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總理東尼‧艾伯特(Tony Abbott)上個月表示對於澳洲開始使用核電以達減碳目標「抱持開放態度」,澳洲外交部長朱莉‧畢曉普(Julie Bishop)甚至更直接的表示可能考慮在南澳興建核電廠,以推動當地經濟。這件事情雖受到國際媒體大幅報導,但在澳洲社會卻未引起太多關注。其實艾伯特上任這一年多來,早已大刀闊斧的實施了各種被評為「與環境為敵」的政策,包括施行礦業獎勵措施、廢除礦業稅與碳稅、輸出鈾礦給拒簽核不擴散條約的印度,近期又試圖取消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和降低減碳目標,引起澳洲在野黨、國內外環保團體一片撻伐。減排壓力愈來愈大的艾伯特在此時拋出「用核電換減碳」的可能性,看似政治正確,卻也毫無政策正當性,不只環境組織不當一回事,對於期望在澳洲推動核電政策的人來說,這位公開表示燃煤「有益人類」、斥責氣候變遷「全是胡扯」的總理,目前看來也很難被當成可靠的盟友。
澳洲總理:別指望用政府補貼蓋核電
在一片「澳洲用核電換減碳」為標題的新聞之中,華文媒體就是沒有報導艾伯特談話中的這一段:「如果有人想在澳洲提出核電興建案,可以,但別指望政府的補貼,這是不可能的事。核電廠如果要蓋在澳洲,除非在經濟效益上可行,而不會是因為有政府補貼。」而事實上,從70年代開始至今,都曾經有不同的政黨試圖推動核電興建,而屢次遭民意否決。聯邦政府在1999年訂定的環境保護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法(Commonwealth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ct)中更明文禁止了核電廠、鈾濃縮廠、核燃料棒製造廠等設施的設立。
右翼保守主義政黨出身的艾伯特至少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同樣是補貼,把錢交給礦業,至少能在短期內獲利,且民眾反對較小;交給核工業,等到電廠蓋好他可能早已不在政壇,不但得不到好處,還會立即受到大規模的反對聲浪。要用任何方法阻止暖化都可以,前提是不能影響既有財團的利益,也就是政府重要稅收與選票來源的利益。
澳洲無核的歷史因素
為什麼澳洲明明是產鈾國,卻不使用核電、甚至立法明文禁止核電廠的設立?而作為全球人均排碳量最高的國家之一,澳洲又為什麼不以核電作為減碳手段?
翻開澳洲的核子地圖,會發現其實這個國家到處都有核設施,除了數十個開採完畢、開採中或尚未開採的鈾礦場之外,還有許多核武試爆地、核廢運輸公路、英國或美國的軍事基地及輻射船艦停泊地。早在50年代就承受核彈試爆之苦、至今仍背負著身心傷痛的澳洲原住民,也不斷與鈾礦場與核廢料場持續對抗,以守護自身的生存權與文化權。澳洲就在這樣的獨特歷史背景之下,奠基了長達半世紀的深厚反核運動基礎,因此對於澳洲社會來說,對於核能的理解,不只是一項看似中性的科技,而更緊密鑲嵌在國際政治、軍事與族群、歷史脈絡裡。
除了深層的歷史因素之外,第一個問題最直接而表面的原因,當然是因為澳洲本土有大量的煤礦,然而這又導致了第二個問題,因為澳洲全國的碳排放的確有三分之一是來自能源部門。當我們討論到這點時,台灣最常見的擁核論述,也是官方主流的能源論述就會跳出來,主張直接以另一種相對碳排放量較低的能源,替換掉目前這個高排碳的能源。這樣的論述在澳洲卻非主流,而我們的確能從艾伯特政府的角度來理解最基本的理由,一個不論黨派、不論對於氣候變遷抱持何種態度,都幾乎適用的理由:發展核電所需要的耗費的時間跟金錢都太龐大。更不用提光是醫療及研究產生的少量核廢料,在澳洲這片比台灣大213倍的土地上都尚未能找到最終處置場的現實。
