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2013年11月20日附條件通過年代電視台之壹電視併購案,六大承諾內容包括:一、落實電視倫理委員會運作,二、壹電視頻道之員工補實計畫,三、兩新聞頻道之經營區隔,四、維持新聞頻道之編採獨立自由,五、涉己事件規範原則,六、買方及其所屬集團代理之國內新聞頻道代理權之規劃。然而時隔將近一年至今,仍未具體落實,更因違反工會法及勞動基準法而與壹電視員工勞資糾紛,目前壹電視工會已取得罷工權,罷工行動即將引爆。在九一記者節這天,我們共同發表聲明如下:
1. 年代與壹電視至今,並未落實兩家新聞台之編採自主,不僅採訪部門合一,記者更被要求一人做兩家新聞,甚至連現場SNG連線都可以欺騙手法,由一組記者連線兩家新聞台,已嚴重侵犯新聞記者自主權。
2. 年代併購壹電視至今,不僅未依附條件承諾補實100名記者,且記者人數不增反減,甚至在壹電視工會取得罷工權後,任意調動80名工程部人員至年代,其中64位為工會成員,資方企圖改變工會成員人數,影響工會運作,勞動部應就此違反工會法第35條,具體調查懲處。
3. 年代併購壹電視至今,並未依附條件承諾建立涉己事務規範,導致近日壹電視勞資爭議新聞,均未在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報導之,已違新聞專業,侵犯新聞自由。
4. 年代併購壹電視至今,不斷違反勞基法,包括工時過長、未給付加班費,妊娠婦女勞工夜間工作等,經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分別於103年8月4日及13日實施勞動檢查後裁決違法,並於103年8月15日函送勞動檢查結果通知書,且依法應在辦公處所明顯位置公告裁決結果,但資方並未依規定公告。
5. 針對壹電視工會向資方提出保障勞動權益之要求,資方均以漠視的態度,拒絕善意協調,顯見該電視台在併購當時所言對壹電視員工權益保障之承諾,實為欺騙NCC委員之作為,因此,NCC應就此併購案立即啟動調查,並具體懲處。
6. 壹傳媒創立壹電視後,歷經系統商阻撓上架導致壹電視被迫易主,過程中旺中集團企圖併購,引發大規模的反媒體壟斷運動,雖成功阻止旺中集團併購案,但年代併購壹電視後,雖未達媒體壟斷之規模,但併購至今違反記者勞動權益與新聞專業自主權之作為,已導致台灣新聞自由不進反退,呼籲主管機關NCC,應具體調查違法與違反併購時之附條件承諾,針對未達承諾事項,應依法限期改正,否則,應依法撤銷許可。
發表共同聲明名單:
壹電視工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臺北市新聞從業人員職業工會、臺灣新聞傳播產業工會、公視工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工作貧窮研究室、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