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億派遣預算 政府肥業者?
人事總處:無空間直聘

2013/12/05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逸婷

台灣勞工陣線與立委鄭麗君今天(12/5)召開記者會,指出去年(2012)各級政府與國營事業單位花費在「人力派遣服務」與「勞務採購」的費用高達165億,每使用一個派遣勞工,政府就需負擔135萬元,然而其中大部分的經費卻流入派遣公司口袋,勞陣直批是「肥業者、瘦勞工」,要求政府機關直接聘僱派遣勞工。不過,行政院人事總處則表示,《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限制聘僱人員上限17萬3千人、立法院也要求至明年(2014)尚需再精簡約2,792人,認為直接聘僱「已無空間」。

台灣勞工陣線與立委鄭麗君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編列161億派遣預算,卻都進入業者口袋。(攝影:陳韋綸)

勞陣統計2012年「政府電子採購網」各級政府與國營事業單位的標案,計算出總金額161.5億元,除以人事行政總處調查中央政府各機關截至2011年底使用派遣勞工11,930人,推估每位派遣工每年成本為135.3萬元;此外,勞陣也以招標契約中「行政管理費」約占6到10%,推算政府每年讓派遣公司賺取的利潤,高達9.6億元。勞陣秘書長孫友聯表示,政府每年花大錢使用派遣勞工,實際上大部分經費卻流入業者口袋,他直批「9.6億就是派遣業者的第一桶金!業者承接政府標案打下基礎後,之後就會再向民間企業擴張,造成台灣勞動派遣氾濫的現象!」

孫友聯並指出,根據「政府電子採購網」,2012年人力派遣採購決標案數共3,308件,其中高達2,692件,約81.3%是採「最低標」,等於鼓勵業者殺價競標,卻將成本轉嫁勞工,導致派遣勞工薪資不斷被壓低。

不過,對於勞陣「肥業者、瘦勞工」的指控以及引用的數據,人事行政總處在稍後也以新聞稿回應,認為與「事實不符」;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如果按照勞陣的算法,政府雇用派遣勞工月薪將高達112,810元(161.5億/11,930人/12月),與政府派遣受雇者「平均月收入相差太多」,此外,人事行政總處也反駁「大部分經費流進業者口袋」、「成本轉嫁勞工」的說法,指出政府使用派遣勞工,薪資、勞健保費用皆需按照工程委員會訂定的「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列為固定費用,並由政府機關全額支付,而所謂「行政管理費用」,則包括加班費、年終獎金、差旅費、教育訓練費、電腦租賃費、辦公事務費等等費用,不能說管理費用皆屬廠商實質獲利。

既然人事總處不認同勞陣由幾個數據推估的結論,那麼業者自政府派遣標案的真實獲利是多少?組編人力處科長李靜宜表示行政費用項目是由各機關自行編列,人事總局對於業者實際利潤「沒有做過統計」;另外,政府機關內派遣勞工的真實薪資,李靜宜則說「平均約有3萬」,而針對「政府濫用派遣勞工」的批評,她回應政府是以「人力調節機制」的態度使用派遣,「人事總處一直以來也都要求各機關使用派遣勞工,必須考量民間薪資水平,盡量保障勞工權益。」

除「肥業者」爭議,派遣勞工與政府機關編制員工的差別待遇,例如無法享有考績升等、年終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制度,以及長期使用派遣勞工的「假派遣、真僱用」的問題,其實也是政府使用派遣勞工遭遇批評的原因。立委鄭麗君表示,政府使用勞動派遣,造成政府機關內「業務給派遣、公務員變監工」的畸形現象,將使文官體系崩壞。鄭麗君並指出政府使用派遣有擴大趨勢,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機關勞務承攬與派遣勞動的預算,更高達294億,她揚言在審查預算時,將要求行政院對不新增派遣、期限內派遣回歸正常聘用,以及派遣勞工與聘僱人員「同工同酬」幾點做出通盤檢討。

李靜宜表示,政府聘僱人員受限於《總員額法》17萬3千人的上限,立法院通過此法時更做出附帶決議,要求中央政府至民國104年止中央政府需再降至16萬人,她說目前光是聘僱人員,就需再精簡約3千人,根本沒有將派遣勞工納編的空間。此外,立法院也要求政府臨時人員任用不得超過民國96年度人數,「說實話是綁手綁腳的。」對於人事總處的說法,孫友聯則強調,《總員額法》是限制「公務員總數」,但政府起碼應「直接聘用」,節省支付給派遣業者的費用,並釐清勞雇關係與責任。孫友聯說,人事總處應與立法院溝通,如果有立委反對直接聘用,「那立法院應該負起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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