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廠工人案
勞動部撤告、退錢

2014/03/10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日前法院就5個個案判定關廠工人勝訴後(相關報導),勞委會今天(3/10)宣佈,主動撤回目前尚在訴訟中的案件,而對於2012年勞委會(今勞動部)追討債務後償還的勞工,也將返還其償還金額。勞動部部長潘世偉說明決定的理由,是鑒於「維護社會和諧,避免浪費訴訟資源」,而沒有對當年這筆錢是津貼或貸款性質進一步說明。

勞動部部長潘世偉說明關廠工人案勞動部的態度。(攝影:陳韋綸)

針對5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勞動部表示將不會提起上訴,但認為該判決與過去「相關判決皆認為係私法契約」之決定迥異,此外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並申請大法官統一釋憲。勞動部表示,由於法院對於關廠工人案,仍存在不同見解,短期內對於本案屬「公法」或「私法」性質,恐怕難有最終一致的判斷,因此,為了維護社會和諧、避免訴訟浪費資源,勞委會決定撤回告訴。(勞動部新聞稿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陳秀蓮指出,勞動部今天的決定,代表政府承認對工人興訟是錯誤的,他要求潘世偉公開出面向工人道歉。陳秀蓮重申,關廠工人案起於17年前資方惡性倒閉而政府無能解決,迫使工人臥軌抗爭,才爭取到當年勞委會以貸款名義償還工人的資遣費與退休金,因此,全關連將持續監督勞動部,要求《勞動基準法》第28條修法。

「潘世偉沒有道歉前,事情不會結束!」關廠工人義務律師團曾威凱表示,今天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宣布撤告並返還款項,「但是勞委會如何定調關廠案?撤告基於甚麼理由?」他認為至今潘世偉仍未說明這筆前錢究竟是「津貼」或「貸款」。

根據勞動部統計,當年申請《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者,共計1,105名,2004年前依約還款者為480名。2012年,當時的勞委會對剩下未還款的625名工人追討債務後,又有77名工人還款、而承認債務、接受勞委會和解方案的工人則有215名。其餘的548名未還款也未接受和解方案的工人,勞委會則持續興訟,直到今天勞動部宣部主動撤告。勞動部勞資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對於2012年後勞委會追債後主動償還的工人,將返還金額,估計金額最多不超過5,000萬;對於2004年前還款的480工人,勞動部則不會返還金額。

勞委會今天並沒有對這筆錢的性質定調,仍舊以「找不到證據可資證明、求助司法途徑釐清真相」的說法,將還原事實真相的責任丟給法院。由於日前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大法官統一解釋,大法官仍可能在撤告後受理,而對這筆錢的性質做出判斷。不過律師團認為,基於法律安定性,受理機率不大。此外,日前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官錢建榮曾以維護公益為由,裁定拒絕勞委會撤告(詳見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報導),律師團認為,「法官不買單」而堅持釐清這筆錢性質,也是有可能的。律師團成員吳俊達則要求,勞動部應主動對社會說明16年前關廠案的來龍去脈,交代事實真相,事情才算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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