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Chicago Herald and Examiner 的報導,當"Shoeless Joe" Jackson離開法庭的時候,一個小男孩抓住 Jackson 的手臂,跟著他往街道走,並懇求 Joe 說:
『Say it ain't so, Joe, Say,it ain't so.』
那是 1920 年9 月,1919 年 World Series White Sox 收錢打放水球的醜聞爆發(黑襪事件Black Sox Scandal,也是美國職棒史上最黑暗的一頁。)。這名小孩絕望的呼喊道出了整個國家球迷的心聲,但是被稱為棒球史上最偉大的打者的 Jackson 這次讓小男孩失望了,也讓所有美國球迷失望。
有關賀陳旦連任董事長之會議記錄,請參閱中華電信公司網站:
http://www.cht.com.tw/CompanyCat.php?Module=NormalArticle&CatID=768&Page...
案由:請推選本公司董事長。
選舉結果:
一、廖董事正村建議:「由賀陳董事旦繼續擔任本公司
第5屆董事會董事長」。
二、全體出席董事14人一致鼓掌全數通過同意:「由
賀陳董事旦擔任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第5屆
董事會董事長」。
原來如此!
董事會是沒有投票,因為沒有人反對賀陳旦繼續擔任董事長!
全體出席董事14人(包括作為勞工董事的張大理事長?)「一致」彭掌全數通過!
若張理事長真的反對,那只有這個可能:
資方片面竄改會議記錄!(張緒中什麼不好學,就學這個?)那麼,張理事長更應該率電信工會用盡各種方式抗議啊?沒有?那是為什麼?
那位「路過苦勞」朋友,你也挺行的嘛,說什麼「如果張緒中投票給賀陳旦,我們叫他下台」,原來你早就知道董事會不是用「投票」的方式,而是用比投票更無異議的「鼓掌」方式啊!也就是說,會議中不見張理事長杯葛,會議進行得如此順利!而你說這種說,分明是不要他下台,也就是說,你也支持賀陳旦續任董事嘛!
講那麼多,原來你們真的是資方!
苦勞應該將這個討論區的回應也放在最新回應區吧?否則,對於兩方尚未浧清的言論都是不公平的!
關於電信工會網站上
http://www.ctwu.org.tw/images_news03/960822news.pdf
對於會務人員反的的回應
我是這麼認為啦
因為當初會務人員用墳場一詞本來就有打擊工會的意圖
讓人聯想中華電信工會是一個非常糟糕的職場
所以他們為了自清,提出相關資料作為證明
我真的認為沒有什麼不對,又或者是雙方都不是很對
什麼東西關什麼屁事本來就是主觀的認定啊
為什麼要求工作人員不要遲到就是一種戕害人權的作為
又為什麼公布待遇可以說明工會沒有虧待員工
這都是一種主觀設定下的攻防
說起來任何一方都可以認定對方講的是個屁事
做為第三者,我覺得這個事件中勞資雙方都有自己奸惡的意圖
所以我一定也沒有要偏幫哪一方的預設
要是爭議中的會務人員認為這侵犯隱私
這就太好了,豈不是工會又暴露了一項缺點
你們應該偷偷的見獵心喜,然後義正嚴詞的正式公開的提出告訴
而不是在這邊跳腳耍潑皮無賴,這個手段太低了
又或者,你們也可以很好心的建議工會
為了證明中華電信工會沒有虧待員工
除了公布爭議人等的薪資外,也應該公布理事長等管理幹部的薪資
我覺得如果你們這樣訴求也是合理的
我也很希望見識一下中華電信工會整體吃了員工多少民脂民膏
簡單講就是這樣
如果你們看了很不爽要繼續跳腳發怒
那我也沒辦法
因為我相信我說的是許多旁觀者的意見
如果你們認為我應該更站在勞方立場
那就請拿出更有正當性與更高標準的規範出來
只是在這裡謾罵
只會讓自己的尊嚴更淪喪
如果目前苦勞網沒有設定討論區的列表頁面的話,能不能至少把目前幾個開設的特別討論區公布在首頁,不然這種不方便的措施對使用者實在很不友善!
我是發表「出勤狀況關個人薪資什麼屁事?」一文的作者,我既是路人,也是第三者,也就是說,我的個人言論與爭議雙方都亳無關聯。
關於我的言論之中出現的情緒性漫罵字眼(即口頭語「屁事」一辭),個人詚承言論失當,對於也作為旁觀者的路人丙若有任何失敬之處,本人在此公開道歉。
然而,關於路人丙的言論「什麼東西關什麼東西屁事本來就屬主觀認定」,個人深感無法認同,亦對人權應為客觀實體的價值無法在台灣社會落實一事深感遺撼。爭議之中的出勤管理模式(也就是說,個人以為,所爭議者並非如路人丙所言,為「要求人不可以遲到」一事)以及其他管理階層所實行的管理模式是否符合人權,並不能由主觀詮釋與認定成其判決,然而訟頌程續往往緩不濟急,走上抗爭一路實所難免,個人以為,這也是一般的勞工抗爭運動會出現的原因。
我個人不認同路人丙能代表「許多的旁觀者」的意見,至少有旁觀者─我認為,這個抗爭行動是正義的,而資方公開個人薪資與出勤狀況作為為自身管理失當的辯護性舉證,是可恥的、是打壓人權的卑劣行為。而我的主觀認定是否符合客觀事實,留待社會檢驗。
我是發表「出勤狀況關個人薪資什麼屁事?」一文的作者,我既是路人,也是第三者,也就是說,我的個人言論與爭議雙方都亳無關聯。
關於我的言論之中出現的情緒性漫罵字眼(即口頭語「屁事」一辭),個人詚承言論失當,對於也作為旁觀者的路人丙若有任何失敬之處,本人在此公開道歉。
然而,關於路人丙的言論「什麼東西關什麼東西屁事本來就屬主觀認定」,個人深感無法認同,亦對人權應為客觀實體的價值無法在台灣社會落實一事深感遺撼。爭議之中的出勤管理模式(也就是說,個人以為,所爭議者並非如路人丙所言,為「要求人不可以遲到」一事)以及其他管理階層所實行的管理模式是否符合人權,並不能由主觀詮釋與認定成其判決,然而訟頌程續往往緩不濟急,走上抗爭一路實所難免,個人以為,這也是一般的勞工抗爭運動會出現的原因。
我個人不認同路人丙能代表「許多的旁觀者」的意見,至少有旁觀者─我認為,這個抗爭行動是正義的,而資方公開個人薪資與出勤狀況作為為自身管理失當的辯護性舉證,是可恥的、是打壓人權的卑劣行為。而我的主觀認定是否符合客觀事實,留待社會檢驗。
原來這樣不會出現在首頁的最新回應上,這樣實在太好了。
什麼公平不公平,苦勞網的回應區被你們這些兩方謾罵的人洗版,其它回應都看不到,對其它的回應人才不公平。
人不要太自私啦
真的建議各位,如果覺得這些互相攻訐抹黑的回應被藏起來很可惜,可以好好寫篇文章投稿,看得人也多,更可以拼上首頁。
老實說,看了各位拿一些有的沒有的資料然後拼命放大來互相質疑,真的非常膩了,一點意義都沒有。
署名屁事的這位朋友
你認為爭議雙方有哪一邊
企圖將爭議重點以比較客觀的方式呈現出來以求取公評嗎?
個人認為都很有限
所以我說都是主觀,我認為並無不當之處
我並沒說主觀就不能提出爭議
只是你採用比較主觀的方式來爭議管理制度或什麼的
比較難以公評的方式來獲致正義
一大堆洩憤的言詞只是讓你自己感覺很爽
你當然可以說上法庭對勞工不利
我認同
要採取抗爭或勞資爭議的方式爭取權益
我認同
不然我就不會愛上苦勞網看熱鬧了嘛
可是如果你們主張的正義都這麼偏狹與脫離現實
別說我不支持,恐怕身邊自己同事都很難說服
正義不是光用來說服自己人的
動不動就用屁啦、賊啦去抹黑與貶低自己不同的言論
這樣很爽嗎?這樣可以爭取更多支持嗎?
版上有些號稱支持電信工會者的言論
那種非理性的程度到了幾乎讓人以為是好事者反串的
結果你們是把自己的程度降低到跟他們一樣
這種實現正義的方式
自己不覺得很可笑嗎?
