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未決,抗爭到底!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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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3

失業一年才表態,官商勾結工人慘

一、在國道收費員抗爭近一年、三次上高速公路激烈抗爭之後,交通部長葉框時於立法院備詢時首次鬆口同意多元安置的方向,12月22日高公局更以新聞稿表示「針對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多元安置」訴求,已由高公局主動積極與遠通公司進行研商一段時日,研商方案內容除遠通公司之股東集團企業職缺外,亦積極爭取將交通部暨所屬等公務機關之職缺納入,預計在103年12月底前提出多元就業方案。」

針對交通部終於鬆口表示同意本會提出的「多元安置方案」本會表示樂見,並呼籲政府確實朝向本會所提出的多元安置訴求進行,而非再次畫大餅欺騙社會大眾。本會認為,這項解決工作安置爭議的表態,是收費員們抗爭近十一個月才逼迫出來的。從一開始人工收費結束時,交通部便以違反〈勞基法〉的手段解僱收費員,把收費員工作安置的責任丟給遠通電收。而交通部與遠通電收簽訂的BOT契約,本應在102年10月底前「全數安置」收費員,不過在政府的縱容下,卻讓契約跳票,交通部還替遠通開出了103年6月30日的新違約期限。這樣包庇財團、忽視工人權益的作法,使得應該受到安置的收費員,被迫承擔起安置前的空窗期;更何況,到今日仍有約430名收費員未受到妥善安置。對於這種種爭議,長期以來交通部不願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甚至於在6月30日新違約期限到期後,也僅以程序問題對遠通開罰450萬,連違約開罰都一再放水,絲毫沒有站在失業收費員的立場,嚴格監督契約對造遠通電收。

多元安置適用人數應放大,而非限縮!

二、雖然交通部鬆口同意「多元安置」方案,但在適用人數方面,恐仍有爭議;本自救會主張應至少為430人,其中包含過去自願轉置的約270人(高公局公佈之人數),以及6月份自救會寄出存證信函,主張「BOT契約對勞工不利,願退還補償金,保障工作權」的164名會員。此人數主張基於本自救會從抗爭初始便一直告訴社會大眾、政府的事實,即BOT契約中對勞工工作權保障不利,使得遠通得透過補償金/安置兩種手段的操作,從中節省安置費用(一位收費員被逼退可節省40-70萬元),因此才有逼退收費員、無法全數安置的結果。而造成即使許多收費員表面上看似選擇領取五個月離職補償金,而非選擇工作安置,但實際卻仍自行在外謀職的荒謬現象。本會呼籲交通部在實行多元安置方案時,應將適用人數放大,而非限縮適用對象。

三、12月20日民進黨「2014縣市長聯合治理會議」會中,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呼籲民進黨執政的各縣市政府,應盡可能協助失業收費員安置一事,本自救會表示樂見與感謝。但同時也呼籲民進黨應同時要求交通部將其所開放之各縣市職缺納入ETC BOT契約適用範圍內,由遠通電收履行補償薪資差額之保障;否則徒開放職缺僅解決收費員工作問題的一部分,成為替中央政策錯誤及幫遠通財團擦屁股的手段而已。

年資、勞保未解決,工人抗爭不停歇

除「多元安置」之訴求外,本自救會針對國道關廠爭議案中,尚有「年資補償」、「勞保補償」兩項訴求未得到政府回應。其一,關於勞保補償之訴求,即便政府做出了多元安置的解決方案,收費員仍會面臨勞保投保薪資損失之問題;其二,針對年資補償之訴求,為政府長期錯誤約聘僱政策導致工人辛苦累積的年資被吃掉,約聘僱工人權益低於〈勞基法〉最低標準之現象。不只僅限於國道收費員案,更攸關全國約2萬8千名約聘顧勞工之權益問題。

本會認為,「年資補償」、「勞保補償」這兩項訴求與工作權同樣都是由政府錯誤的行政、政策所造成,因此同樣該由政府提出解決方案。倘若政府仍未對這兩項訴求提出解決辦法,未來本自救會的抗爭將會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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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遠通根本沒有逼退轉職人員賺取利差,講白點部分人員對於私人企業的工作挑戰根本沒有用正面的心態面對,我不敢說是能力不足,但長期的簡易不動腦工作,確實讓不少人喪失工作應有的態度。準時上班對收費員以前可能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在私人企業只是基本條件、操作電腦文書作業對收費員以前可能是很繁重的工作,但在私人企業也只是基本條件、配合工作量加班對以前的收費員而言是很難想像的事情,但在私人企業即便是公務員也都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是誰逼退了誰?社會自然會給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