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言論自由和其它
從余澎杉案想起的一些事情

2015/07/07

 

Free Amos行動塑造「小男孩對抗大極權」的形象,但它鼓吹的「自由」是問題的全貌嗎?(攝影:林佳禾)

一、

工人階級和所有的被剝削者和被壓迫者,在反對資產階級和各色反動派的鬥爭之中,要擁有言論自由。

我的意思不是說,資產階級和反動派,應該要給予我們言論自由(所謂「天賦人權」);而是說,我們有權發表言論反對資產階級和反動派,我們應當爭取和捍衛這種自由。

工人階級的言論自由,不是自由派和「左翼」所虛擬的抽象的「普世言論自由」,而是勞苦大眾解放自己的階級鬥爭的一個環節。

作為革命鬥爭的武器,工人階級的言論自由,並不是虛無主義的言論自由,而是教育自己、教育勞苦大眾,反對剝削壓迫、為社會主義奮鬥的言論自由。

魯迅先生指出:「恐嚇和謾罵決不是戰鬥。」工人階為了解放自己、解放所有的勞苦大眾,建立社會主義民主,不但不需要、還要正面的反對這些伎倆。

二、

由英國封建貴族開創的誹謗法律,原意就是為統治階級提供封殺異己言論的工具。經過資產階級革命的改造之後,誹謗法律,仍然主要是權勢者封殺異議的惡法。

我們反對資產階級的統治、反對資產階級的法權、反對資產階級的誹謗法律、反對資產階級根據這種法律追究異己。但我們完全沒有理由,不分青紅皂白的支持所有涉嫌「誹謗者」的言論和立場──我們需要用階級的標準,去判斷「誹謗者」的言論,是否值得支持。

三、

帝國主義自由派樂於捍衛自己人的無限制的言論自由、樂於捍衛自己人攻擊異己的無限制言論自由、特別樂於在「言論自由」、「反抗極權」的旗號下,掩護自己人的所有言論。

當帝國主義被揭發建立了前所未有的、覆蓋全球的網路資訊收集機制,當帝國主義監禁迫害揭露這種醜行的人們時,最好的帝國主義自由派,會表示關注、聲言應該「改善國家安全體制」,最壞的帝國主義自由派,會論證帝國的網絡監控是「捍衛天賦人權」的手段,或直接漠然視之。無論如何,他們不會跑到帝國官廳的外面,打起「帝國有病」、「打倒獨裁」等一類「過激」的旗號。

四、

自由派和「左翼」,在反對新加坡當局整治(共產主義者也反對這種整治)余澎杉之餘,把他捧成是少年英雄、甚至是「反對保守成年世代」的象徵,到底所謂何事?

余澎杉那個慶祝李光耀死亡的視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認真地看過。余澎杉從一開始,就挑戰李顯龍控告他,稱李顯龍為「Mxxxxxfxxker」。接著,余宣稱李光耀是和耶穌一樣的欺名盜世的野心家、大壞蛋,新加坡執政黨則是和基督教會一樣的腦殘白痴團體。余澎杉宣布,儘管李光耀把新加坡發展成全世界最富裕的國家之一,卻使人民一點都不快樂,抹煞小確幸和多元性。又宣稱李光耀為了維護自己的形象,在病重時沒有自殺,或命令李顯龍關掉他的生命支持系統。最後,余宣布,無論李光耀為多少世界領袖口交也好,他只能是一個一無是處的混蛋,早死早著。

很明顯,這是一個輕狂少年沒有多少養分的胡言亂語。新加坡當局之整治余澎杉,只彰顯了他們加倍的無聊和惡毒。

然而,假如余澎杉攻擊的對象,不是李光耀,而是「自由世界的領袖」,那自由派還會不會跳出來?「左翼」還會不會出來感概,「成年人對少年的壓迫」?

五、

我在余澎杉的李光耀視頻之中,感受到很濃烈的沙文主義氣味。為了進一步了解這位少年英雄,我看了一看他的Youtube頻道。我找到了這段在2013年12月13日發表的,叫《Thoughts On The Little India Riot》(關於小印度騷亂的一些想法)的視頻。

 

在2013年12月8日,在新加坡的「小印度」,33歲的印度籍建築工人Sakthivel Kumarvelu,以貌似酒醉為由,被趕出專門運送外勞前往宿舍的巴士。Sakthivel下車後追趕巴士,被輾斃。最終,幾百名印度外勞與抵達現場的新加坡軍警發生衝突,釀成幾十人受傷、多輛警車救護車受損,27人被捕的騷亂事件。

事件爆發後,新加坡資產階級媒體集中抹黑死者和參加騷亂的外勞,宣稱他們是精神錯亂的酒鬼,更宣稱死者被趕下車的原因,是因為他脫了褲子、向乘客展示其陽具云云。新加坡官方,更矢口否認騷亂與外勞在新加坡的工資待遇、生活環境和遭遇的歧視有關。

