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貴郎/基隆報導
傳聞大陸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向台灣漁業界招手進行漁業合作,基隆地區有10多家業者洽商中,引起漁業署重視,昨日函文區漁會轉知漁民,要向大陸說「NO!」以免觸法。漁業署強調,漁船如未放棄我國籍,即加入他國國籍,也涉及雙重國籍情事,均於法不合。
過去曾有業者前往大陸投資水產食品工廠,與福建魚商交易後收不到魚貨款的經驗,寧願讓政府收購漁船,結束經營漁業,也不與大陸漁業合作。
福建官方招手 10餘業者動心
最近又傳出中國大陸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正發展遠洋漁業,看好基隆地區的遠洋漁業捕撈技術,再度向業者招手,且傳聞有10多家業者洽商之事,引起漁業署關切,函文區漁會、拖網漁業協會、漁輪公會等民間漁業團體轉知會員,要向大陸擺手說「不!」
漁業署函示,目前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就國人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事宜」,都依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加以審核,並採負面表列方式,禁止台灣地區人民赴大陸投資水產活動物、各種水產製品、各種活魚及各種生鮮及冷凍漁獲生產。
有的漁民響應漁業署的籲請,有的認為假如走上與大陸漁業合作之路,也是無奈的選擇,若國內漁業景氣、政府落實挽救漁業,否則誰願與大陸漁業合作。







發表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