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年金化 私校教師先上路

2014/01/13

2014年01月13日22:42 【何哲欣/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天協商《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達成共識,私校教師依法退休、資遣,或繳付公保保險費滿15年,且年滿55歲以上而離職退保時,給予養老給付。

一次養老給付部分,保險年資每滿1年,給付1.2個月,最高以給付42個月為限;養老年金給付者,年資每滿1年,在給付率0.75%至1.3%之間核給,最高採計35年,總給付率最高為45.5%,修法可望在明天院會完成三讀,修法後每年受影響私校教師約1、2千人。

朝野雖原有共識,將公保年金化,但因公務人員部分,還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修正草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尚待協商,因此協商決定將公務員與私校教師分割處理,今協商通過的《公保法》修法,明定「限私立學校被保險人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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