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因郵差疑似過勞死,讓中華郵政再被稱為「血汗郵局」,不過卻傳出北投郵局為規避勞動檢查,要郵差假造上下班時間,無論幾點下班,在簽到簿上都要填寫8小時以內,並向員工強調此舉是「為了符合法規。」
一位不願具名的郵差透露,他所屬部門的表定上下班時間,是早上7點到下午3點半,超時工作幾個小時是家常便飯,很多同事為了應付龐大信件量,都會提早到郵局排信。但去年郵務股長邱連壽宣佈,因為其它單位被檢舉未發加班費,所以員工只要申報加班未獲准,都要簽寫正常上下班時間,強調「簽退之後留下慢慢做沒有關係」,並指示郵務稽查時間到再把簽到簿拿出來讓大家補簽名。
有郵局員工家屬質疑,「如果連工時都是假的,到底要用什麼來考核員工?」郵局不敢明訂是責任制,更何況已具備考核員工效率的懲處規章,卻一直以個人「手腳慢」、「效率低」為由拒發加班費。面對「血汗郵局」稱號,當時說是「簽到未落實」,要全面建置打卡系統,現在更直接叫郵差寫「符合規定」的工作時間。
邱連壽曾向員工坦承,若確實按照勞基法「超過時間給加班」會有問題,加班費發太多會影響員工績效獎金和單位的績效考核,這部份是「共業」員工要共同承擔。
面對違反勞基法的疑慮,邱連壽也曾向郵差喊冤,「按照勞基法的規定,確實員工逾時工作是應該要給加班,不過郵政長期以來就是因為人事成本過高,所以對加班這方面,不管是人事室還是郵務科,對各位講都說是可以,可以加班,但是對我們主管講,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真的按照勞基法,以我們的現況來講,有些同仁可能一天要加5、6個小時都不夠,真要照規定走,之後下班時間一到就會趕員工走,那麼他的「郵件永遠做不完。」
三年多前郵局就因讓員工超時工作引起「血汗」風波,時任中華郵政副總的吳倚華表示,「已經三令五申按照勞基法的規定核發逾時工作費」,會加強簽到簿的控管,並說郵差超時工作「是個案而不是通案」。有郵差反問,「叫員工假造簽到簿時間的情況,不知道是不是個案?難道這就是中華郵政控管簽到簿的方式?」網友也在臉書上發文聲援,「真的是這樣耶!我知道還有把簽到本鎖在稽查的抽屜的。」
----------------------------------------------------------------------------------
網友製作影片質疑,中華郵政違反《勞基法》「延長工時」被裁罰的案件,到底是如何從3年前的10件,銳減到去年未被受罰?
8分鐘教你如何教育勞工,打造幸福企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GAKuFmdf0Q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移除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