致 傻瓜ING : 梁皇寶懺還真厚?梁皇寶懺一點也不厚的,是您的眼光離書太近了!聽了您一席話說真格的,確實有點不知所云。七月鬼門開,鬼的神通在經典記載祂是與神一樣的,甚至過之而不及!因為鬼兄鬼姐活動的地塊是比神更接近人,祂們很會作怪,脫序的神通(鬼跡)表現常常會讓牠以為祂就是無上尊者,鬼魔皆會運用類神通來迷惑六根飄浮的眾生,所以牠的信徒會比正道之神多;惜 鬼門關的時候就是審判這些忘了牠是誰的時候了。您了解其中的奧妙嗎?承天禪寺法會才不會虛行,否則無任何功德!
您在文內對張先生著墨很多,個人倒是認為您應該到中華電工走走與反對派去與聊聊這個人,或到他的出身地與他的直接主管談一談,人性的真面目只有在他的原始單位才能顯現。個人對張先生認識不多,只是感覺不實在有點說不上來的假,如果他是真的工運人士為何他走不出中華電信工會?如果他是所謂真正的勞權悍將,他們所聘用的勞工又何必甘冒去職的風險上台指責訴說?今年五一號召會員上街指責他的董事長,卻在隔月的董事會以董事身份進入董事會,至今未曾聽說他有在董事會反對賀陳旦連任。「人,寫起來只有兩劃,做起來卻很難喔。」
致 老哥:
根據 Chicago Herald and Examiner 的報導,當"Shoeless Joe" Jackson離開法庭的時候,一個小男孩抓住 Jackson 的手臂,跟著他往街道走,並懇求 Joe 說:
『Say it ain't so, Joe, Say,it ain't so.』
那是 1920 年9 月,1919 年 World Series White Sox 收錢打放水球的醜聞爆發(黑襪事件Black Sox Scandal,也是美國職棒史上最黑暗的一頁。)。這名小孩絕望的呼喊道出了整個國家球迷的心聲,但是被稱為棒球史上最偉大的打者的 Jackson 這次讓小男孩失望了,也讓所有美國球迷失望。
隨鄉民進來看熱鬧至今,小男孩的那句話,也許可以代表傻瓜現在的心情。
原本已經轉台到香港去看熱鬧,怎知老哥竟對傻瓜的胡言亂語提出指教,還貼了二次,令傻瓜深覺有種若不回應實對不住老哥之感,且縱令別人的戲熱熱鬧鬧,還是自己土地上的戲最能打動人心。(畢竟孩子再醜也是自己的。)
言論是要負責的,在哪邊都是如此,而以下的文字均是以苦勞網關於此次中華電信勞資爭議的文章與回應作為推論的基礎,也許有些冗長,也請老哥耐一下性子。
傻瓜目前能掌握的事實是工會對於會議記錄遲遲無法確認,也一直保持沈默,對此,傻瓜的建議是那就繼續沈默下去吧!反正撐完九月就結束了。
Why? 發起人三個,有二個在九月中契約就會屆滿,邱羽凡(95.9.27進用,一年一聘)、陳文育(96.6.21進用,試用期間三個月),三個走掉兩個,應該也沒啥戲唱,工會自然會回復到以往的和平。
曾聽過一句戲言:「最可怕的資方是從工人階級變成資本家的資方。」
關於這點,工會的資方扮演的還真是稱職,資方該有的步驟的大致都有了,把這步完成就更完美了。
但對照起2007/08/14 中華電信工會新聞稿
「4、張理事長會上公開聲明:…..其本人若有打壓結社人權及分化行為,願意立即辭去中華電信公司現有工作(會務人員游世菁可作證)。」
一份會議記錄的確認可以延宕這麼久,是不是種分化行為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在勞工抗爭運動中,時間常常不是站在勞方這邊。
但傻瓜猜想,應該不會有這事。可能性有二:
1.根本沒有分化行為,一切只是幻覺。
2.這聲明只是種選舉語言,聽聽就好,只有傻瓜才會相信,承諾是要被遵守的。君不見台灣聰明的政治人物,對於承諾是用怎麼樣的態度來面對,又聞張理事長有意進軍政壇,趁早調整心情也是好的。
但相較起會議記錄冷處理,傻瓜想斗膽建議,張理事長對於董事會投票之事最好能有說明,
理由如下:
1.首先此事涉及到廣大會員權益,並非私德之事,用一句抹黑帶過,沒啥說服力。
2.參2007/08/22 中國時報 獨立董事 假獨立真圖利
張緒中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
「…筆者認為,產業民主或勞工董事的引進,比獨立董事更為有效防止企業腐敗。主要有兩個理由:一、勞工董事比獨立董事更清楚企業經營的真相,比較不會受到經營者提供資訊的誤導與欺瞞,在資訊獲得上更有優勢,同時更能把基層實務所面臨的問題反映到最高層決策者。二、勞工董事比獨立董事對企業更有「同舟一命」的認同感,因此更有強烈動機督促企業自我改善。」
文中,張理事長大力宣揚產業民主與勞工董事的好處(且不論這制度之良窳),再對照起96/06/15有關賀陳旦先生連任董事長之會議記錄:
「二、全體出席董事14人一致鼓掌全數通過同意:「由賀陳董事旦擔任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第5屆董事會董事長」。」
對照投票結果,令傻瓜甚感疑惑,難不成勞工董事的好處就是鼓掌?而早上的股東大會上那些轟轟烈烈的場景是怎樣(演心酸的嗎?),光心境轉折的內心戲應該就足以拍部電影了!
而相較董事還有鼓掌運動身心之權,工會其他理事在此勞資爭議似乎沒啥存在感(徹底Dororo化嗎?),原來這就是工會的民主化嗎?
又,張理事長在追求利潤為目標的企業中都極力鼓吹產業民主,舉重以明輕,在非營利導向的工會組織中,不更應實踐嗎?依稀記得張理事長說過,「董事會換,經理會走,最希望公司永續經營的是勞工。」那「會希望工會永續經營的不也應該是會務人員這群勞工嗎?」而對照起目前的作法,よくわからないね!!
假使說著連自己都不相信的言語,要如何去感動(馬 扁?)其他人呢?連笨如傻瓜之流,都會有此疑問,(畢竟人被呼弄久了,也會學聰明一點),更遑論其他聰明才智之士。而人性是很脆弱的,一旦信任感開始動搖,許多奇奇怪怪的念頭就會開始浮現了,這對張理事長從政為勞工喉舌之路,或將成為隱憂,張理事長不可不慎!
關於聯誼會部分,版上或有朋友以性別譏之,傻瓜有不同想法。沒唸過啥女權主義的書,但就傻瓜個人的成長過程中,不論是生活或工作上,均有幸遇到許多傑出的女性,使傻瓜深深以為,女性是不會輸給男性的,且在有些事更勝於男性。至少就此事而言,傻瓜自問自己,若自己是會務人員的話,應該就是「暗看」在心裡,沒勇氣跳出來的那群勞工吧!光敢跳出來發聲這點,就值得喝采(Bravo),更何況還正處於隨時會有被資方不當勞動行為的可能性。
お疲れ様でした! 頑張れ!
老哥以類神通之喻點吾,使傻瓜領會甚深,願以一則小故事回獻給老哥:
有二位菩薩發願要度一切有情眾生,但法門不同,一位選擇先成佛再來度眾生;另一位是選擇度完一切眾生再成佛,那位也就是發下「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此廣大悲願的地藏菩薩。
朝著自己相信的路往前走,哪種方法都行。不過,千萬不要以先成佛的心態來度眾生,這樣除了自己會度的粉…,眾生也會被騙得很不爽;如此一來眾生不會被度,自己也不會成佛的,傻瓜是這樣認為的。
老哥雖說,鬼門關會有審判之時,但誰又能擔保其審判是不是真的公正呢?不然世人為什麼要燒紙錢呢?
行文至此,收音機正好是點播節目,聽著音樂聲,令傻瓜不禁也想點歌送給二造,以感謝雙方,在此勞資爭議事件中,令傻瓜深有體悟。
TO聯誼會:“奶茶”劉若英的「為愛痴狂」
TO工會:無印良品的「是妳變了嗎」
以上
TO樓上的:
本人在中華電信工會係擔任研究處處長乙職,依勞基法之規定應為不定期勞動契約,故並無所謂九月底就契約期滿應予離職之問題;另陳文育雖在試用期,但試用期滿與契約之終止係二回事,一切均應回歸勞基法終止保護之規定,故吾等二位並無九月底離開工會之事。
謹澄清如上。
真的覺得陳文育跟邱羽凡很好笑
明明一個是口頭契約一年
一個是試用期三個月
覺得人家條件不好又死皮爛臉不想離開
真的是兩個提早更年期的莫名奇妙女人!
