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今(1)日晚間發起基層消防員集會活動,提出人力要補足、裝備要改善、救災要專責與政府別打壓等4項訴求。內政部長陳威仁對於基層消防員的訴求及權益十分重視,並已有相關規劃和作為,未來將持續與各地方政府及該協會等相關單位共同研商並努力改善,使消防人員權益更能獲得保障。
內政部表示,針對今日集會活動所提出的4項訴求,已於8月28日邀集各地方政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相關部會開會研商,釐清問題所在,並謀求解決之道。
關於補足消防人力部分,消防署於今(103)至106年預定培育分發2,925人,預計可補足現有人力缺口及未來退離人數;同時,規劃將地方消防人力配置的合理性,納入年度計畫辦理評鑑,按區域屬性、城鄉人口及任務繁重等差異化因素研訂評估機制,將評鑑結果作為日後消防人力「考試、訓練、任用、管理」整體規劃和滾動式調整的依據,並提供各地方政府參考;另建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審酌各種災害防救屬性及消防勤(業)務需要,適時彈性調配消防人力投注重點工作,並採縣市間區域聯防救災模式,以有效運用消防人力。
關於改善安全裝備部分,經消防署統計,各直轄市、縣(市)包含消防衣、帽、鞋、空氣呼吸器等救災基本配備,目前數量足夠提供外勤消防人員救災所需。需要汰換補充或年限屆期、不堪使用部分,以及熱影像儀、救命器及氣體偵測器等救災裝備需求,除由各地方政府寬編預算辦理外,消防署將優先爭取預算予以補助,以確保消防員生命的安全。
關於救災專責化部分,消防法明定消防3大任務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至於捕蜂、抓蛇、救狗、救貓等是屬於地方政府為民服務工作,將由消防署清查各地方消防機關出勤紀錄,統計為民服務事項的勤務比重,若出現排擠法定3大任務的情形,將適時與相關部會研商,以維繫救災效能。同時在8月25日行政院已邀集各相關部會及動保團體,就涉及消防機關救貓、救狗等為民服務事項,已決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統一規範或修改動物保護法,將相關動物緊急救援事項交由縣市農業局、動保處或動保團體等專責機關執行。消防署將持續關注農委會相關法規修訂進度,以減輕消防機關動物救援的勤務比重。
關於政府別打壓部分,內政部表示,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之3條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事業或團體的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消防同仁也是公務人員,必須適用這項規定,所以兼任該協會行政職務的人員若具消防人員身分,依規定須經機關許可。
此外,內政部指出,各機關為辦理所屬員工的考核獎懲,不論中央與地方消防機關均各自訂有獎懲標準表,機關內部同仁如果就被懲處的個案認為有委屈或不公平的地方,都可以透過公務人員保障法的規定程序提出申訴或復審,來進行救濟。中央或地方消防機關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也會依法秉公處理,絕不會讓我們的消防同仁受到不正當的懲處。
陳威仁部長表示,消防署為全國消防弟兄的後盾,對於各項訴求與建議,我們將視任務需要,確實檢討調配地方消防人力、設備與各項勤務分工,後續將積極與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共同研商並努力改善,使消防人員權益更能獲得保障,更能專注消防工作,以發揮消防人員救災救人的本職,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