正視分散式能源系統潛力
有論述將「不使用核電」和「大量排碳」這兩件事做直接的連結,而認為澳洲沒有核電廠,正反映了澳洲是一個將氣候變遷置身事外的國家。這樣的論述通常還伴隨著幾個論點,包括提升能源效率及管理用電需求潛力十分有限且代價龐大,且再生能源無法穩定的帶來足夠電力,從而製造出「火力與核能二選一」的命題。然而,如果真的非得極端的要人們在核電帶來的威脅和全球暖化帶來的威脅之間選一個,這樣的邏輯推演實在跳得太快,而澳洲的例子也再一次告訴我們,核電不是減碳的最佳選項,且能源問題不能只看電力的來源種類,也要看電力的系統形式。
過去4年來澳洲電力需求了減少 13%,且分散式、家戶屋頂型的太陽能發電系統也愈來愈普及。以家戶安裝比例最高的南澳大利亞省為例,在中央政府不支持再生能源、甚至試圖削減目標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去年仍將再生能源的發展目標,由原先要在2020年前達到20%的比例,提高到2025年前達到50%,而早在2014年就已達到33%,當年的太陽能和風能更曾多次達到能夠全天供應該省百分之百所需的發電量,原因正是分散式、家戶式的供電系統,大大縮短了電力在長程運輸中的耗損,而南澳大利亞省有高達四分之一的家戶建築屋頂都裝有太陽能板。
家戶安裝比例第二高,達到五分之一的昆士蘭,在2014年的冬日白天,由於正處於太陽能的發電高峰,電網電力需求大減,電力價格最低還曾跌至每度電負2.8元澳幣(約為負100元新台幣)。
澳洲從進步的碳稅政策退出
另一方面,向來不用核電的澳洲其實曾經針對氣候變遷定訂出具有相當前瞻性的政策。至今多數國家仍採取碳交易制度(carbon trade),但在2012年吉拉德執政時期施行了全球史無前例的「固定碳稅政策」(fixed-price carbon tax),針對每年碳排放超過25,000 噸的企業、設施,包括燃煤火力發電廠到冶煉廠、鋼鐵和鋁等製造業在內的500家大企業,要求其每製造1噸二氧化碳就得繳交23澳幣(約新台幣600元)的碳稅,是歐盟的2倍多。根據澳洲環境部的統計,澳洲的碳排放量在實施碳稅的第二個年度減少了1.4%,是過去10年間最大幅度的減少,且排碳最多、受碳稅影響也最大的能源部門,一年內碳排放就減少了4%。
然而,選前以廢除碳稅作為核心政見的艾伯特上台後,澳洲參議院便在去年7月以39比32通過廢除了碳排放稅的決議。Pitt&Sherry顧問公司發表的數據指出,澳洲的碳排放量已經在廢除碳稅後短短三個月內增加了1.3%。
澳洲當局向聯合國承諾,在西元2020年以前,將要較西元2000年減排5%溫室氣體。這樣的目標被環保團體認為太低,應將減排目標設為百分之15%; 然而澳洲氣候變遷局(Climate Change Authority)表示,新政策不太可能於2020年達成比2000年減碳5%的目標。每年照例在聯合國氣候會談公布的氣候變遷績效指數(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中,澳洲已從57名掉到59名,成為全球倒數第二名,工業國家中的車尾。
回應
1. 「正視分散式能源系統潛力」該段落第三句
1. 「正視分散式能源系統潛力」該段落第三句「正反映了澳洲是一個將氣候變遷至身事外的國家」,應為「置」身事外。
2. 「正視分散式能源系統潛力」該段落最後一句,「電力價格最低還曾跌至每度電負100澳幣(約為負2.8塊錢新台幣)...」這裡數字似乎顛倒了?應該是2.8塊澳幣相當於100塊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