今天終於見識到後生可畏!
一個如果不是為了區區預告工資?
一個如果不是為了試用期滿想繼續待?
怎會說話顛來倒去?
滿口正義
呼朋引友的
嫌人家嫌到咬牙切齒
卻又想黏人黏著不放
這是個怎樣的一個景象啊?!
在7月份工會的勞教課上
張理事長可是再三誇讚王小姐、邱小姐
事隔一個多月
看了工會上演的這場鬥爭
不禁令人唏噓
張理事長
在此給您一個真誠的建議
人心隔肚皮
不要以為有能力的人就適合我們工會
品德是最重要的
縱有律師資格,又如何?
這十幾年來
你滿頭烏絲變白髮
我們好些老同事聚會時都深深為你不捨!
不管別人如何貶抑你,誣衊你
老同事依舊挺你
你要多保重!!
老同事
一個獨裁的理事長果然不是一時造成的,而是成千上萬個鄉愿的會員創作成果!
樓上的,不要再害我們的理事長愈陷愈深了!
事發已經快一個月,理事長執迷不悟就算了,
會員不出來號召會員大會罷免理事長也算了,
你還繼續助紂為虐(除非樓上又是張、莊裝路人的回文...),
我看我還是快點換工作、換工會,以免被鄉愿的會員和獨裁的理事長作掉啊。
老會員
律師哪有啥了不起的呢?
是啊﹗律師沒啥了不起的。
連有專業法律知識的勞工在捍衛自身勞動權益與尊嚴上,都是如此困難,
其他不懂法律知識的勞工,可想而知...
律師真的沒啥了不起的。
整天幫會員爭取權利與尊嚴,自己面臨到同樣處境時,想起身捍衛自己信仰的價
值之際,反而因懂法律知識而被嘲諷,這是何等諷刺之事。
律師真的沒啥了不起的。
幫著資方好好控制勞方,用幾個法院判決﹑行政函釋﹑法條,就可以爽爽的賺,
又有名望,反正我國的司法實務界萬古亙新,也沒啥勞動法保護勞工的精神,幹
嘛花上大把青春歲月去研讀那該死的日耳曼語,妄想去求取勞動法的知識,來提
升我國的勞動法的水準,保護勞工。
律師真的沒啥了不起的。
當勞工都不想當勞工時,還在那死命地勞工教育宣傳勞工意識,縱令知道唯有
團結才是勞工生存唯一的路,在全球化浪潮下更是如此之際,但難道不知道少了
背叛與分化勞工是無法寫出勞工運動史的,而歷史會不斷的重演的。
律師真的沒啥了不起的。
自以為真能靠一枝筆與一張嘴來挑戰這世上不公不義之事,到頭來發覺其實沒有
多少人想改變現狀,甚有多少人因此不公不義的制度獲取利益,在與敵人對戰之
時,在後面捅刀扯後腿,這群人中有許多身份叫做勞工。
恩,律師還真是沒啥了不起的。
這件事本來就不是什麼勞資爭議!
什麼「工會幹部複製資方的思維」,那來那麼複雜的學問呢?
不就是管理態度不佳嘛!道歉啦!怎還沒完沒了呢?
電信工會現在仍是個合議型的組織,制度面的訴求,本來就不是張理事長一個人說了算的事!
訴求確認總需要時間,如此不斷在媒體上無限上綱,要脅誰呢?
有人連電信工會會員也都一起罵進去了!這又是什麼跟什麼呢?
每個NPO團體就其所選出的領導人,依其個人特性本來都有其各自獨特的管理之「道」!
各位既自許為運動型的會務人員,就如同「政務官」,既然「道」不同,本不相「為謀」!
電信工會如果真有那麼惡質,三位會務人員還留念什麼呢?
有價值的「政務官」還怕沒人起用嗎?如果「志」向相同,也許將來還有「合作」的可能!
扯什麼依法呢?有點格調點,留給弱式勞工一點指望嘛!
別忘了!爾等既自許為運動型的會務人員,不就是立志受僱於弱式勞工,為弱式勞工打拼嗎?那來那麼強烈的咒怨呢?
如果每個運動型的會務人員都像這樣子,弱式勞工何敢指望呢?
既有崇高的理想,何苦費那麼大的精神在這裏勞勞相鬥?何時了呢?真沒別的事情可以做了嗎?
現行環境對弱式勞工不合理的事多如牛毛,找需要的、「志同道合」的NPO,去實踐理想不是更踏實嗎?
電信工會幹部的道德情操,就留給電信工會內部自己去操心;留給歷史去探討吧!
我常常在想「苦勞網」這個名字還真貼切!
勞工啊!勞工!你的名字就苦在「勞勞相鬥」;苦在「不團結」!
苦勞!苦勞!永遠的苦勞啊?!
看了那麼多,還是攪不懂,我在私人公司上班,老闆規定打卡的時間過就要扣錢
好像對又好像不對,不過上班就是照規定上班,沒辦法准時到就要先說一下或者準備請假。
我想請問一下:
貴工會是規定幾點要打卡?
有照規定打卡嗎?
妳們真好命,這要在外面,老闆早叫妳滾蛋了。
要錢就是照規定上下班,加班要有加班費,沒有加班費我不一定加班,但是我的工作要能跟的上進度,請問妳們都有加班費嗎?
吵要吵的有理,遲到就要乖一點免的被老闆釘上,這樣的罵來罵去,還要先看看自己站的住腳嗎?自己有沒有犯規在先?
如果有還敢鬧,就是硬ㄠ
如果願意回應就回應。
總而言之一句話:有犯錯就乖一點免的頭路沒了還在強辭奪理
貓...乖一點,準時上下班,包你工作穩穩的!
我說一句實在話:
看了中華電信這樣狗咬狗的吠來吠去,基本上我的分析如下:
一、先說這位律師資格的邱:你們幾位是因為上班遲到被罰不高興嗎?如果是的話,換妳當老闆,妳的員工遲到妳當如何處理呢?我在勞工界那麼久,沒看過因為遲到被罰而一狀告到勞工局的,你有律師資格應該了解這點,別把律師都搞臭了。
二、中華電信裡肯定有兩派以上的派系在鬥爭,而始作俑者者一定是所謂的資方派甚至是公司發起的,要不然一個工讀生或者實習生在犯錯以後還會如此大膽的發表抗議日誌,鐵定後面有人要搞垮目前的工會理事長。
三、看過五一遊行的畫面及所有相關的報導,中華電信也不過是個掛羊頭賣狗肉的公司,大愛電視裡的公益廣告也滿諷刺的。如果老闆能妥善處理勞工政策,工會基本上是沒有舞台可以發揮的,當一家公司的工會能佔據社會頭條,想必這家公司也是爛到極點,就像台鐵罷工一樣,資方好好處理勞方的問題,誰不想好好上班呢?
四、我沒參加貴公司的股東大會,光看新聞就好像全都是電信工會在搞鬼,但聽我朋友回來轉述以後,還真的發現新聞的可靠性以經蕩然無存,因此我不知道在貴工會裡那麼派系的狀況下,誰說的才是真相,我想只有去參加股東大會的人才知道。
最後只想說:一家公司不照顧員工,甚至有員工幫公司在欺壓員工的公司,已經存活不久了,不過妳們要求賀陳旦下台已經不是難事,忍耐一下,520以後他一定下台,而且他好像不是謝系或馬系的人馬,因此建議電信工會所有會員,不論你是幫員工打拼的還是幫公司打壓員工的、或者是乖乖牌不具任何資格者,一定要為自己的飯碗打拼,更要團結!因為妳們才是公司的中流抵柱,工會強壯員工才有福氣。壯大的工會可以帶著會員為公司打拼、更可以跟公司派平起平坐,加油!
電信工會多的是剛出社會就待到結婚生子,十幾來現在還在待的會務人員
自己待不到一年,甚至有還待不到三個月,就在那邊弄一些似是而非的大道理,搞得自己像是很偉大很崇高的樣子
別把自己的草莓屬性說成人家打壓勞動人權
真有那麼崇高嗎?草莓就草莓背!什麼勞運界的公共財?啐!
