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1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表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其水土保持計畫案,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現況坡址排樁擋土牆之現地地形線與新北市政府核定之水土保持計畫不符,經濟部遂於 102 年 12 月核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本案水土保持計畫變更設計送本府審查中。
新北市政府依法於 103 年 2 月函轉本案水土保持計畫變更設計原審查之土木技師公會審核,該公會並於 103 年 2 月召開本案第 1 次現勘及審查會議,會議中技師公會業針對本案水土保持計畫提出審查意見,並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 103 年 3 月中旬前依審查意見修正並提送至公會辦理第 2 次審查會議,故本案正依法審查中。
據報載本府 2 月 13 日現場開會,隔天就接到公文,農業局廖榮清局長表示本府並無發公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接到的是公會審查後各委員之審查意見,廖局長表示本案新北市政府皆按山坡地水土保持規定委託土木技師公會進行專業審查,與一般建案一樣,並無特別,唯對安全性皆嚴格把關,本案俟經公會審核符合專業技術規範及安全性後,本府始據以辦理水土保持計畫核定事宜。
資料詳洽: 農業局山坡地保育科 鄭紹祥科長 1999 或 (02)29603456 分機 3132 新聞聯絡人: 陳品憲 主任 1999 或 (02)29603456 分機 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