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萬人散去後】評論系列三之一
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與民主的悖論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

自從3月18日,反對《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的運動,佔領國會議場、行政院,運動的強度前所未見。在此之前,所有反服貿的動員,都不超過千人,而3月30日,50萬群眾參與了「公民大集結」的動員,意外地創造了台灣歷史上最大的一場群眾運動。

運動訴求被收攏到程序問題

在這一場運動裡,《服貿協議》作為一個象徵的意義,要大於它的實質,這可以從運動的參與者,很少看見從《服貿協議》開放項目具體受影響的團體可以看得出來;「反服貿」的動能,是抽象的「與中國經貿整合,以及隨之而來的合併」憂慮,它的對象,除了針對「中國」之外,還有不被群眾所認可的談判代表:馬英九政府。而本來應該具有一定正當性的「反自由貿易」論述,始終難以進入到運動的正式議程當中。

運動的主旋律,是一場以反服貿為支點的反中國運動,由對中國,以及馬政權不信任,而衍生出對程序質疑的「民主」論述;而這近兩週來的發展,運動的訴求卻漸漸被收攏到形式的程序訴求上:要求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並在這個法制下進行《服貿協議》的審議,而所謂「退回」,所指的也不過是將《服貿協議》退回行政院,而不是退回中國,將之廢棄;不要說「反自由貿易」了,作為主旋律的「反中」、「反馬」,甚至「反服貿」本身,都已經消失,而被收攏在「反黑箱」的訴求中,而「反黑箱」的論述,則收攏在「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的這個訴求下面。

只要有一個符合群眾所認可的「民主程序」,《服貿協議》就是可以接受的嗎?這種說法,既便不是倒因為果,也是嚴重忽略了在這個過程中間,韓、美兩國的社會力量的作用。

對運動與民主程序的誤解

2008年,針對在《美韓FTA》談判中,韓國開放美國牛肉進口的議題,引起了大規模的抗議,5月25日,男子李炳烈自焚,6月10日,百萬人上街頭,以「燭光示威」的方式,表達抗議,這使得當時上台剛滿百日的李明博政權面臨了空前的危機,最後以放棄30月齡以上美國牛肉的進口,以平息眾怒。

在美國,同樣地,由於廉價的韓國車進口,將對已經奄奄一息的美國汽車業產生嚴重的衝擊,《美韓FTA》受到美國鋼鐵汽車工人工會(United Steel Workers,USW)持續的強烈抗議,USW的主席Leo W. Gerard,引用美國總統林肯蓋茲堡演說(The Gettysburg Address)中「民有、民治、民享」的理想,回應說:「美國有一個由一個企業治理、企業享有的民有政府」、「被貿易談判傷害得最重的人,在談判桌上沒有一個位子,而從中獲利最大的企業則有」(相關報導)。

Gerard說的話很清楚,重點在政權所代表的階級利益,不是民主程序的問題。

而台灣這一波反服貿運動的訴求,對於「民主程序」,還存在著嚴重的誤解。這我們一樣從《美韓FTA》簽署的歷程來看,2002年,美國小布希政府取得國會的「TPA授權」進行包括《美韓FTA》在內的多項自由貿易談判,「TPA授權」指的是依據美國《促進貿易推廣授權法案》(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TPA),顧名思義,它是一部促進、推動(Promote)自由貿易的法律,所採取的方法,是經由國會授權,讓總統在一定期限之內,與外國簽署自由貿易協議,這些協議帶回到國會內,進行包裹表決,省略冗長的國會程序。

2007年6月,趕在國會授權期結束之前,小布希政府與韓國簽定《美韓FTA》,但是,這種「快速通關」的邏輯,沒有辦法得到雙方國會的認可,談判再起,又經歷了五年,到了2012年,才完成整個程序。也就是說,TPA,這個所謂「特別立法」,根本是一個讓政府可以逃避既有國會監督的設計,簡言之,它破壞了,而非強化了既有的國會監督機制。事實上,自從2007年之後,美國國會就一直拒絕再對美國總統進行任何的授權。

2014/03/24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節目,黃國昌以「TPA法案」作為支持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的例證,與文化大學政治系教授楊泰順辯論。

民主的悖論

對於此點,力主「監督法制化」的中研院法律所黃國昌不知是搞錯了方向,或者是曲解了「TPA法案」,使它變成了一個支持「監督機制法制化」的重要例證,但是,顯然,這個例證,實在太過薄弱。

選擇主打程序問題,我認為有可能的原因是,首先希望淡化反中、反馬、反服貿,乃至反自由貿易的色彩,以取得群眾的最大公約數;其次,是運動的形勢並沒有如此有利,程序問題容易找到與馬政府間的折衝點,獲得階段性的成果,也容易讓馬政府與運動本身找到下台階。這些理由,我認為可以理解,但如此,卻帶來在這場運動中,對「民主」詮釋的一個悖論。

會產生如此大規模、高強度的社會運動,起因於制度的失效,這個失效,不僅僅是因為程序上的不完備,而且也因為在現在的兩黨政治結構下,無法完成對自由貿易協議的有效監督,一旦制度完成,又回到這個政治結構下,去進行審議,頂多只是提供反對黨一個舞台,而到時結果如仍不樂觀,運動又從哪裡來的正當性和動員力去進行反制?

更重要的問題是,行動者自己是如何看待「民主」,這個在這場運動的檯面上,被唯一高舉出來的價值?運動本身本就是對體制無法實現民主的反制,那麼為什麼是回過頭去要體制自己去修改遊戲規則、再自己重新審議,而不是用運動的力量來監督、壓迫體制,以完成運動的目標—無論這個目標是反中、反馬、反服貿,或者反自由貿易。

為什麼連行動者都不能將社會運動本身視為民主(至少是)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在運動中實現民主,而動不動想要回到體制裏面解決?這種接近自我放棄的思維,最後的結果,也只能是把球做給既存的反對勢力,來進行收割。

棋局已殘

3月30日,當史上最多的50萬人出現,其實完全不是這場運動的高潮,相反地,它已是強弩之末,當人潮散去,馬政府也無須再作任何讓步,而佔領行動在間歇的大雨裡,面臨嚴苛的耐力考驗。在此,我想對仍執守於立院議場內外的朋友說一句,你們辛苦了,兩週來,你們的堅持與勇氣,讓人敬佩,但是,棋局已殘,該是時候重整價值、論述、隊伍,重新轉進出發的時候了。

歷史會如何記住這段時間發生的一切,我不知道,但是,我們必須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