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肌肉骨骼病痛對勞工的傷害

2015/04/28

劉梅君(政大勞工所教授)

今天是「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也是我國的「法定工殤日」,這一天對台灣一千萬以上的勞工,究竟意 義為何?2013年我國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終於完成 立法修訂,除將適用範圍由現行670萬勞工擴大至 1,067萬的勞工外,該法第六條新增的第二項,意義 重大,因為台灣勞工遭遇這類傷病的發生率非常高, 但卻長期被忽略,特別是其中第一款「重複性作業等 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的明訂,在台灣今天社會 發展的脈絡下意義非凡!

在台灣社會少子化及人口老年化的現實底下,如何留住且延長每一位勞動者在職場的時間,就成為未來台灣經濟永續及生產競爭力提升的關鍵。但根據勞保職業傷病給付資料顯示,這些年來高達八成的給付是屬於職業促發之肌肉骨骼疾病類,可見這類傷病對於廣大勞工及勞保資源的嚴重影響,甚至有些因先天免疫疾病卻因醫療資源不足的情況,被迫離開職場,如何能夠有效的將這些人力資源繼續留在職場發揮作用,是政府目前面臨的人力資源與醫療資源分配上的迫切挑戰。

當然這個挑戰不是台灣社會獨有!面臨人口高齡化的 歐盟社會,有一億人口苦於慢性肌肉骨骼的病痛,其 中四千萬勞工是因工作導致這類疾病的發生,不僅如 此,勞工缺勤原因的首位,正是肌肉骨骼疾病所致; 更有甚者,終身無法再從事工作的人中,高達六成也 是肇因於該傷病。為此歐盟國家在GDP、社會保險支 出、稅賦收入及生產力上所付出的代價,已在歐盟社 會響起警鐘!

國際衛生組織的研究報告清楚的指出,這類肌肉骨骼 疾病會造成極大的社會成本,除了預防、偵測、處置 之醫療支出,復健支出、長照支出之「直接成本」, 及因病而勞動能力下降的損失、家人因照顧而產生的 所得損失與機會損失,以及國家稅賦損失的「間接成 本」外,還包括因發生這類傷導致工作勝任與否的經 濟及心理情緒壓力和家庭問題等的「隱形成本」。因 此這些年,越來越多國家致力於政策努力來減少為此 所付出的社會成本。以英國為例,2011年推動跨部會 間若干合作努力機制,使得部會間願意打破部門本位 主義的陋習,一起努力來獲取整體社會最大的利益。

以國際社會的經驗為師,國家健康政策不能再僅限於以傳統的健康指標(如死亡率或壽命長短或某類疾病的罹患率)作為評估政策的好壞,而應包括那些能支持勞工留任及重返工作的指標,也因此健康介入的政策,需要將勞工留任及重返職場所帶來的各項利益計算進去。這其中政策思維的改變與跨部會合作實為關鍵,我們期待明年的今天,台灣勞工可以看到這方面顯著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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