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指導下的台灣鳥籠民主

2014/04/28

馬英九與蘇貞昌的朝野高峰會不歡而散,蘇要求馬修改「鳥籠公投法」,馬反唇相譏是2003年陳水扁政府通過立法,民進黨要負最大責任。當晚電視政論節目,民進黨代表都說是因為朝小野大,不得不通過國親聯盟版本。這種說法固然屬實,但恐怕只說出部分歷史真相。

推動公投法,民進黨前倨後恭

民進黨早在1991年黨綱就納入「以公投決定台灣的國土區域與國際地位問題」,民進黨立委蔡同榮更早在1990年成立「公民投票促進會」,旨在推動直接民權,包括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1990年代在立法院,民進黨不斷提出各種版本的「公民投票法草案」,但提案均未通過。最有名的是蔡同榮公投版本,強調「完全不設限」,允許人民就主權、領土、國號、國旗、國歌等進行公投。

但推動公投運動的力量,並不只局限於統獨議題,同時也包括反核運動。1991年林義雄成立「核四公投促進會」,並從1997年起舉辦多次核四公投千里苦行,使公投運動找到另一個著力點。林義雄的核四公投理念,立刻得到當紅的台北市長陳水扁支持。1996年3月,扁曾在台北市舉行核四公投,據稱投票率約58%,反核占53%,但當時尚無公投法,在法律上無效。

1998-2000年林義雄擔任民進黨主席,大力輔選陳水扁參選總統,2000年扁當選之後,決定力推公投法回報林義雄,但因為朝小野大,始終無法如願。2003年6月國民黨決定反守為攻,不願再受困於「不讓台灣人民決定台灣前途」的反民主指控,改變立場轉向支持公投,公投立法突然得到轉機。

2003年11月,朝野總共提出三個《公民投票法》版本:民進黨行政院版、國親聯盟版、蔡同榮「不設限」版。11月27日進行表決,蔡同榮在當天清晨突然表示撤案,呼籲大家支持行政院版,但程序作業已經來不及。表決結果如下:在210名立委中,行政院版95票贊成、115票反對;蔡同榮版175票棄權、14票贊成、1票反對;兩個版本都被否決。當時民進黨立委有80席,台聯立委14席,顯然行政院版得到民進黨+台聯共同支持,蔡同榮版只得到台聯支持。

當時在表決現場,面對蔡同榮「不設限」版被國、親、民三黨聯合棄權封殺,台聯黨團立刻頭綁紫色布條,抗議通過「鳥籠公投」,民進黨對行政院版無法通過,也表示「深感遺憾」,還痛罵國親聯盟版「完全失去公投真義」、「台灣人沒有尊嚴」!最後通過的公投法,不但訂出雙重二分之一的超高公投門檻,還把創制權限縮在「立法原則」和「重大政策」,不包括「法律」和「憲法修正案」,亦即人民並不能透過公投法來主動創制憲法,只能被動複決立法院通過的修憲案,等於否定了人民發動統獨公投的可能性。

倍感失望的蔡同榮,在會後記者會痛批:「民進黨竟然正式舉牌棄權,最後只有14票贊成。民進黨攻擊人家(國親聯盟版)是『鳥籠公投』;但人家現在要讓你投票,鳥籠門打開了,你又不敢飛出去」。蔡對民進黨前倨後恭的挖苦描述,堪稱經典之言。

通過國親聯盟版的公投法之後,民進黨儘管高聲表示不滿,但扁政府並未提出覆議,2003年12月31日,陳水扁總統簽字公布《公民投票法》,台灣成為東亞第一個擁有公投法的民主國家。諷刺的是,扁還把他簽字《公投法》用的筆,送給蔡同榮當做紀念。

美國調控台灣鳥籠民主,不許公投改變現狀

民進黨對公投法的前倨後恭,明顯受制於美國壓力。美國固然樂見台灣民主化,但並不樂見台灣民主受制於由下而上、難以掌握的民粹運動,尤其對於可能導致統獨公投的人民制憲運動,更期期以為不可。2003年民進黨一度支持蔡同榮版公投法,美國即表示「一旦公投不設限,導致兩岸爆發戰爭,美國不一定會派兵參戰」,藉此向扁政府施壓。

公投法通過之後,扁政府仍根據第17條「防禦性公投」條款(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於2004年3月連同總統大選,舉行台灣首次公民投票,台海情勢突然又陷入緊張。

