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員與文書不同雇主?
桃園環保工會卡入會遭批 

2015/01/29
苦勞網記者

去年(2014)12月31日桃園市350位清潔隊員要求加入桃園市環保局工會,以便取得工會身分向升格後的桃園市協商勞動條件,未料環保局工會臨時理事會卻未通過入會申請,認為清潔隊員屬環保局轄下二級機關「環保清潔稽查大隊」,不該加入一級機關的環保局所成立的工會,並要求勞動部解釋。今天(1/29)桃園清潔聯盟與桃園產總、市縣政府機關環保工會聯合會等團體赴勞動部,要求勞動部依法宣示清潔隊員可加入環保局工會,否則就該發回桃市勞動局處理,不能拖延而影響勞動權益。

勞團今赴勞動部抗議桃園市環保局工會阻擋清潔隊員加入。(攝影:宋小海)

桃產總:環保工會拒收 違反章程法令

桃園清潔隊員聯盟發言人莊志鴻批評,桃園市環保局工會阻止基層清潔人員加入工會,勞動部不該以「再行研議」打壓隊員入會的合法性。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福凱指出,桃園市環保局工會拒絕350名清潔隊員加入,但工會章程第4條,即明訂招收會員範圍「以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暨所屬機關、單位為組織區域」,桃園市環保局工會不僅違反章程,也違反《工會法》,卻還要行文勞動部要求解釋有無違法,合法員工要進入工會這麼困難,真是莫名其妙。

前來聲援的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蔣萬金認為,工會應該希望招收更多會員加入工會一起打拼,但桃園市環保局工會卻拒絕同仁加入運作,「這是一個假工會,然後資方要真控制」,才會有這種問題出現。

市縣政府機關環保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蘇家源表示,除桃園市外,全台各縣市清潔隊員都屬一級單位的環保局,並沒有「環保清潔稽查大隊」編制,但桃園市政府在升格前成立環保局工會,又另設「環保清潔稽查大隊」並同樣成立工會,此舉是對讓清潔隊員進行「階級二分法」,下放到二級單位。但無論「環保局工會」或「環保清潔稽查大隊工會」,清潔隊員要加入哪個工會,「還要受勞動部及桃園市政府指定?」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工會科長許根魁出面回應,主管機關並非勞動部,而是桃園市勞動局,將請勞動局積極處理,也會尊重勞動局依《工會法》所做的決定。

清潔隊員手持放大影製環保局工會章程,強調清潔隊員本可入會。(攝影:宋小海)
桃園市環保局工會理事長劉貴玉(左二)去年表示將向其他環保局工會學習,並允諾審核清潔隊員入會資格,今受訪則表示:「環保局工會成員都是機關內文書處理等人員,我們怕沒有辦法幫他們發聲。」。(資料照,攝影:宋小海)

桃市環保工會:雇主若不同恐無法協助 

桃園市環保局工會理事長劉貴玉受訪表示,在1月14日召開臨時理事會後,理事會成員認為清潔隊員目前身份有所疑慮,才會鄭重討論並行文請示勞動部,並沒有駁回清潔隊員申請。若勞動部或桃市勞動局回覆要求,理事會就立即召開審核清潔隊員申請。

劉貴玉表示,雖然清潔隊員也隸屬環保局,但「環保清潔稽查大隊」在1月7日成立工會,因此環保局工會才會認為清潔隊員應加入另一個工會「比較正統」。根據《工會法》第9條「各企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如果勞動部認定是同一個事業單位,就不會核准清潔大隊企業工會呀?工會應該勞資和諧,若同一個事業有這麼多工會,到底哪個工會講的才是正確?」

「環保局工會成員都是機關內文書處理等人員,我們怕沒有辦法幫他們發聲」,劉貴玉認為,清潔隊員的僱主若是環保清潔稽查大隊,雇主不同,關心的福利待遇或工作規則不同,「到時環保局工會進行協商時是否只能幫忙反映?」

清潔隊員歸環保清潔稽查大隊?縣府時期規劃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硯表示,桃園市政府另設「環保清潔稽查大隊」,是他在擔任桃園縣政府研考會委員時通過,但這是為了解決原桃園縣各鄉鎮市清潔人員的隸屬問題。

胡博硯進一步解釋,桃園縣升格後,依《廢棄物清理法》原鄉鎮市清潔業務轉歸於桃園市環保局,而縣府考量環保局原本業務主管再加上各清潔隊長,一次會議人數眾多,當時縣府才研擬設立大隊做為統轄,由大隊長直接對環保局負責。但胡博硯也強調,這與清潔隊員能否組成、加入環保局工會是兩回事,不管是環保局的辦公人員或基層隊員,都有權加入。

「組織結構化可能沒問題,但在勞動條件而言可能會產生運作困擾,這恐怕是在訂組織時沒有仔細想的地方」,胡博硯分析,清潔隊員考量日後的勞資談判對象到底是大隊還是環保局,因此會認為參加工會層級越高越好,而桃園市環保局工會其實也不用擔求成員訴求不一,「像桃產總或北市產總所屬工會眾多,大家訴求也都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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