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兩年 王家自拆組合屋
王耀德:唯一能做的選擇

2014/03/14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由於樂揚建設控告王家在原址搭建的組合屋是無權占有土地,王家在本月(3)12日繳交了1,756萬元的反擔保金後,原以為暫時解除了「二度強拆」危機,但就在昨日(14)上午,王家土地(803地號)所有權人之一的王耀德與10多名工人,拆除組合屋。王廣樹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已向法院申請「暫時狀態」的假處分,試圖以司法方式阻擋樂揚開工。樂揚方面則揚言會持續求償至少5千萬,並將隨時動工。王清泉與王廣樹目前仍留在現場,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則號召更多人15日一早前往聲援。

今晚已陸續有聲援者至現場集結。(攝影:陳韋綸)

昨天上午,王耀德與10多名舜韋建設的工人拆除的組合屋,是前年(2012)3月28日北市府代拆文林苑不同意的2戶王家後(相關報導),聲援者與王家再度拆除圍籬,於原址搭建的(相關報導),而從拆組合屋的消息被報導後,王廣樹自此無法聯繫上兒子王耀德。根據王耀德的聲明稿表示,樂揚控告王家組合屋「無權占有」之訴,於今年1月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王家敗訴後,「等於宣告王家處於完全劣勢」,由於他擔心「天價般的賠償」,將完全由他與王廣樹承擔,在不願為了提供都更盟抗爭空間而背債的情況下,「自行拆除組合屋,變成我唯一能做的選擇。」(王耀德聲明稿

下午趕至現場的王家嬸嬸王楊玉美表示,14日上午王耀德曾提到樂揚將提告求償2億元;王廣樹認為,王耀德應是受到壓力才會做出這種舉,事前他並不知道王耀德的決定。詹順貴向樂揚委任律師許獻進確認後,目前樂揚並未提出業務損失的告訴。

這樣的壓力,還包括文林苑抗爭以來,樂揚對王家及聲援者不斷提出民事、刑事訴訟,光是刑事訴訟,案數就有40件之多(相關報導)。包括王耀德與其他2位王家人,則因2012年3月底拆除樂揚的工地圍籬,一審宣判毀損罪、緩刑2年。「他就是社會歷練不夠,被這樣一弄,就嚇死了」,王廣樹感嘆。

王廣樹強調,自己決定抗爭至今,是出於對現行《都市更新條例》多數地主同意即可強拆的制度感到不滿,駁斥王家是「遭聯盟綁架」;不過,他也坦承,在328強拆後,對於是否持續抗爭,確實存在意見間的不一致;王廣樹沉重地說,強拆前原本家庭和樂,強拆後「家人卻分成正、反兩方,紛紛失態了」。

同一天稍晚,傳出樂揚可能持續對王家求償至少5千萬的金額,預計下週一(3/17)即會提告,並強調將隨時動工。樂揚也在網站上,公佈有王耀德簽名的土地點交證明書。對此,詹順貴表示,土地是王廣樹及王耀德的共同持份,王耀德無權將土地點交給樂揚,而14日傍晚,王家也向法院申請暫時狀態的假處份,試圖阻止樂揚後續的開工。

台北市都更處處長林崇傑表示,樂揚已取得建照,今日組合屋遭拆除,向建管處報核後,樂揚即可施工。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則表示,樂揚建照預計今年8月到期,但可聲請展延,如欲施工,樂揚須將新的施工計畫與示意圖送處報備,經審查核准後始可動工。邱英哲解釋,樂揚申報開工後,放樣作業因組合屋受到阻撓,目前施工圖並不包括組合屋範圍。今早王耀德拆除組合屋後,邱英哲表示,樂揚即可重新放樣,將包含原組合屋範圍的施工計畫與示意圖送處報備,建管處現勘確認後,即可施工。邱英哲表示,如果工地上仍有群眾,則屬樂揚的工地管理之責,將不會影響建管處審查其開工報備。

14日,工人怪手盤據著組合屋原址。(攝影:陳韋綸) 樂揚隨即再搭建起圍籬,圍籬上方為王清泉,直至今天凌晨都還留待於圍籬內。(攝影:陳韋綸)

回應

明明組合屋是王要德自拆,怎麼社運團體在臉書上硬要說是樂揚建設? 且二月二十二日就找好工人簽約,王家人怎麼可能不知道? 王要德談了許多社運倫理的問題,內部民主的問題,竟然都被輕輕帶過,可惜了這一篇報導。

王大伯跟王廣樹他們的確是當天才知道的,也有可能是王耀德自己跟工人簽約卻沒問過其他王家人

所有權人拆屋,難道需要其它團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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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經是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