致本會理、監事會全體弟兄:
主旨:有關邱、王、陳三位會務人員以 「中華電信工會會務人員聯誼會」名義,以污蔑的方式指控「自主工會竟淪為勞動人權墳場?」發難乙案,常務理事會通竟過所謂九點共識,因違背程序正義原則,請理、監事會 儘速召開會議予以駁回,請查照。
說明:
1.「正義」是我輩從是工運的核心價值,而唯有在「程序正義原則」下,勞工運動才有「正義」可言!
2.邱、王、陳三位會務人員自2007/08/07起連續發表七篇文章,訴求從四項到五項再到九項,造成外界對電信工會諸多誤解,對電信工會形象造成莫大的負面假象影'響。
3.本案訴求歸結為兩個問題點:
a.會務管理制度。
b.領導階層管理態度。
4.針對「會務管理制度」乙節,眾所皆知電信工會制度可以說NPO界內首屈一指,容有不週之處,依「程序正義原則」,理應先從理、監事會陳情。然而該連聯宜會,逕予媒體批露,並以「自主工會竟淪為勞動人權墳場?」如此強烈文詞 詆毀指控自主工會,身為自主工會幹部的一員,豈能毫無感覺視而不見?
所謂「程序」優於「實質」,本案 不僅「程序不正義」,「實質訴求」更幾盡詆毀之能事,且進而漫天開價的地步!
5.本案常務理事會本應予駁回,導入「正常程序」,而竟任其挾媒體要脅,當事人得了便宜竟還在媒體上公然賣乖,理、監事會豈可再不聞不問?
6.至若張理事長領導管理態度不佳乙節,純為個人領導風格,與自主工會何干?且張理事長亦公開道歉並聲明反省,然而將近三個禮拜以來,連續發表七篇幾近詆毀之能事的文章,且在常務理事會通過九項訴求後,佔了便宜復賣乖,簡直視自主工會為無物!
7.本案苦勞網網友既諸多指責「工會內部不正義」,然常務理事會竟妥協在在「程序不正義」下的污衊指控,草率通過該會九項訴求?正好座實外界「工會內部不正義」的指控!
8.電信工會每場抗爭活動從來沒有在「程序不正義」情況下發動,針對本案也不能不講求「程序正義」!「程序不正義」理應先予駁回再更審方符合「程序正義原則」?
9.建請速請召開理、監事會,並請張理事長先予迴避,做成以下決議:
a.本案常務理事會通過九項訴求先予駁回,並函請該聯誼會,重新整理確切訴求 後,依正常程序向本理事會陳情辦理,事涉代表大會職權者,再轉請代表大會審議。
b.基於認同NPO原則,邱、王、陳三位運動型會務人員,既無法認同本會制度暨領導階層管理風格,為免影響本會會務持續正常運作,試用期滿或聘約到期即不再續聘。今後聘僱人員應予審慎甄選後,再送理事會復審任用。
10.任何團體內部多多少少難免會有一些問題,但本案與是否打壓勞動人權根本毫無關聯,且本案也絕不只是張理事長或莊秘書長個人的事,人家指控的可是電信自主工會,而自主工會絕不等於張理事長或莊秘書長個人,事關本會聲譽,及每位電信員工不能再壞的評價,理、監事會有責任釐清外界混淆的視聽,必要時張理事長及莊秘書長以外的每位理、監事也應發表的聯合聲明,以正視聽,否則下屆選舉必有對手及外界聯合作文章,影響自主工會選戰。
樓上的朋友貼的那篇,不知來源為何?可否明示?是您在這裡抒發一己之見,還是張理事長或者電信工會哪位幹部對全體理監事發出的正式公函?如果是前者,那不值一駁,您儘管自己方便去;如果是後者,那就有趣了。
如果張理事長連常務理事會的決議都不肯認帳、連常務理事會的會議記錄都不敢簽字確認,還要動員、召開理監事會議來推翻常務理事會的決議,那也實在是太逗趣了。假設理事會、監事會再度確認了上次張理事長不敢確認的決議,張理事長是不是又要為此來召開臨時代表大會來推翻理事會的決議?聯誼會的九點訴求,既然在常務理事會上已經達成共識,何以又發這份函來對聯誼會極盡侮辱誹謗之能事?
另外,上面的「aa4400」的留言已經開啟了一條新的抹黑戰線。原來這次電信工會內的勞資爭議,除了可以把聯誼會抹成全總、全產總、工委會、連結等任何你想得到的大工會或工運團體在後面撐腰指導之外,還可以多加一項:資方以及資方派的工會幹部!這簡直令人啼笑皆非。到底是聯誼會的會務人員們太神武英明,以致於理應身經百戰的電信工會高層突然發作了如此嚴重的被迫害妄想症,還是電信工會向來標榜的戰力其實只是紙老虎與空殼子,碰到勇於挑戰不合理的管理方式及勞動條件的會務人員,就潰不成軍了?
回應樓上
抱歉未講明出處
此為電信工會內部某幹部對全體理監事發出的正式信函
信函是本人所發,what?!也是我本人!
放馬過來!
Re:可恥!先生Or小姐
可否現身請教,本人所發信函究竟那裏侮辱詆誨了誰?
這封信是寄給我自己的弟兄,竟然有人神通廣大攔截下來貼在此處,可否也一併現身?
先聲明:我純粹是路人,這個留言不想挺任何一方,也不想得罪誰,純粹是心中有些疑問想和鄭大哥討論討論,想更多了解而已。所以鄭大哥,我沒有要放什麼馬過去,請別介意!
我的疑問只是:為何這樣的抗爭活動是一種程序不正義?
他們可以在理監事會陳情?為什麼可以?不懂?他們應該不像電信工會一樣有一席「勞工董事」可以出席「董事會」那樣出席「理監事會」吧?難道有「會務理事」一職嗎?我是真的不懂啦,純粹請教哦。
因為,如果會務的要求沒有被排入理監事會議程,就無法往上陳情啦,就算在理監事會上攔橋陳情,就像電信股東大會發生的事情一樣,因為沒有排入議程,在你這樣的邏輯之下,一樣都是「程序不正義」吧?
我的意思是,如果張理事長真的不願處理會務的爭議,那他們該如何在程序正義的原則之下往上陳情?我純粹請教,真的只是想看懂哦。
另外,因為前陣子有收到他們寫的「抗爭記實」,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他們所敍述的啦。但如果是,好像早在7/25就發生了爭議,8/1勞資雙方開會中,他們的訴求就已經被駁回,8/7更是因為理事長召開無預警的會議,要進一步片面取消彈性上班制度,並對其採定直接影響年底績效考核的作法之後,他們的一連串抗爭活動才這樣展開的。這些似乎常務們都應知情,似乎不像你所說的這麼「直接」耶?
因為按照工會章程(他們說的,我不知道是否為真),會務的勞動條件是「理事會的職權」,而不是理事長的職權。如果理事會授權理事長這樣自行裁定片面取消彈性上班制,那他們把張理事長的行徑解讀為自主工會的行徑,應該沒有問題,因為理事會已授權。而他們訴諸媒體可能也不是什麼程序不正義的事,因為理事會已授權張理事長的裁定。因為我想他們的爭議連應該是進不了會員大會的議程吧?
如果理事長沒有被這樣授權,那麼,就理事長就應該要按照程序原則,應該在8/1的內部會議之後,就將此「管理制度」的爭議訴諸「理監事會」啊?因為勞動條件是理事會的職權,應該要先開理事會再對他們的訴求進行裁定吧?如果是這樣,他們訴諸媒體是有這麼一點你所認定的程序不正義啦,但是,這好像是因為張理事長程序不正在先吧?或是說,是因為張理事長的程序不正義逼使他們訴諸媒體的吧?我純粹是請教哦,真的只是不懂哦。
最後,小弟還有一個小小的疑問:理事會後,張理事長想改原先會議記錄,你覺得到底程序正不正義啊?理事會開會這麼久了,會議記錄還沒出來,這個程序,到底正不正義啊?
我真的是看不懂啦,純粹想請教您,若有得罪的地方,小弟在這裏先求您原諒啦!
『電信工會每場抗爭活動從來沒有在「程序不正義」情況下發動』!
真的假的?不會吧?
