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環保署環評大會審查「捷運萬大-中和-樹林地區捷運系統環差案」,由於該路線為從萬華到中和樹林,卻又故意延長路線到已有捷運的永和,讓中和的民眾到台北的時間拉長、票價也增加不少,更費時費錢,而且)(已知?)經過永和保生路的垃圾場,97年環評卻(故意?)沒有提出而有條件通過,今年才提出環差經過垃圾場,但經過專案會議後,今天台北捷運公司所提出的環差報告卻未交代所挖出垃圾量及清運計畫,明顯違反「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環團要求應退件與更改路線,應直接走華中橋下從萬華到中和,不須繞永和垃圾場下。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台北捷運公司於環差報告沒有提出垃圾量與清運計畫,違反「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六條附件三附表六的規定,其中有關廢棄物的調查項目包括:「 1.廢棄物調查﹕種類、性質、來源、物理形態、數量、貯存、清除、處理方式; 2.既有棄土場、廢棄物處理及處置設施調查,含設計容量、目前使用量及可擴充之容量」,沒有廢棄物清運計畫,環評會不能違法通過。況且,台北捷運公司如此草率行事,先涉欺騙通過環評,也顯然涉圖利某些廠商或民代,例如某民代在保生路就有建設公司與土地,否則萬大線繞永和,對中和、樹林民眾根本沒有任何好處,每天車費可能多一百元、乘車時間也多一小時。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表示,新北市永和區永平國小附近保生路道路下方地表下當年就是垃圾場,住永和的人皆知,不相信台北捷運公司不知,顯然當年環評草率通過;又依環評規定,有廢棄物與廢土都應交代出處與處理情形,如包括台電大林案與台南市新烏山嶺飲水道案皆是(附件),環評委員理應知道,而今天台北捷運公司沒有提出具體的廢棄物清運計畫,屆時如果廢棄物四處流竄,誰負責?? 故萬大線環評絕不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