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9勞動部有關桃園市政府清潔隊員申請加入「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一事,勞動部表示,將請該工會之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妥為處理,並將檢討現行《工會法》相關規範不足之處,以維護勞工之結社權。 勞動部表示,受僱於公部門之勞工籌組工會以保障權益,勞動部向來極為支持。惟因公部門組織層級之體制,與一般事業單位之架構各有差異,為明確界定公部門勞工籌組工會之範圍與區域,勞動部將於近日邀請學者及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共同研商,以期建立齊一的認定原則。 建議標籤: 政府公告清潔隊桃園團結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