股東大會的戲碼「程序正義」?場子都快被鬧翻了!會議主持人的嘜都被直接搶走了,這樣還「程序正義」?至少不符合議事規則吧!?
鬥爭就鬥爭,少講一些五四三啦!當年要不是黨外人士程序不正義,我們今天還在萬年國會咧!
要求程序正義一向都是資方與統治者的語言,想做資方早點說啦!
這就是我們親眼看到的:勞方成為資方之後,真的比資方還要資方!
那才是真的坐實了「工會內部不正義」的指控。
如果你的信被電信工會採納。
以上人員都請現身賜教!
我是阿中!看不出來喔!
昨天教你上來回應的不是這樣,搞清楚狀況好不好!
原來貴工會是真的有派人手監督、洗版
難怪,我才想說為什麼這件事的焦點一直被模糊
流於攻擊特定三個人的口水戰
讓我們這些真正想討論的人沒辦法好好討論
還望鄭大哥能予以自重,感謝
自重者請現身賜教!
◎戲棚下
晨日初起,每當我踏進中華電信工會時,總是快步埋頭栽進三樓的文件堆裡,並非因為我維持了高昂的工作士氣,而是沉重矛盾的內心尋求一種瀕死的麻醉。這種港劇般的離奇生活,出自於名人張緒中親自導演,若非我果決離職,這齣工運界的金光大戲,仍在我的生命經驗中遲不下檔。
距憤而離職幾年後的今天,當我無意識地經過工會那棟藍色建築時,瞥見大廳內的「勞動尊嚴」大字、與外牆上那「普世的價值」布條,在我心中依然閃過一絲當年乍到時的悸動。每個身攜所學的工作者,挾其一份單純的理想,踏入這塊號稱工運界最神聖的灘頭堡–中華電信工會,在求得糊口薪資的同時,莫不希望亦能在社會正義與勞工權益上出點心力。
無奈「因誤會而結合」一再上演,會務人員在幫會員爭取勞動權益的當下,回身猛然驚覺,自己勞動條件的基石早被掏空,而這種既惡劣又高明的手段,竟出自本營的主帥!這種錯愕與徬徨,使我漸把那巍峨聳動的口號–勞動尊嚴,視為工會內部的無聲背景,那是種悲劇,更是種羞赧!加上工會內不斷形塑的強人領政風格,讓我不禁憶起,原來成就了張緒中的工運功名錄,竟是壓制會務人員勞動權益最具魔力的符咒。
張緒中曾言:「媒體和立院是當今兩大毒瘤。」如今觀來,他卻相當樂於成為毒瘤的一份子。密集的曝光度使他被封為「工運新星」、「政論名嘴」,在媒體上操控議題的能力確有其獨到之處,而最主要能使他一躍而上的原因,在於他相當熟稔媒體產製過程與政壇生態:
1. 媒體因惡性競爭所造成的議題嗜血性,使得媒體常常聚焦於被激化的議題表面,張緒中擅於在適當時機丟出關鍵話語投其所好,再經由周邊關係運作下,往往就能使他與媒體間成為相互依存之關係。
2. 國內政壇長期處於「藍綠色盲」的框架下,張緒中總打著「工運運動者」的大纛,並標榜自己深耕的工運正道慘遭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大政權打壓,於是突顯出他自身的正當性與救世主的形象,企圖在藍綠光譜狹縫中,分到一塊屬於他的政治版圖。
在張緒中身邊共事的時間裡,我察覺到工會體制內部分人士正沉浸在這位「新生代政客」的餘蔭之下欣悅不已,在往自己臉上貼金戴銀的同時,卻不知道張緒中早已利用工會的資源滋育茁壯、投身社會毒瘤的志業,並玷辱了工運的淨土。
張緒中對外的場合裡,其言行的內容本質常有其自創的風格,總以「工會內部之民主決議」為他自己背書,來搏得外界的尊敬。我明瞭會員權益的急迫性,更欽佩工會許多幹部的質樸務實,但以一個列席內部決策的會務人員來看,張緒中正是拿此二點暗迫工會幹部,致使任何決議只要對其不利都可推翻,對其有利就能以他個人意志全力執行。張緒中操縱工會以內部民主之名、大行獨裁之實,幹部若有嘶啞,張緒中立刻罩上「兄弟相挺之情」測試忠誠度,若再不識相,則倏然祭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血滴子,丟出資方的黑帽,將「兄弟們」打入萬丈深淵供人唾棄。張緒中玩弄體制的能力應執當今牛耳,他個人更精益求
精,讓這種把戲成為一門藝術,操之自如。
我們的會務團隊,被張緒中視為一種「工人政府」的縮影,以政務官、事務官來區隔。在他的金鑾殿下,自有一位堪其使喚的「內廷輔政大臣」,而能與張緒中唱得一口默契十足的雙口相聲者,則非莊炳棠莫屬。中華電信工會的成功史,其實就是一部會務人員爭取勞動權益的血淚史,每當抗爭蜂起的時候,總有大眾認為在「全國最自主的工會」發生,正是「強將之下無弱兵」的寫照,認為工會的自主精神喚起內部的良性抗爭。但卻無人知曉,「將帥無能累死三軍」是會務人員每天所必經之遭遇,莊炳棠之短視、無能、擅鬥的毛病屢次癱瘓會務人員的工作意志,而所謂會務的內部民主,在會務人員看來不過是一句意淫罷了。
我必須承認,莊炳棠幫主子掩護所編織的綿密火網,的確讓他有資格成為張緒中生命裡的Mr.Right,這種無瑕的天生絕配,我由衷的祈禱天佑工會。
一位野心家的事蹟已成為神話,而「勞動尊嚴」在內部會務只是個童話。張緒中所一再捍衛的自主、尊嚴、工運聖戰與純潔人格,在明年選舉的前夕,不只是一場聲光俱足野台戲,更是一段噁心的囈語。
Re:樓上「工運金光大戲 緒中唱作俱佳」
從閣下文裏,已透露你的身份,原來你的離職的真正原因在此................,
用這樣的方式表達對張理事長的一些看法,雖然感到有些遺憾,但鄭某願意在此做一些回應。
首先,閣下所陳張理事長種種,張理事長既已公開道歉並表明深切反省,閣下何妨於往後查其言,觀其行呢?
至於文中所指:「,......部分人士正沉浸在這位「新生代政客」的餘蔭之下欣悅不已,在往自己臉上貼金戴銀........」恐怕得說清楚一些。
再者,邱、王、陳還有閣下,鄭某不只一次聽到他對你們的重視和肯定,從你們表現來看,也確實堪稱工運界裏的奇葩,勞工運動強而有力的Power!只是,照這樣看來,電信工會確實無福消受這種會反噬的「神兵利器」!
至於閣下,當時不說明離職的本意,且既已表現「合則留,不合者去」的風範,所謂君子絕交不出惡言,於今再於此Po貼此文,自是美中不足,著實令人遺憾..................
閣下如果還有什麼話,在此依究不便表明身分,可以寄到我的E_Mail:khjbsret@xuite.net
中華電信召開96年股東常會及第一次董事會選舉董事長
中華電信公司本(六)月十五日上午九時假該公司板橋訓練所舉行九十六年股東常會。會議由董事長賀陳旦主持,出席股數共8,529,701,044股,占中華電信總發行股份之百分之88.33。
會中除承認該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外,並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現金減資案、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案、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正案及選舉出交通部代表人賀陳旦、游芳來、呂學錦、賈玉輝、謝潮儀、黃秋桂、鍾樂民、鄭優、黃安捷及張緒中等10席董事;蔡志宏、陳錦村、葉疏等3席獨立董事;及台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閻永安、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會代表人朱富美及黃永傳等3席監察人。
至於股東最關切的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該公司股東會通過配發董事、監察人現金酬勞新台幣35,903,408元;員工配發現金紅利新台幣1,256,619,285元;普通股及特別股股東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的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股利及3.58元的現金股利。
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交通部代表人賀陳旦先生及呂學錦先生續任董事長及總經理。
to 署名:可恥
原本在苦勞網想要看看現在勞工還有什麼可以準備支援的,沒想到去搜尋到電信工會的抗爭日誌,本想報著學習的心情拜讀大作,但沒想到居然是會務人員控告工會的文章。
我想請問一下這為署名可恥的先生或小姐,您是中華電信的員工或產業工會的會務人員嗎?我先承認我不是中華電信裡的人,但是我有多位朋友是中華電信的員工,有處長級的朋友也有最基層的員工朋友,從他們的口中知道電信工會裡有所謂的自主工會【也就是目前執政的,而最具領航的一直都是現任理事長張緒中】,還有親資方的團結工聯【頭頭是誰好像大家都不清處】自主工會堅決反對民營化,團結工聯卻非常贊成民營化,而這兩派人馬到處較勁、相互攻擊!但是民營化以後大家罵聲不斷,以我這個外人來說,我真佩服自主工會反對的理由。
張緒中的名號當然響噹噹如雷灌耳,看著他帶著大家拜訪東造訪西的幫大家爭取東西,這也是台灣目前所有產業工會裡面power最強的工會。姑且不論他有沒有任何的意圖,光看他股東大會上搶下賀陳旦先生的麥克風,畢竟他是有擔當的!連許多處長級的朋友都說他搶的時機相當準。
若以他的行事風格應當是個火爆浪子型的領導風格,相當容易得罪人,但是要扳倒他應該不簡單,所以我想中華電信目前所有的爭議都是拜當初簽下的『團體協約』之功勞,請問當今世上有那一份團體協約可以保障古往今來的員工權益?又有那本團體協約讓所有不利於員工的政策無法順利實施而得以保障?這也不得不讓人佩服研議團體協約內容的這一群人。我不知道我從朋有口中得知的內容對不對?
