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俊偉/北縣報導
遭點名的校長表示,當初是考量學生受教權,加上擔心該孕婦就要生產,卻得每天從板橋騎車來八里上課,才會基於好意希望她別考。惟勞工局認為,校長希望她退考的言論,其實已是「懷孕歧視」。
勞工局勞安條件課長周朝宗說,勞基法明訂產婦有8周的產假權益,這是政府照顧產婦的福利,怎可依此解讀有違學生受教權。
周朝宗並認為這是兩碼事,孩子受教權確實該照顧,但也不能忽視政府保障產婦的各項權利。
兩性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雇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周朝宗直說該校長「不應該」,認為校長言行其實已是「懷孕歧視」,而懷孕歧視一般也被認為就是上述法條所說的「性別歧視」。
有趣的是,每年一到母親節,很多學校都會舉辦「學童扮孕婦」的活動,孩子們在衣服裡放著汽球佯裝成孕婦,目的就是要讓孩子體驗媽媽懷孕的辛苦;對照這樁代課老師的退考事件,實在諷刺。
有教育界人士認為,校長若認為該孕婦不適合,大可在甄試時關起門來直接淘汰她即可,怎會當面勸退。
這名資深教師還直說,參加甄試是該孕婦的權益,校長所言就算是為了學生、學校及老師好,但如是公開場合談論並勸退,恐怕也屬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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