當時美國立即反應,表示「反對任何可能改變台海現狀的公投」。這是美國首次用「反對」而非「不支持」字眼,表明美國對台獨公投的明確警告。扁政府在美國壓力下,不得不把公投題目改為缺乏實質意義的「強化國防」(如果中共不撤除瞄準台灣的飛彈、不放棄對台灣使用武力,您是否贊成政府增加購置反飛彈裝備)和「對等談判」(您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共展開協商,推動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即使如此,2004年首次公民投票,儘管兩案分別得到91.8%和92.1%同意票,但仍在國親聯盟發動「不領票」抵制下,因為兩案投票率分別只有45.17%和45.12%,未能超過全體投票人半數,因此在法律上無效。

美國主導台灣核能,核四充滿外交角力

事實上,美國對台灣的掌控,不只針對攸關改變台海現狀的公投法,還包括攸關台灣能源與軍事佈局的核電計劃。從1970年啟動核一,到1980年核准興建核四,背後都是美國政府主導,其中核一核二都是美國奇異公司得標,核三則由美國西屋公司得標。

核一廠1971年開始施工,1978年開始商轉;核二廠1974年開始施工,1981年開始商轉;核三廠1978年開始施工,1984年開始商轉。唯獨核四廠早在1980年就核准台電興建計劃,但一路走走停停,直到今天還沒完工。

核四一路走來始終跌宕,主因有二:首先是1979年1月美國正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台灣頓失國際依靠,不得不把對外重大採購當成外交籌碼,除了武器採購之外,台灣也把核能+航空+高鐵等巨額採購,納為外交談判籌碼。

其次是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啟動民主化,使民進黨登上角逐執政的歷史舞台,改變了台灣長期的擁核政策,核四首當其衝,成為政黨競爭的祭品。

1980年核准核四興建計劃之後,隨即在1982年8月17日,美國公佈震撼台灣的「八一七公報」,首度表示「美國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準備逐步減少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消息傳來,蔣經國總統大為憤怒,立刻在1983年指示台電暫緩動工,還進一步在1986年停止動支核四預算17億元。

1988年蔣經國去世,李登輝繼任總統,為了制衡美國將逐步減少對台軍售,李決定將重大採購轉向法國,其中包括台北捷運木柵線採取法國馬特拉系統、海軍採購拉法葉戰艦、空軍採購幻象2000等等。美國眼見台灣轉向法國,不得不在1992年9月,由參選連任的布希總統宣佈將出售台灣150架F-16戰機,總金額高達60億美元,這是美國有史以來對台灣的最大單筆軍購案。

就在美國與台灣談判空前巨額的軍機採購期間,1992年2月,李登輝通過恢復核四計劃,並於1996年5月確定核反應器及核燃料工程,再度由美國奇異公司得標。

2000年政黨輪替後,美國擔心核四可能生變,不斷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與朝野政治要角溝通。根據2011年9月曝光的維基解密,其中包括2005年3月1日題為「Taiwan: Prospects for GE Nuclear Power Plant」(奇異核電廠在台情勢研判)編號05TAIPEI846電文,指出扁總統在2004年連任之後,已經不須再操弄反核語言,加上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生效,時任中研院院長的李遠哲也以減碳為由支持核四,行政院多位高官也開始公開支持核四完工,包括新任行政院長謝長廷、經濟部長何美玥等人,謝還私下向AIT官員表示,他會設法和具有影響力的反核人士,以及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溝通,說明民進黨的非核政策並未改變。

電文還表示,為了應付輿論,經濟部已在2005年6月,以尋求共識為由,舉辦全國能源會議,部分高層早已內定擁核結論,包括核四續建至完工、撤銷2001年提案的核一二三提前除役政策。AIT因此判斷,核四完工所需的預算和政治支持,應該不成問題。

電文甚至指出,當時才剛離職的新潮流資深幹部、前民進黨副秘書長鍾佳濱還向AIT表示,民進黨早在2004年12月已有明確決定,要和反核人士分道揚鑣,並表示部分民進黨高層認為,和國會多數的在野黨合作,比迎合反核民意還要重要。

維基解密所透露的民進黨核四轉向秘辛,正凸顯出從1980年提案至今仍然難解的核四,始終是朝野兩大黨的歷史共業。台灣長期受制於美國壓力,這次總算因為林義雄絕食事件,逼出核四公投的朝野共識,但台灣最後能否頂住美國壓力,落實不商轉核四、乃至停建核四,未來仍有待歷史證明。

郭正亮(Julian Kuo) 是台灣的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副教授、第五屆-第六屆立法委員(台北市)、前台灣外交部暨陸委會諮詢委員。他曾獲美國艾森豪獎學金,是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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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於2014/04/28美麗島電子報
http://www.my-formosa.com/article.aspx?cid=5,15&id=58412