請問這為署名可恥的先生小姐:如果這些會務人員在私人機關上班的話已經被老闆辭了,他們還在嗎?【沒人可以告訴我答案】如果工會處理的方法不對導致失去工作,可以到台北市勞工局提勞資爭議,這是最直接也是打擊張理事長最好的方法,我不懂她們為何不去提勞資爭議反而選擇這種超級笨的方法表達他們的訴求?而你們這些表面支持這些會務人員的人居然沒人教她們,反而跟他們一樣笨到在這裡放話?對這些人有幫助嗎?
最後再問一次:她們是不是已經被解僱?如果已經被解僱,上網說一下!感恩!
呵!看了以上朋友的回應還真嚇了傻瓜一大跳。心想,不會吧!順口亂講的鳥招,居然也可以被當作至寶,作為主張,真是受寵若驚,傻瓜也有出頭天。
但傻瓜也自我反省,是不是文筆不好,過於冗長,才讓這些朋友,看了第一段就跳出去了,關於剩下的二個議題:
「確認會議記錄的延宕」、
「董事會投票事件」
似乎視若無睹,無所回應,難不成會有「選擇性失明」這種病嗎?
秉持著「愚者千慮,必有一得」,傻瓜決定繼續發聲,盡到進來看熱鬧的義務。
先來談「確認會議記錄的延宕」這個議題好了:
掉個書袋一下先,就傻瓜理解的「程序正義原則」為:「一個人在裁判機關作出對其利益有利或者不利的裁判時,至少能夠處於一種可與裁判者就如何對待他的問題進行理性的協商的地位,即強調尊重程序參與者作為自我、負責和理性主體的地位,要求裁判機構與他一起參與裁判結論的形成過程,向他論証裁判結論的合理性和正當性,從而使他成為裁判結論制作過程中的協商者、對話者和被說服者,其作為人的尊嚴和價值得到充分的尊重。」
而鄭大哥在文中所極力強調的「程序正義原則」,對照前後文,我猜想反而跟我國實務界所認「權利事項不得罷工」背後的意涵相類似,罷工等自力救濟手段必須是在窮盡一切國家所提供之法律救濟途徑後,始得動用之解決方式,也就是所謂最後手段性原則(ultima ratio)。
而聯誼會成員並未先依窮盡一切工會正常程序陳情,擅自於媒體批露,有違鄭大哥所謂的「程序正義原則」。
且先不論勞工抗爭運動是否要順法鬥爭這個大「災」問的問題,若基於鄭大哥對程序正義的理解的前提下,我不認為聯誼會有違反鄭大哥所謂的程序正義之嫌。
詳參會務人員聯誼會網站http://ctwu-solidarity.myweb.hinet.net/index.html,依其所載相關的抗爭記實,聯誼會其實已經多次向工會管理高層反應,但只是遲遲未獲工會高層善意回應。
而個人覺得關鍵的是8/15常務理事會本已達成多項重要勞資共識,文中也說抗爭即將落幕,卻因8/16張理事長會後擅改會議記錄,使得會議記錄的確認一直延宕至今。
張理事長是否有權片面更改理事會的協商結論?從鄭大哥說「電信工會現在仍是個合議型的組織,制度面的訴求,本來就不是張理事長一個人說了算的事!」這段話,反面推論,若理事會合意通過的協商結論,張理事長並無權更改。
傻瓜只是覺得還原當時的現場應該不會太難,把原稿、張理事長修改的版本、以及後來不是也有駐會常務理、監事來重新聽錄音帶確認會議記錄的版本嗎?三個版本拿來對照,有必要時,那就來勘驗當天會議的錄音帶,這年頭不是流行勘驗錄音帶嗎?勘驗完若真不幸如抗爭日誌中所說的,是張理事長片面更改理事會的協商結論時,這樣不就恰恰構成工會方面無正當理由拒絕誠信協商嗎?那究竟是誰「程序不正義」?
第二個議題「董事會投票事件」
我們先來看一些在中華電信公司網站所公布的訊息
http://www.cht.com.tw/CompanyCat.php?Module=NormalArticle&CatID=768&Page...
1.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第十四條 董事對於表決之議案,經提出具體之反對理由者得提出書面聲明,其事由並應載明於議事錄。
這條很白話,董事對於表決之議案不贊成者,有權提書面聲明,該聲明會載明於議事錄。
2.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重要決議(95/3/28)
案由九:擬訂董事長、總經理報酬如說明,提請 公決。
決議:一、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請經理部門依規定程序辦理。
二、張董事緒中表示不同意見:
目前多數同仁感受變相減薪,而董事長及總經理在公司整體績效未顯現前,卻反而大幅 調薪且溯及既往,將影響員工工作士氣及社會觀感,應待日後經營績效顯現後再議。若本案要執行,不合理之績效考核辦法,七成員工再怎麼努力也無法晉級調薪,應同時討論檢討。
張理事長是董事,在董事會中對於訂董事長、總經理報酬的議案,表示不同意見,雖然議案最後通過,但張理事長的不同意見也被載明議事錄上。
3.本公司第5屆董事會第1次會議重要決議(96/06/15)
選舉事項:
案由:請推選本公司董事長。
選舉結果:
一、廖董事正村建議:「由賀陳董事旦繼續擔任本公司第5屆董事會董事長」。
二、全體出席董事14人一致鼓掌全數通過同意:「由賀陳董事旦擔任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第5屆 董事會董事長」。
張理事長是董事,在這件推舉賀陳旦董事連任中華電信董事長的議案中,沒有張理事長反對或提出不同意見的書面記錄。換言之,若張理事長出席董事會的話,張理事長也鼓了掌。
第九條
董事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並至少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十八條
董事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董事、監察人及相關列席人員。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董事會簽到簿為議事錄之一部分,應永久保存。
這兩條是說,這些開會的紀錄都有留著的意思。
再來看看這些在中華電信工會網站上的訊息
http://www.ctwu.org.tw/content/news/accessorise/284.asp?sn=265
http://www.ctwu.org.tw/images_news03/960615news.pdf
http://www.ctwu.org.tw/images_news03/960416news.pdf
看完心情如何呢?就傻瓜而言,好像回到阿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發票被踢爆造假的心情。景氣不好,可以說是大環境影響;政務無法推動,可以認為是在野黨扯後腿;政策反反覆覆,還可以牽拖說是新手上路。總之,傻瓜總是會找到安慰自己的理由,來說服自己,台灣的民主化得來不易,要多給阿扁機會,犯點錯無可厚非,畢竟他可是「台灣之子」呢!是我們台灣民主成就的里程碑!但直到發票案爆發後,傻瓜發覺真的找不到理由繼續再「情義相挺」這位阿扁總統,畢竟,收不收發票的決定權是屬於阿扁跟阿珍啊!
