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海二期範疇界定
「停止區段徵收,我要在地幸福」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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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9

行動:3月10日 13:00~14:00 環保署前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記者會 13:30~14:00) 會議:3月10日 14:00~ 環保署四樓會議室

總面積一千多公頃,即將強拆民宅、毀壞農田、迫遷千人的淡海新市鎮二期計畫,將在三月十日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延續會議。

為了展現捍衛環評精神、守護家園的決心,居民代表與公民團體將在環保署前,號召所有護家護鄉護土護水護山護海的伙伴們,一起向舉辦環評的環保署和主導開發的營建署,提出以下訴求:

一,替代方案不能是零方案,應該要有排除既有區段徵收方式,以生態農業、城鄉共存為核心的多元發展方案。

二,捍衛環評法制,範疇界定不能由開發單位片面決定。替代方案評估範圍、範疇界定指引表調查項目等二階環評內容,要由相關各公部門、公民團體、在地居民一起共議共識共決。

【倡議口號】

捍衛環評,守護家園 生態永續,城鄉發展 在地幸福的替代方案 不徵收,要替代 拒絕零方案,傾聽居民苦 解除禁建限建,停止區段徵收

【背景事由】

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環境影響評估,去年環保署決議進入二階。今年二月廿七日,環保署召開範疇界定會議。原定議程要討論替代方案與指引表,但是連替代方案都未能做出確定的結論,也就沒有進入指引表的討論。

會後公民團體和居民代表向環保署綜計處詢問下次會議是否會繼續確認替代方案,綜計處官員表示,將把會議中討論出的四種替代方案交給營建署,讓營建署在下次會議回報將接受哪些方案著手規劃。

公民團體和居民代表認為,依據環評法,範疇界定應該由第十條法條中所列的各方一起決定,不能由開發單位依據各方建議自行決定。

公民團體與居民代表更強調,所謂替代方案應該是就開發目的來評估和規劃,不應該被原方案侷限,只要符合原方案的目的即可,不必然要採取與原方案同樣的開發方式,否則何來替代之有?

【發起與協力團體】

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新北市淡水愛鄉協會、淡水史田野工作室、滬尾田野工作室、淡海青年陣線、台灣農村陣線、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綠色酷兒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奪回桃園青年陣線、淡江大學五虎崗社、華光社區自救會、華光社區學生訪調小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主題: 
活動日期: 
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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