位置公民愈發無法獨立生存,即使不願意,也必須(被迫)尋找別的公民,使用情慾與婚姻等交換條件,就地組成小型生命共同體,以護衛自己最基本的生命品質與生存要件。
再者,如果許秀雯真的閱讀了《置疑婚姻家庭連續體》並理解相關理論,這樣天外飛來一筆的結論更讓我不解。近代稱為「(單偶排除式生物男女)婚姻」的產物,既非開天闢地、去時間地與歷史同在,而是奠基於時間不算長的晚近特定制度。以西歐國家為代表的西方第一世界,堅實形成一男一女中產單偶結合的法律認證裝置,是從啟蒙時代才啟動的思想物質劇變改造。在華人國家社會,以劉人鵬的論文〈晚清毀家廢婚論與親密關係政治〉來對照,是從晚清世代的政治文化異議份子的性/別與家國批判,奇異地滋養出(日後的)當代核心家庭基礎,以及鬥志書寫皆燦爛、惜不持久的毀廢革命論述。
若台灣同性婚姻與多元家庭方案企圖根本/基進地(radically)拆解家庭、(父系家長)宗族與國家法律機器的緊密血脈連結,與其設法讓條件相對優渥的生命投入婚姻家庭市場,或許該考慮的是該將實踐配套與論述火力趨向說服各種性/別成員:結婚不是結與不結的二分。且設法激進化各種可能的反常態、妖魔鬼怪亦能成就非單偶非小資的罔兩眾「婚家」,而不是化約還原地進入正常化的婚姻結構。此外,若是要聲稱條件優良、模範公民的女男同志加入婚姻家庭的正典結構,就能夠撼動或改寫「異性戀霸權」(heterosexual hegemony),未免太小看且高估了「異性戀霸權」。如同各種性別情慾身分主體,「異性戀」的身分是某種具備必要條件的建構,但不是任何生物男女之間的情慾交換即等同於(正典)異性戀;在國家法律機器的層面,欲成為霸權結構內的異性戀單偶婚配成員,必需符合繁複多重的社會、經濟、文化、階級、位階、時尚、年齡、血脈、利益交換等條件與配備。異性戀並非天生自然的實體,而是(如各種性別慾望)被創作生成的位置。以當前的條件論、號召文宣與動員模式來看,與其說加入婚姻市場的同志將改造「異性戀霸權」,不如說,無論單偶中產婚姻成員的生物性別為何,加入婚姻家庭連續體的動作,若不設法讓「婚姻家庭國族連續性」的定義與內容朝向同志正典不願肯認的基進酷異,同婚與異性戀等婚配成員都不可能自外於既有霸權的共謀共利。
在前面的段落中,我之所以會用「倫理失格」來定位「伴侶盟」在內的主流同志及其策略,是基於其社運活動的歷程痕跡。直到近幾年為止,即使充滿了潛台詞與內部張力,同運向來宣稱且招搖著差異政治(politics of difference),並在能挪用相關的族裔、階級、性實踐、底層邊緣主體運動時,盡量靠攏且吸收已耕作的運動資源。直到正常化同運的資產階級政治文化製造出只願意投資婚姻權、撫養權等配套的優勢同志,普遍的同運對於攀不上國家主流化的罔兩主體態度就此才為之丕變。
倘若從台灣有同志運動以來,其策略向來是張揚男女同志的階級優越與乾淨單偶趨向,甚至排除所有不夠正典的「同志」,或許目前的婚權同運即可豁免我上述的階級倫理失格議題。然而,婚姻同運在許多地方一方面展現了光鮮亮麗的排除主義,另一手卻偶而消費「一夫多妻、多夫一妻、多夫多妻、亂倫、人獸交、性虐待、多人性愛趴」等性實踐,對同志正典有好處時則加以編派拉攏,沒好處時就擺出撇清態度。在這種雙面互謀、互相翻譯的操作已達高峰的此時,正是我們認真審視性別/同志正典與國家機器的相互支援與共構共生,究竟緊密到什麼地步的關鍵時機(crucial timing),持續大聲地質疑與置疑。
最後,對於近來同家會在苦勞網對於包含我在內的數篇文章[13]之指教,還值得反思的是:華人女同版本之「子子孫孫繼承父父母母繫祖親代遺產姓氏名分」的想像,其內在包含的政治無意識,讓我聯想(但非整齊一致地對應)到酷兒理論家朱迪斯·霍伯斯坦(J. Halberstam)談及「同性戀惡質」的某一條歷史脈絡。霍伯斯坦在其著作《酷兒的敗者藝術》(The Queer Art of Failure)中舉列的「反反正典」例子是二戰時期的某些同性戀優勢族群(如白種陽剛男同,居於貴族或上階層),由於其同性戀名分之故,既是遭到迫害,但又認為自己遠高於其餘的受迫害者(尤其正是同為男同性戀的猶太人),於是發展出一些結合幻魅與自我證成的勝者狂想,例如納粹認同且倡議「種族清洗美學」的男同,就認為純種精悍的亞利安男男結締(佐以生物優生學配套的異性生殖為「基礎」)是最符合「種族優勢」的生物繁衍構造。
同家會在內的政治主體倡議並號招「同族」來壯大同志族裔成家,但並沒有意圖要讓這些「家」的外部結構與內部質地成為有可能顛覆(或至少批判)既成父系或家長制的新異古怪(innovative, recalcitrant)社會情感裝置,反而是一再強調華人祖先與三代同堂必須納入女女婚配成家的範式之內。此種聲稱儼然是套套邏輯(tautology)的展演,更在這些聲明與呼籲中,強大透露出並不改朝換代、而是繼承原有王朝資產的慾望驅力。經由原生華夏宗家(以及搭配某些高貴野蠻原民酷兒愛氏族的田野例子)所支持傳承的女女(或把其中一造換成跨性別陽剛)家譜,或許就是繼承未來宗族/家庭/家園(clan/family/homeland)的純淨高貴原始優生主體[14]。以上的可能性,就是本文與這一波反家婚理論裝置將持續拆解並試圖「變態化」的近未來家/國優位政治塑型。
「反對同性婚姻的人經常說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是為了『性解放』(無獨有偶地,反對同志教育的人也說,實施同志教育是為了鼓勵『性解放』),好像同性婚姻本身不值得作為一個目的?反對者口中所稱的『性解放』一詞往往不給予任何清楚的定義,似乎單單『性解放』一詞已足說明何以同性婚姻合法化會傷害現存(異性戀)婚姻制度。......無論是從邏輯上或參照具體的外國立法例實施情形來說,一國或一地區的法律允許同性伴侶結婚,根本無法達到反對同性婚姻者聲稱的將鼓吹一夫多妻、多夫一妻、多夫多妻、亂倫或人獸交…等『性解放』結果。我們要問既然此種因果關係根本不存在,那麼他們提出這種『性解放說』的真正目的何在?我們發現這種明顯欠缺實質因果關係的『性解放說』 事實上是在利用人們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的不了解或陌生,來製造『同性婚姻』將導致『社會秩序崩解』的集體恐懼,其功能則是用來反對同性戀本身」(黑體字是我的強調)。[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