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5月的毒澱粉事件、10月的大統混油假油事件,延續到這次的越南進口飼料油事件等等,衛福部在接獲相關重大食安資料後,不僅皆未於第一時間公告並全面下架相關商品,甚至有疑似包庇廠商的行為,對國人的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與傷害。台灣北社號召公民團體前往監察院,檢舉蔣丙煌(衛生福利部部長)、林奏延(前衛生福利部代理部長)、姜郁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署長)涉嫌包庇頂新製油公司毒害全國民眾,要求監察委員調查,依法對相關違法失職的官員提出懲戒或移送法辦。記者會出席者有台灣北社社長張葉森醫師、台灣北社副社長黃淑純、台灣北社法政組召集人陳達成律師、台灣教授協會副祕書長錢文南、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理事長林秋華等多位本土社團代表。除了向監察院檢舉,北社張葉森社長等隨後亦將轉往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為蔣丙煌、林奏延、姜郁美等人涉嫌以不作為方式幫助詐欺、傷害等罪,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劣油事件燒不盡,全民健康全賠盡。頂新飼料油已驗出含重金屬鉛、銅、鉻,更被懷疑含有世紀劇毒「橙劑」、戴奧辛。陳達成律師表示,被檢舉人林奏延(自2014年10月3日~2014年10月21日代理部長)、蔣丙煌係前後任衛生福利部部長,而姜郁美則係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署長,該三人明知位於彰化縣永靖鄉的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自越南進口的油脂,僅能供飼料用油,而不能製成食品用油,供國人食用,依法應於得知該公司有違法製造、銷售該油類製品時,行使法定職權,命令下架並查封該違法食品,以保護國人身體健康並保全證據以追究違法廠家之責任。乃該三人於2014年10月9日即已得知該廠商之違法事實,竟仍不作為,縱容該廠商繼續銷售、販賣顯然有害人體健康之油品至2014年10月22日,其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之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若有觸犯刑事法令者,並應依各該法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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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衛福部官員包庇黑心劣油毒害人民
獨派是蠢貨兼文盲
2010.03.07. 曾韋禎(自由時報記者)
自從我發現這些什麼北中南東客社、公投盟等等有的沒的獨派社團只是挺扁的草包團體後,我就不把他們當東西看了。這些人除了民粹、愚蠢、瘋狂、脫節、暴力外,還是徹底的文盲。
他們昨天組了一個什麼「公正選舉運動聯盟」,跑去內政部抗議不在籍投票包藏禍心,是要偷渡台商、海外僑民的通訊投票。
拜託,沒知識、沒常識,也要看看報紙。內政部長江宜樺第一天拋出不在籍投票時,我就清楚寫到(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feb/4/today-p6.htm):「不可能採行類似美國的通訊投票制度。內政部與中選會決定先採行從戶籍地移轉到工作所在地的移轉投票。」隔幾天,我又寫(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feb/6/today-p5.htm)了:「目前規劃的不在籍投票,並未納入海外台商與華僑。不在籍投票實施初期並不考慮納入通訊投票。內政部希望優先推動移轉投票,是因為已實施於選務人員的工作地投票,其成效頗獲選務人員肯定,未來將此經驗擴大適用於國內的軍人、警察、矯正機關收容人、學生、勞工以及身障人士。」2月12日,我還有一篇報導(未上網)明確指出:「排除海外投票、通訊投票等方式。」
從頭到尾,都沒有人說到不在籍投票會納入台商、海外人士。這些智障獨派偏偏要模糊焦點,這證明:他們不是文盲,就是為了少數團體的政治利益,不惜扭曲事實來煽動群眾;這種行為,真是卑劣之尤。
更好笑的是:他們這群人一方面抗議公投法是鳥籠公投、限縮人民權利。若在不修改公投(含修憲)條件下,想提高公投(含修憲)投票率,只有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或移轉投票)才有辦法解決這個難題。如果這些人真的在乎民主,應該要求移轉投票擴大適用於公投(含修憲)才對,怎麼是去反對呢?
這些反進步、挺貪腐、而且還不斷削弱台獨支持度的獨派社團只要存在一天,台灣的民主政治就不可能有進步的空間,因為他們才是最徹底傷害民主價值的毒瘤。
2019年6月22日,國立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批評,民進黨以
2019年6月22日,國立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批評,民進黨以「強化國安、護主權」為由剝奪台灣人表達自決的權利,台派裝聾作啞,他羞愧宣布退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與台灣教授協會。2021年3月6日,施正鋒說,民進黨只把公投當成工具,所以要公投大選脫鈎,違反國際潮流;蔡英文政府將公投與大選強制脫鉤,「台派自甘側翼而噤聲」。
2019年7月9日,奇美醫院精神科醫師林進嘉表示,過去主張公投的綠營支持者與偏綠媒體,大多數人不但對「《公投法》修惡」默不作聲,甚至辯稱「反對黨為增加大選選票,假公投議題進行投票動員,破壞公投真正精神」、「此次修法是防止統派利用公投進行對台灣不利的公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