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國寶人壽標售,簽約無效!
金管會賠付,幫重大經濟犯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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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1
資料來源: 

馬政府臨時宣佈加入「亞投行」(亞洲基礎建設投資銀行),依財長張盛和說法「花一億美金取得入場門票」,民團批評是「追隨經濟強權的金融資本主義競賽」,而幸福國寶標售案,不計行政寬容措施,光賠付金就303億新台幣(約10億美金),是加入「亞投行」的十倍,同樣圖利財團,值得社會以十倍力氣來關注這人民的實質利益!! 

負責人為重大經濟犯,金管會還幫經濟犯擦屁股?

據媒體報導,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涉嫌掏空幸福人壽資產超過120億元1;昨天(3/31),特偵組懷疑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任內處理幸福人壽海外資產時,涉嫌為自己不法利益,違背保險業之經營行為致生損害於幸福人壽」。特偵組昨晚業以「重大經濟罪犯」偵辦鄧文聰,幾可證明「幸福人壽遭惡意掏空」,人民民主陣線(民陣)要求,金管會不只應該停止標售後的行政程序,民陣研究員莊惠玲強調,更應該要求鄧文聰「自己掏空的公司,自己賠」,而非拿出保安基金幾百億賠付!

簽約無效:法源依據有問題,「求償權」攏是假!

在民陣一再質疑,「賠付」沒有法源基礎下,金管會於3/27新聞稿再次聲稱,「標售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屬墊支款項之性質」,並宣稱可依法向幸福、國寶人壽求償。但莊惠玲質疑,8月份交割後,兩間公司就是國泰人壽,原來的幸福、國寶已蕩然無存,請問金管會要向誰求償?求償計畫與時間表又是什麼?

再者,依法規定,接管後還有其他處分方式,為何不以其他方式處分之?人民民主陣線強烈質疑金管會有其他意圖而未依法行事,要求金管會立即宣佈簽約無效,以免幸福、國寶法人身份在交割後消失,人民對於幸福、國寶求償無門!

接管無效,標售不成立 !

金管會在接管幸福、國寶人壽前,兩家公司頻頻遭受裁罰,裁罰案件皆超過10件,幸福人壽罰金高達近3000萬元。

金管會對於幸福、國寶一再違法,非但沒有積極監督管理,反以「公司倒閉,保戶權益受損」,未嚴謹調查清楚虧損責任歸屬,草率接管兩間爛攤。依照保險法149條,金管會有「監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等處分。莊惠玲質疑,明明有其他處分,金管會皆以「接管」來處分一再違法的幸福、國寶人壽,其中究竟隱情何在?

依照保險法149-1條,規定接管人為「經營權及財產之管理處分權」,接管是暫時代為管理,過程中的資產虧損仍算幸福、國寶人壽,而非金管會一肩擔下。莊惠玲認為,金管會應該啟動調查,清算虧損責任歸屬,連「接管」之處分都不應行使,理應要求幸福、國寶人壽董事長及董監事會變賣其部分資產,解決其公司嚴重虧損,以維護保戶權益。

金管會行使接管之合法合理性,已經受質疑,更何況接管不到半年,尚未清算追究責任,(卻屢屢以罰款數千萬來搪塞),卻從安定基金撥出幾百億貼錢,讓與標售幸福、國寶兩家給其他保險業者。這根本是前腳已踏錯,後腳更是踩錯的行政處分,我們徹底反對金管會的處分,『接管無效,標售不成立』!

人民民民陣線要求:金管會立刻宣佈幸福、國寶人壽標售簽約無效,標售不成立。

  • 1. 據媒體報導,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被控以海外代操基金資產質借,款項卻回流到他在香港的公司帳戶,另將幸福人壽資金匯往香港他的人頭帳戶,共掏空幸福人壽資產超過12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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