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舉辦「禁止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開發客房數達二十間以上旅館(飯店、賓館)、觀光旅館、休閒農場或客房數達十六間以上民宿之行為」草案公聽會,環團首先抗議環保署黑箱作業。
綠色酷兒協會秘書長王鐘銘表示,為何環保署未將公聽會【資訊上網】,上星期五環團抗議後才上網,涉黑箱作業與放水圖利,要求道歉並再於北(新北市)、中(台中)、南(台南)、東(屏東)分別再召開公聽會。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根據環保署網站資料,「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共有49個。49 個「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中,面積超過10公頃的有20個,其中超過100公頃的僅有 4 個。面積最大的是「高屏溪大樹攔河堰」,面積499公頃,其次是「板新鳶山堰」446公頃。其他29個面積都不到10公頃。基本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的地區對飲用水水質都有直接而迫切的影響。在這個範圍內,任何旅館、民宿都不應該存在。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表示,根據環保署資料,「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共有86個(其中本島69個),其中面積500 公頃以下的有52個,它們的情況類似「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對飲用水水質有直接而迫切的影響,應該禁止任何旅館或民宿之設立。而於34個面積500 公頃以上中,有5個面積廣達一萬公頃以上,而以「高屏溪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面積最大;超過17.5萬公頃其他四個是曾文水庫、石門水庫、南化水庫與苗栗的田美水庫。面積五百公頃以上者,除已有禁止規定外,環保署應積極修法,增加各種不同區域內之旅館與民宿客房數總量之管制與限制,並應要求設置汙水專管到水源區外。
彰化醫療界聯盟理事吳君真表示,環團質疑環保署修法在圖利護航【服貿】簽署後之中國旅遊業,環保署應以義大世界為戒,限制飲用水保護區開發,草率修法無異加速判定水庫死亡。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不能草率開放水源區開發,一旦放行就難以回復,環保署應保關加嚴,而非草率修法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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