引用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zh-tw/公民投票法」:

面對蔡同榮版的國土範圍等改變主權現狀公投相關條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被迫以「間接封殺」方式全部投下棄權票,蔡同榮也投了棄權票,李文忠則投了全場唯一的反對票,表決結果:出席190人,贊成14人、反對1人、棄權175人,蔡同榮版草案慘遭封殺;台灣團結聯盟(台聯)立法院黨團成員馬上頭綁紫色布條,抗議「鳥籠公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則表示「深感遺憾」,不少人甚至大罵國親聯盟版是虛晃一招、完全失去公投真義,「台灣人沒有尊嚴啦!」[8]2003年11月28日,蔡同榮說,他的版本只獲得14張贊成票︰「民進黨正式拿牌子說棄權,最後只有14票贊成。民進黨攻擊人家(國親聯盟版)是『鳥籠公投』;但人家現在要讓你投票,現在鳥籠門打開了,你又不飛出去。」

雙重標準 既不民主也不進步
2014-04-25 旺報 陳以信(國民黨前發言人)

禁止「雙重標準」是追求程序正義的基本原則,維護程序正義則是實踐民主原則的關鍵基礎。然而近來民進黨接連犯下「雙重標準」錯誤,甚至還以維護「台灣民主」為名,這種「民主進步」法實在令人感到荒謬。
近日核四爭議再起,民進黨提出「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訴求現行《公投法》是「鳥籠公投」,反對二分之一絕對多數的公投生效門檻,希望降低門檻改採「簡單多數」即可。姑且不論「簡單多數」是否違反民主原則第一條的「多數決」原則,單是檢視當初《公投法》立法立場,就可發現民進黨明顯採取雙重標準。2003年制定《公投法》時,民進黨所提行政院版本與其立院黨團所提版本,都採雙二分之一門檻,立法結果也照該二版本通過;試問,民進黨當初怎麼不說這是「鳥籠公投」、「不能公投的公投」呢?今日民進黨就算改變立場,也該先向社會道歉並提出合理說明。
其次在興建核四立場上,民進黨也是反反覆覆。2000年10月民進黨政府倉促宣布核四停建,但4個月內又宣布復工。2006年行政院長蘇貞昌還追加核四預算448億,副院長蔡英文親臨核四工地要求「如期如實完工」;在野後卻立場丕變,要求核四立即停建。其後雖然蔡英文提出解釋,說當初復工是因為社會反核力量不足;但她這話正好證明:民進黨在核四議題上大搞政治算計,隨社會力扭曲政黨理念,核四存廢之間全為一黨選舉私利考量。
面對兩岸協議審查時,民進黨立場更是前後不一。這次服貿爭議中,民進黨批評,未經國會逐條審查是「黑箱作業」。但2002年《兩岸關係條例》修法時,陸委會主委蔡英文提出修法版本中,不涉及法律修改的兩岸協議本由行政院核定即可生效;當時是國民黨認為不妥才提案交由「立法院備查」,她竟當場要求「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後來蔡英文的解釋是「時空背景」不同,但「時空背景」豈能合理化「雙重標準」?不過就是換了位置換腦袋而已。
尤其民進黨面對程序正義時,向來只會檢討別人,從不反省自己。民進黨指控,國民黨召委在混亂中將《服貿協議》送出內政委員會,是「反民主」;但民進黨長達9個月惡意杯葛審查,難道就不是「反民主」?民進黨立委們一開會就霸占主席台、癱瘓議事,難道不是「反民主」?民進黨以具體行動證明:他們要求「逐條審查」只是表面藉口,真實用意在阻擋協議通過。然而這種以「程序」為名的「實質」杯葛,才真的是「打著民主反民主」。
最後在「反服貿」公共論述中,民進黨立場根本自相矛盾。去年6月《服貿協議》簽署以來,民進黨站在「貿易保護主義」立場,一直煽動將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數百萬勞工生計受影響,等於變相開放大陸移民來台。但後續通過的台灣與新加坡、紐西蘭自由貿易協定,其中涉及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更高,國內產業預料將受到更大影響;但民進黨不僅全無反對,甚至還爭相搶功。尤其在加入TPP與RCEP立場上,其實此二協定開放程度超高,一旦加入,也等於對大陸開放更多市場;但民進黨對此未置一詞,竟還一味鼓吹盡速加入。
法律有個重要法理叫做「禁反言」,意思是說話不可出爾反爾,否則任何約定都會失去意義。但這原則對民進黨來說根本不適用,不僅說過的話不算話,任何原則遇到中國大陸都可以轉彎;顯然,所謂「民主」,只有民進黨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