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報薪搞鬼 員工大戰4回告贏

2007/09/07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07.09.07 03:47 am

勞工們每月拿到薪資單時可要注意自己的勞保扣款數字,因為有部分雇主為了減少勞保開銷,將員工薪資以多報少,利用「教育補助費」、「工作服代金」等各種名目來取代工資。

桃園縣一家纖維公司的張姓會計,退休時發現勞保老年給付只有八十八萬元,相對自己的薪水實在低太多,歷經多年訴願與行政訴訟,最後終於確定可以領到一一八萬元。

勞委會指出,由於雇主要負擔勞保繳費的七成,過去曾發現有老闆將員工的收入劃分出廿多個項目,目的就是要把「本薪」降低、減少投保額,但實際上只要是每月的固定收入,就必須算進工資。依據勞保條例,也可以處罰雇主低報金額的兩倍。

官員強調,勞工不要因為老闆說「這樣你繳的保費比較少」就甘於配合,否則結果就是自己在支領勞保給付時吃大虧。如果不敢當面向老闆抗議,也可以收集資料,向勞委會、各縣市政府、勞工檢查機關舉報。勞工機關可以接受匿名檢舉,不過相關資訊要收集完整,才能爭取權益。

根據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張姓會計任職的公司為了降低員工投保薪資而巧立名目,每次提出的薪資項目各不相同、格式不一、金額迥異,每月或每季不停變換名目。而且這些項目經查並非屬實,其中甚至連沒有子女的勞工都可以領教育補助費。

張姓會計於九十年申請老年給付,發現投保薪資由三四八○○元被降到一九二○○元,只能領到八十八萬多元的老年給付。張姓會計向勞保監理會申請審議遭到駁回,又向勞委會訴願,勞委會訴願委員會決定撤銷原處分,由勞保局重新審查,決定核給一百一十八萬餘元,後來公司不服也提出訴願,勞委會訴願委員會採納資方提出的薪資證明,判定資方勝訴。

張姓會計不服再上訴到行政法院,並且證據齊全,在今年三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改判張姓會計勝訴,認定他每月領取的「教育補助費」、「工作服代金」都是工資,確定給付為一一八萬元。

【2007/09/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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