那換個角度,如果傻瓜是會務人員,公開場合被辱罵,用「刀子口,豆腐心」或心直口快的領導風格解釋,由於當過兵,會暗幹在心裡,但能接受;少報加班費,跟我說就當作是為廣大弱勢勞工盡份心力,那我也會爽爽的作;超時加班,我會當我是菜鳥,能多學一樣是一樣,反正能幫助到廣大弱勢勞工,實踐自己的理念,又能餬口飯吃,一舉兩得,摸蛤仔兼洗褲,多好。
直到在網路上隨手找到這些資料,傻瓜也不知道要說什麼了。畢竟手是長在自己手上。
只想問,不是有反對的權利嗎?即使賀陳旦先生仍然會連任董事長,還是可以表明立場啊!為什麼手拍的下去呢?為什麼?
那些93%的民意,那些遊行、股東會的抗爭,那位「同仁」,又算什麼呢?
如果這是預先就想要的結果,早點說,今天可能也不會有這些紛爭了(不用動員、不用加班、也不用付加班費,大家省錢又省力,樂的輕鬆),就跟我們的職棒一樣,還是會看的,只是調整好心態就可以了。
算是傻瓜沒福氣吧!還真後悔自己手太貝戈戈,讓我心情真的down到谷底,人生有那麼多痛苦、不完美,有件值得追求、依戀的美好事物,沈醉在其中不是很好嗎?傻瓜還真恨我自己,沒事幹嗎要醒過來!!!
照例還是提出些建議吧
1.沈默:就正如工會對待聯誼會訴求一樣,反正苦勞網也沒什麼人知道,網站的
資料趕快撤掉,撐一下,時間會解決一切的,人是健忘的,畢竟這是人為
了生存所需的防衛機制。
2.仇恨:找個敵人是凝聚內部共識最快速而有利的方法,但不要再找像聯誼會、
中華電信、全產總、全總、團結工聯等等,太小咖了;要有Guts,找越
強的敵人才更能凝聚團結,不妨試試這句當紅的Slogan:
『這一切攏是阿共仔的陰謀啦!』
3.反省?:這個要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傻瓜不是在工會裡面做事的人,不敢說這
種風涼話,所以衷心地不建議這個方法。
鄭大哥曾提到:「其實這些紛紛擾擾的論述,弱勢勞工根本看不懂,也不會想懂,因為這些勞勞相鬥已經使他們更害怕投入工會活動,也令一些已投入者更加灰心…………」
傻瓜倒認為,就是因為弱勢才更需要去理解,民主化不是只有投票而已,而是去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對於公共事務透過廣泛的討論形成共識,只有投票的民主,只會培養一堆騙票的政治人物而已,沒有啥好驕傲的。
關於苦勞網對於中華電信工會的勞資爭議的討論,傻瓜一直是以一種交換資訊的過程來理解,對於資訊的來源進行思考、判斷,得出自己的想法,再反饋給各位朋友。而這些形形色色的意見、聲音,不也正是民主化所必須的過程,如果你信仰民主的話,這些聲音聽起來應該是悅耳的,不是嗎?
人都有立場的,才會有對錯可分。傻瓜立場是在聯誼會這邊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她們是勞方,而下次電信工會在進行抗爭時,我也會站在你們這邊,不過前提是,你們是玩真的。
喔!提醒鄭大哥一下,理、監事也有女性,加個姊妹二字不會耗什麼墨水的。
最後,感謝苦勞網的站長,沒有你們提供這個公共論壇的平台,我們是無法這樣交換資訊的,傻瓜會捐款的,雖然金額不會像郭董那麼多,但也是一點心意。
傻瓜ING :
很明顯的,您一 直在炒『董事長投票』案的冷飯,但是不幸的是他們都不理你,你還要再一直繼續洗版面嗎?而且就你對中華電信工會內部之了解,不禁讓人想起紅衛兵鬥百姓的嘴臉,..........是窩裡反嗎?
你一直在提醒大家別忘了張緒中有拍手同意讓賀陳董擔任董事長一事,而且一直有人在利用股東大會大作文章,可是為什麼回應的人少之又少?可見是懶的理你,有可能是大家已經猜到你是誰了,如果你是中華電信產業工會的會務人員,你的居心叵測也令人寒心!
聽過股東大會上的敘述,也就新聞的觀點請教過有參加的朋友,他們都說一句話:新聞已經沒有『值得相信』的價值了?可見對於某些人說中華電信工會癱瘓股東大會的傳言出入相當的大,我寧願相信有去參加的人口述的部分,因為他們是實際參與者,有一位在中華電信高層的主管說:『那天工會的舉動差點讓董事長下不了台,嚇了他們一大跳.......』可見工會那天的行動是成功的!我不知道有參與的中華電信股東認不認同我的看法跟想法,至於新聞說的部分我選擇嗤之以鼻,不予回應,因為所報皆為『選擇性的混淆視聽,為的就是要讓不知情的民眾認為中華電信這些反對公司派的都是暴民』,這個還不是先例,電子媒體、平面媒體已經讓許多事情失去焦點,有譁眾取寵、為博取版面而迎合大眾的口味,也就是因此,台灣的弱勢團體被媒體搞的更弱勢。
傻瓜ING :你的冷飯要繼續炒嗎?建議你:別把大家都不想回應的東西拿來一直洗版!
給冒本人名留言的好事者與其他苦勞網友:
上上則留言為冒本人之名的惡意留言
本人根本未曾留下這則留言↓ (上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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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謙(中華電信工會前副秘書長) (未註冊) 週四, 2007-09-06 17:08
羽凡、王蓉和文育(如果妳們看版的話):
我以為經過溝通後你們已經了解我的想法,
這樣的抗爭在工會裡是完全沒效果的,
我雖然一直很希望給予妳們協助,但至少不是支持妳們目前對抗式的作法
工會和理長張緒中是目前台灣工運界中的重要的力量,
就算理事長把票投賀陳旦也是無損這個地位。
請妳們不要再繼續了,我以一個朋友角色的規勤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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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警告冒名留言的好事份子
不要再搞這種沒有意義的惡意挑撥
我不管冒名留言的人倒底是誰
但運動圈內這種不光明正大、偷雞摸狗的作風
難道還要繼續蔓延惡化下去嗎?
匿名討論個人都已經認為很不負責任了
現在還來冒名留言這招?!
要就好好討論 負責任的表達自己的意見
不要用這種下三爛的步數
午夜夢迴你會瞧不起你自己的!
羽凡:早上跟妳談了很多,基本上我覺得莊總還是比較站在妳們這邊,你們的訴求要有正當性還是要透過理監事會,妳們三人也參加過工會大大小小的會議,要記住一件事:解鈴還須繫鈴人,該如何處理後續要考驗妳們的機智了。
柏謙:有看到我的留言請跟我聯絡,電話問一下本會,謝謝
匿名者有很多種:有的是惡意攻擊,或基於意識型態,或基於自身利益;有的是因為個人所在環境不便現身,但本身卻對事情有立場有想法;更有的是像我這樣的小人物,只是路過,還在學習與成長,保持著開放的心態做討論。但我相信閱聽人多看多聽,可以分辨得出一個人的發言是在那一個層次、那一種狀態。
因為我相信理性的力量。
因為我相信,在真理與公義之下,每個人都只能低頭:誰也不應以為自己掌握了真理,誰也無權主張誰真正代表公義。而人類的理性最終會反省自己:我們可能有錯。
所以在這個想法之下,匿名者或許多了一些空間可以免於責任的追討,但其言論仍可被檢視,仍可被評判。
但我真正想說的是,真的希望一些局外人與局外人之間不需要互貼標讖啦。這樣對局外人的漫罵似乎沒有意義吧?
TO: 傻瓜ING,明顯地,有人誤解了你的意思,雖不知道是不是惡意的,但如果能作些浧清,總是好的。至於你是不是在炒冷飯?我想大家自有公評。
感謝義琛大哥對我們的關心,有些事情可能一直誤導了大家的討論,
因此有必要補充一些說明給您們參考。
各位電信工會幹部,您好:
之所以提筆寫這封信,主因是近日電信工會內部勞資爭議事件,在苦勞網上引發一些討論,為了讓您了解整起事件之過程及此次爭議中有些指控與我個人有關,因而基於釐清事實與維護我個人尊嚴,有必要向各位說明與報告,還請諸位多多指教!
