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早上、下午各審理一件同性伴侶要求登記結婚的訴訟案,下午承審法官畢乃俊在聽取律師與當事人陳凌、呂欣潔的陳述後,表達願意以法官名義提起釋憲,代表訴訟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義務律師團許秀雯律師與當事人均表欣慰。
去年(2014年)8月1日七夕情人節的前一天,長期推動婚姻平權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號召邀請了三十對同性伴侶集體前往台北市中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結果均遭駁回,其中三對伴侶(梁宗慧與朱姵諠、陳凌與呂欣潔、林于立與方敏)於登記遭拒後在伴侶盟婚姻平權義務律師團的協助下向台北市政府提起訴願,於同年十一月訴願遭駁回,乃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今日(4月8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就林于立與方敏以及陳凌與呂欣潔這兩起同性婚姻登記事件第一次開庭,梁宗慧與朱姵諠的案子將於4月16日第一次開庭。
陳凌表示,日前姐姐剛結婚,許多親友都前來祝福,但沒有一個人質問姐姐為什要結婚,但是同志伴侶要結婚時,卻必須一再被詢問,甚至得請假來出庭。陳凌說自己比較幸運,工作環境友善,而且不會因為請假一個下午就付不出房租,今天願意站出來不是只為了自己,而是為了許許多多無法站出來的同志。
呂欣潔則表示,她和陳凌的故事就是所有一般異性戀的故事,沒有甚麼不同,前年妹妹剛過世,陳凌一直陪伴在身旁,是除了家人之外,和自己最親的人。這一次將投入2016年的立委選戰,會為了同志人權繼續奮鬥。
許秀雯律師則表示,婚姻平權法案在立法院受阻,行政機關又怠惰失職,逼使權利已經被耽擱已久的同性伴侶紛紛站出來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正義,就算釋憲結果不利,也無法阻擋同志要求平權的決心,無論如何同志都不會放棄。
承審法官畢乃俊表示,婚姻平權法案在立法院受到反對,目前最好的解決途徑是釋憲,若律師提供釋憲理由書,將考慮停止訴訟,向大法官申請釋憲,對此結果律師團表示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