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隆自救會離退勞工今(4)日再度前往勞動部,要求該部應儘速完成撥款作業一事,勞動部嚴正表示,該部及華隆大園廠相關之債權金融機構絶無拖延「華隆離退勞工爭議案」之處理時程;本案去年11月26日該部與自救會達成「勞工債權不打折,分二階段處理」之共識後,未能進入實質撥款作業之主要原因如下:
- 華隆自救會勞工遲至今年3月17日始向桃園地方法院撤回分配表異議之訴。
- 法院於進行分配前,尚需時進行核算並踐行一定程序。
- 銀行於獲分配款後,亦需依公司治理原則,完成一定之行政程序,始能進行捐贈作業。
勞動部表示,本案之進度,上週三(5月27日)該部召開之專案審核小組會議中,華隆自救會成員代表已有充分之參與,並瞭解本案之執行情形;自救會實無以陳情表達意見之必要。由於,本案涉及18家金融機構,基於公司治理原則,各公司刻正以最快速之方式,踐行其內部應備之行政程序中,該部將於獲得主要銀行之捐贈後,迅即召開專案審核小組會議,完成撥款作業之必要程序。
勞動部說明,延宕10餘年之華隆離退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爭議案,該部陳雄文部長去年9月上任,在瞭解案情後,即以「勞工債權不打折,分二階段處理」之方向,思考本案之解決方案;經去(103)年10月8日會同財政部及金管會,邀請華隆大園廠拍賣後得獲分配之18家債權金融機構會商後,獲得「於獲得法院之分配款後,捐贈受償金額之20%給勞動部,作為妥處本案之財源」之結論,保障弱勢勞工權益,彰顯企業社會責任。上開分二階段處理之解決方案,華隆自救會初期並未接受,經該部與自救會代表多次溝通後,於去年11月26日始獲得共識。依此解決方案,銀行得否順利獲得分配款並將部分金額捐贈之關鍵,在於勞工是否撤回該分配案異議之訴,惟自救會勞工實延至本(104)年3月17日始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明撤回訴訟。法院之分配作業,於該聲明撤回後,尚需時進行核算並踐行一定程序。據悉,桃園地方法院係於5月下旬,完成上開程序並通知案關債權金融機構具文聲請分配。
勞動部查證,近日已有遠東銀行、彰化商銀、台灣中小企銀、第一商銀及富邦資產管理公司等將其承諾應捐贈之款項,捐贈至該部之專戶中;全球人壽公司刻正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明分配中,至於,兆豐銀行等12家債權金融機構,亦已依公司治理原則,以最快速之方式處理捐贈事宜中。本案所涉債權金融機構之捐贈,因各公司所涉金額不同,應踐行程序不一,所需時間自然不同,可望於本年7月中旬完成。勞動部申明,在此過程中,該部及相關債權金融機構,絕無延宕任何時間。
勞動部指出,為使該筆捐款順利分配予華隆全體離退勞工,落實公平、公正及透明處理捐贈款項之原則,該部於獲銀行捐贈款前,已先期進行相關撥款前之準備事宜。本(104)年1月已由該部郭芳煜次長擔任召集人成立專案審核小組,小組成員包括相關主管機關及案關金融機構代表,並納入社會公正人士及華隆自救會代表。該小組自本年1月30日起,已召開4次審核會議,全案1,058位勞工,截至目前為止,9成8的勞工完成債權申報,尚少數勞工未完成申報作業。已完成申報者,該部均已逐一納入專案小組會議進行審核;至於未申報者,該部已再函請相關勞工,儘速進行申報。該部表示,本案之撥款作業,將於該部收到案關主要債權金融機構之捐贈款後,迅即召開專案審核小組會議,完成必要程序,使勞工能儘速取得債權第一階段之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