本人於96年6月21至電信工會任職,職缺為組訓處處長。之所以選擇來這裡工作,一方面是因為陳柏謙(前電信工會副秘書長)大力推薦、積極邀請,另一方面則是個人希望多接觸基層工會的運作,了解目前台灣工會生態,並為台灣工運盡一己棉薄之力。記得面試時,張理事長曾詢問我希望待遇為何?一如我以往的回答:「視貴單位的經濟許可,我都可以接受。」於是我在不知道確切的薪資待遇的情況下,就來電信上班了….直到七月初拿到六月份薪資,才知道。
來工會上班的第一週,就是密集的開會,因為工會要歡慶五十週年,異常的忙碌。在我還來不及熟悉、了解工會時,我就要和柏謙一起主持五十週年的大會。有好幾天的晚上,我都在家裡準備主持稿,直到深夜,還在和柏謙確認,並不斷地反覆練習、背誦,深怕6月29日當天有狀況。於6月28日前往會場佈置場地、演練等,直至晚間九點多,才從會場離開。隔天七點二十分就到會場準備,當天我還是第一個到會場的,….而這些超過工時的付出,我都沒有報加班費,也不以為意,因為我選擇來NGO/NPO工作,就是基於某些理念,所以我不會計較。
然而理事長公布我的個人出缺勤紀錄部分,我必須進一步說明。由於之前已經在內部會議中向莊炳棠秘書長反應,「遲到一分鐘,要請一小時的假」不合理,甚至是違反勞基法,但秘書長給我們的回應是:「公司也是這樣規定,若我們有意見,就去勞工局提勞資爭議暨申請勞動檢查。」是在內部溝通無效的情況之下,我們才轉而對外。為了凸顯這個規定的不合理,即便我已到辦公室,還是會等打卡鐘過九點,才會打卡。此外,由於家裡住的遠,我每天都七點多出門,若沒塞車的情況,我幾乎在接近九點會到辦公室,然而在七月份的時候,有一至兩次,因北二高上發生車禍,所以我才遲到。我並非要為我遲到找藉口,我家住的遠是我個人因素,但我始終堅持若我晚到五分鐘,我也會晚走五分鐘,我一定上滿八小時,可見我的打卡記錄,若沒工作滿八小時,我也一定會請假。但工會不是應該更落實人性化的管理嗎?朝向一個更好、更優質的勞動環境與勞動條件發展嗎?
但令人十分遺憾的是,此起勞資爭議事件似乎被引導至-「我是一個愛遲到、愛計較、又工作態度不佳的人」、並模糊了焦點。然而這對我而言,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並使我在外界的形象受損,並進一步塑造我們的訴求不具正當性,但事實真是如此嗎?請各位工會幹部可以跟我以前工作過的單位打聽,或向我在東海的師長詢問,便可得知一二。
我至電信工會工作已兩個多月,忙完五十週年,接著就是規劃、舉辦青年營和女性成長營,並安排、帶領來工會實習的大學生,七月份有六位,八月份有兩位。原先預計先舉辦青年營,也分別理事長、秘書長、研究處、已離職的柏謙與小枋討論過,課程也已規劃完成,並展開場地接洽與講師之邀約,並訂於九月初舉辦。然而8月7日事件爆發後的隔天,即被秘書長指示停辦青年營及八月份實習生也不歸我帶領,並請我著手了解目前分會組織整併相關事宜。而我也已針對此事宜製作了一份三十頁的power point(ppt)檔,若您有需要,我很樂意提供資料給您參考,並請多多給予批評及指教。
…………..我自認至電信工會工作至今,所有交辦的事物我都盡心盡力在做,我真不希望整件事情到最後是兩敗俱傷,而是能化危機為轉機,目前的狀況是我們的勞動問題未獲解決,而工會理事長與公司的關係又成為傷害的焦點,這點我感到很遺憾,也是我始料未及,我希望每個人都能從此事件中獲得學習與成長,工會也因此能更加的茁壯。
敬祝
平安
順心
中華電信工會組訓處處長陳文育敬上
2007年9月7日
奇怪,指控人家冒名的是匿名,被指控冒名的用真名,可是據說不是真名。網路上還有什麼可以相信?
以後要嚴肅講話的都在苦勞網登記好了,否則就跟我這封一樣,都是放屁。
是真匿名打假匿名?還是冒名頂替打冒名頂替?還是自己左手打右手?玩成這樣,我看連柯南都說不出所以然了。乾脆會務這邊冒名張緒中出來道歉認錯,而工會這邊冒名陳文育等幾位會務出來謝幕,這事情就可以完美劃下句點啦!!!???
Re: 陳文育
從妳的文中敘述之詳,老朽可以知道妳不是冒名者。
老朽之所以監持現身賜教,只不過要求取得站在公平的立足點上,光明正大的現身來討論事情,就這麼一點基本的程序正義,就做不到,竟可以有人費那麼大的精神,引經據典,寫那麼多的文字,來這裏湊熱鬧!
願意現身賜教者,老朽歡迎,否則是不是先固好自家的那口「灶」,有沒有好好的在為你們爭取該有的權利,恐怕比在這裏湊熱鬧來得實際些!可能的話籲請各位所屬的NPO一起合作,共同為台灣的弱式勞工打出一片青天,恐怕會更有意義,不是嗎?
妳們要妳們的公道!老朽的私人信函在這裏被公然張貼,我的個人隱私要找誰來討公道呢?老朽也須為自主工會及全體會員的利益爭取一點公道不是嗎?
妳們所造成的遺憾豈只「工會理事長與公司的關係又成為傷害的焦點」這一端呢?
從這個事件當中妳不也深受暱名之累嗎?
知識經濟時代,電子工具發達,以「毫秒」甚至「奈秒」為單位,已經可以處理龐大的事務,以「工時」為請假單位是否合時宜,確實是一個可以拿來討論的公共議題,只要不觸法也不無討論空間,但這與打壓勞動人權何干呢?竟要拿電信自主工會進來陪葬?
一個月以來對老朽初時的呼籲毫不理會,連續七篇文章,不僅聯合外界發動連署,更招引匿名好事者跳進來圍毆,自主弟兄們數十年來打拼的心血,老朽豈容爾等如此兒戲般的凌遲?
妳們要用「聖人」的標準來檢驗張理事長和莊總,可他們畢竟不是「聖人」!電信工會不是慈善機關,更不是宗教團體,就他們的會務管理職責,他們只須照顧到全體會員的利益,只要他們可靠,他們不須要是「聖人」!
大家的後台老板都是弱式勞工,有心為勞工打拼,不是在這裏自家人鬥自家人!
理事長受會員託付會務管理職務,他也是會務人員,這裏沒有勞資爭議,制度面的訴求都需經過理事會的審議,妳也不是不明白,這就是老朽所要點出的程序正義!該有的程序都走完要怎麼抗爭,老朽自無話說,即便是罷工它都是一種程序正義。
老朽書讀得不多,老朽見多了財團資本主的做為,老朽不知何為「資方思維」?
老朽只見妳們把「鬥爭」當「抗爭」的功力!妳們的能力硬是了得!老朽著實害怕,長此以往不知如何得了?
妳們既被譽為勞工運動裏的「公共財」,經過此事老朽覺得電信工會無福消受,不敢擅專!如此而已!
我知道鄭大哥不會回應我這種沒有名份的小人物的問題,但我真的不是那個團體或那個人物,I am just nobody。
或許鄭大哥會把我的問題作為質問來看待,但我的出發點始終只是為了學習,發問是得到學習的唯一途徑(另外,反省也是得到成長的唯一途徑),因此,就算您不回應,我還是要發問。
在鄭大哥的理解之下,如果連不合理的勞動環境(請注意不只是遲到問題,還有加班費問題、考績問題,之後更有片面修改勞動條件問題、任意公佈他人薪資問題等)都與勞動人權無關,那麼究竟什麼才與勞動人權有關?勞動人權的內涵應包含什麼?
難道為了廣大會員的利益,就一定要他們犧牲自己的權益?如果是這樣的心態,那麼和一般公司有什麼不一樣(為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公司員工就要就要犧牲權益)?
難道自主公會的問題不能公開被社會大眾檢驗?難道大家的討論就一定成為對工會的傷害?難道沒有可能工會透過反省與改進而即贏了裏子也贏了面子?
在您的邏輯之下,匿名就不符程序正義了,那這些問題我就當自己問自己好了。
Re: 路人甲乙丙丁
深夜兩點,還要費神寫文Po站!
閣下真是「有心人」!別具用心的路人!
你的問題,在下Po在此處的文章都有答案!
還是那句老話!請現身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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