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隆自救會抗爭至今兩年多,從柔性表達訴求開始,經歷地方與中央政府的欺騙與折磨,自救會不得不以抗爭的方式爭取工人應有的權利與尊嚴。自大園廠法拍分配後,勞動部提出以參與分配的金融機構提供之款項,第一階段支付華隆工人的部分債權,即八成的勞基法保障之債權,並設下受償金額不超過300萬為限。剩餘欠額部分,待未來頭份二廠分配時,即第二階段,再以相同模式補足,我們也呼籲勞動部勿作「打折部」,確實負起二階段足額受償的責任,讓勞工能拿回百分之百的退休金。
華隆自救會願意依此方案,先讓勞工們在本階段拿回部分債權。然而,雖經華隆自救會300人的抗爭成果,使政府承諾所有1058位華隆工人都能拿回所有的棺材本。但如今第一階段之清償並未開始執行,預計過年前才得以確實清償,但是華隆案並非如此便解決,希望政府能確實執行本方案尤其是第二階段的受償,也能夠以相同的態度面對全台所有抗爭中的勞工。
華隆自救會抗爭一路走來,爭取的從來都不只是單純的債權本身,更是年邁工人的棺材本與勞工的尊嚴。如今有此階段性進展,並不是政府良心發現主動照顧勞工的展現,而是自救會年邁的工人們艱辛萬苦抗爭而來;對於兩年抗爭的苦路,絕非金錢所能比較。
另外在修勞基法的改革上,修改勞基法28條一直是我們訴求,將政府的墊償範圍擴及「全額」退休金及資遣費;並且將勞工之債權提升至「高於」抵押權,此修法進程不僅將影響未來頭份二廠拍賣後,華隆工人的分配順序,更將影響全國勞工的基本權利是否受到應有保障,現今立法院的打折版的修法草案明顯是保障不足的,期望行政院能重新提出可以真正保障勞工的修法草案,不要抱著先求有、再求好的苟且心態面對全台九百多萬的基層勞工。
時間:2014/11/27(四) 上午10:00
地點:台北車站大廳
新聞聯絡人:
華隆自救會秘書 謝毅弘
徐任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