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10月5日)去年11月30日,共有30萬人走上凱道反對「多元成家法案」,不管同運團體如何的強勢,如何的影響媒體,今年多數弱勢的家長們及老師同學們等各族群,仍將繼續為了下一代站出來,主持人王中和帶著爸爸及媽媽代表,表達:「我們的訴求很簡單,我們堅持「教孩子健康兩性,挺婚姻一男一女,把光明與溫暖留給下一代」。
主持人繼續說明:警方對於街頭運動的人數統計通常較為保守,但也提供了一個客觀的數據參考:
2013 .08.03 洪仲丘事件 11 萬人上凱道; 2013 .11.30 反多元成家 15 萬人上凱道; 2014 .03.30 反服貿運動 11.6 萬人上凱道;
反多元成家是近年凱道大型公民運動之一,說明了大家對這個法案的意見。
法案名稱改來改去 還是性解放
去年曾經參加過1130反多元成家遊行的劉爸爸說:〈多元成家草案〉最初將其性解放概念包裝為「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家屬制度」、「收養制度」四大區塊。後來才將「收養制度」隱藏在〈同性婚姻〉與〈伴侶制度〉草案中,又將去性別化的〈同性婚姻〉更名為〈婚姻平權〉草案,並將各區塊分案送入立院,但探究其根本精神仍是性解放。」並繼續說明整個草案中父母用詞改成雙親、夫妻改成配偶,並且主張不論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任何形態的配偶與可隨時隨意單方解消的伴侶之結合,皆能「共同領養小孩」。
伴侶關係不但可由單方任意解除,更無性忠貞義務,甚至沒有同居義務,使得「伴侶關係存續中受胎之子女」無「婚生推定」之效果,其撫養之安排僅「得」由當事人約定之。如此是否能給下一代穩定、健康、安全的生長環境?對不能選擇父母的孩子公不公平?
同運團體表示三個法案一個都不會棄保,會盡全力推動。三個草案〈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家屬制度〉若通過後,在彼此的交互作用下,開放式性關係、多人性愛、感情濫交者、親屬亂倫、劈腿等狀態都將受到法律的保護甚至取得社會福利的保障。或許這些人選擇怎麼樣的生活並不會影響我們,但是對於下一代的孩子們,在這樣的社會氛圍、媒體文化中成長,道德觀將日漸受影響,不僅使下一代失去正確判斷力,行為層面也影響甚鉅,成長環境充斥著不安、失序與混亂。
同樣於去年曾經參加過1130反多元成家遊行的黃媽媽則繼續說明:「舉例來說,目前通過一讀的「婚姻平權法案」主張開放同性戀者可收養小孩(修改民法1079-1條),我們認為這並不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兒童不應成為商品,對還不能選擇的孩子而言,這並不公平。」
性別平等不是性解放
「性解放」悄悄藉由「性別平等」的名義進入台灣,特別在教育方面,「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男生和男生做愛」、「製作口交膜」等文字進入國中小性別平等教材,「青春水漾」的影片進入國小校園,教導學生如何尋找敏感帶,甚至是相互打開彼此身體的「開關」。對此教育界及許多關心孩子的師長及老師,皆對此表達高度的憂心,質疑教導如何發生性行為內容的教材到底和性別平等有何關係? 在孩子還小的時候教導他們多元性別的概念好嗎?類似這樣的教育對國中甚至是國小身心還在發展的孩童是好是壞呢?
反對性解放破壞台灣 應交付公投由全民共決
1.立法院重視沉默的多數,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停止推動性解放法案:
台灣應堅持「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反對多元成家(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等性解放法案。政府應立即停止推動「多元性別」,法律中「男、女」的兩性概念不能被更改,民法中「父、母」的法律用語,亦不得改為無父無母的「雙親1」、「雙親2」。
2.任何婚姻家庭制度的改變,必須經全民公投通過後始得為之
婚姻家庭制度關乎下一代福祉及全體國民權益至為重大,不應由少數人推動修法而更改,台灣有自己的主權,少數國家實施同性婚姻或伴侶制度不應成為強迫台灣必須修法的理由。相關制度修改應在社會有高度共識,並經全民公投通過後,始得為之。
我們相信,以異性婚姻和婚生子女為基礎的「家庭」,是現在社會制度的基石,對國家社會具有關鍵重要性。社會大眾應尊重多元的性傾向,而不同性傾向的人亦應該尊重「家庭」及「婚姻」的歷史傳統,為國家及下一代的幸福來著想。不論任何法案或制度的改變,都應該要將下一代的福祉及權益考量進去,因為下一代就是台灣的未來!
~下一代幸福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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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今日記者會圖片
1、主持人王中和及2位爸爸及媽媽代表 2、家長代表劉爸爸發言表示多元成家為性解放法案,並表示反對 3、黃媽媽發言表達心孩子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