余澎杉在以上的視頻中,如數家珍的形容死者在巴士上脫褲子、把玩陽具「展示種族優越性」,被趕下車後步履蹣跚的繼續玩弄陽具、追打巴士,最後「因為陽具太重」、跌倒在地被輾斃的「整個過程」,宣稱死者身首異處、當場死亡,那些「不滿救護車遲到」的印度外勞,是精神有問題的酒鬼和腦殘,極盡嘲諷之能事。

余澎杉半開玩笑地說,他自己是種族主義者,新加坡有很多種族歧視。然後以典型的「自主公民」的口吻要求,新加坡政府最好推行一些政策,處理種族主義問題。余也貌似半開玩笑的說,這件事除了死者一個人之外,沒有造成任何嚴重傷亡,新加坡軍警幹得極好。在視頻的其它部分,余調侃新加坡人喜歡小題大作,此事將必定列入社會科教材云云。

但問題來了,死者從來都沒有「脫褲子玩鳥」(事後有證人為Sakthivel平反)。余澎杉對於此事的發言,除了玩世不恭之外,是完全符合據說與他處於對立面的「新加坡價值」的。

六、

自由派和「左翼」,為了各自的理由,將余澎杉奉為「言論自由」的英雄,或「少年抵抗老年」的圖騰,是真正有病的行為,也是對余澎杉的一種「捧殺」。

很明顯,余澎杉是一個典型的「自由主義公民」:他厭惡政府、推崇個性,既要物質的繁榮、也要精神的滿足,他推崇理性、反對迷信,還支持同性戀權益。但與此同時,他會毫不客氣的宣布:舉凡他認為偏離了這些「價值」的人或團體,不是腦殘、就是精神有異,總之,就是思維或體格殘缺,或一無是處的垃圾──李光耀、人民行動黨、耶穌、基督教會、印度外勞、恐懼騷亂的庸眾等等,都是他攻擊或嘲笑的對象。

余澎杉和所有社會化了的人一樣,他的這些思想和言論,並不是他自己一個人創造的東西,而是外部世界的反映。這個世界,是由不同階級的人們組成。余澎杉儘管年紀還小,但他表達的,都是很多資產階級「大人」心裡所想和口裡所說的東西。

只不過,秉持他們一貫的「工具理性」,自由派和他們的「左翼」,將這些東西都攪在一起、混而為一,躲在「言論自由」和「少年」招牌的背後,掩耳盜鈴的企圖迴避,他們事實上是通過余澎杉,在宣傳一種遠非「普世」的、在實際上十分個別的、當然與「少年」本身無關的觀點和立場。

在這個場合,他們無意討論余澎杉所表達的思想的具體內涵和價值(例如對多民族多宗教的新加坡有何意義),他們只在乎強化,新加坡是一個據說背離了西方王道的「獨裁國家」的宣傳。

在大人們主張的各種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的壓迫和操弄之下,我們的「余澎杉們」,真的可以通過「敢言」和「年輕」兩個形容詞,為年輕人和這個世界,帶來任何真正的改變嗎?

與其「質疑」余澎杉在新加坡能否「享有真正的自由」,倒不如質疑,通過捧殺「余澎杉們」去彰顯「自由」的那些人,到底是在鼓吹哪門子的「自由」。

 

【附錄】

兩則關於新加坡外勞處境的報導:

Migrants’ rights under spotlight in Singapore after Little India riot, 24 June 2014, SCMP

Riot In Little India: Underpaid Migrant Workers Form The Foundation Of Singapore’s Wealth And Power, 10 December 2013, IBT

新加坡官方調查委員會報稱:「小印度騷亂與外勞不滿無關」

Little India riot: Foreign workers’ dissatisfaction did not cause riot, says COI, 30 June 2014, Today

 
 
責任主編: 

回應

名嘴評鑑

前言:

台灣媒體是最發達的事業之一,也是最競爭的行業,以致眾多節目紛出籠,其中成本最低、製作最簡單的就是談話節目,也因此無形之中出現了名嘴盤據,胡說一通的怪象,尤其令人嘖嘖稱奇的是,名嘴包山包海,什麼話都說得出來,人人皆是專家。

若僅是以自身所學,或已身涉獵甚深的領域,無論說得好壞,均可令人接受。但甚多名嘴為圖通告費,上網搜尋資料,自己加油添醋,繪聲繪影。若是一般性議題,或尚不致毒害觀眾,但偏偏眾多名嘴,在政治議題上亥意分化,撩撥人心,製造仇恨,大撈個人政治利益,事到頭來,受傷受害最嚴重的,還是人民。

因此,鄭弘儀後援會會長董念台,特別製作「名嘴評鑑」,以供社會大眾參考,若獲得社會大眾認同,未來將以監督名嘴的角度,持績監督名嘴的另一面,以免名嘴無法無天,誤導社會大眾。

李敖:

被淘汰的大師,被一群現代人遺棄,空有一肚子學問,千篇一律的論調,久而久之即了無新意。尤其是與小S之戰,以關刀殺小雞,反遭人厭。

陳揮文:

論點突出,有批判勇氣,在名嘴群中自成一格,頗能獲得普羅大眾共鳴,令自己站穩媒體立身之階。

紐則勳:

析論清楚,即使藍級兩極民眾,也不致反感,相對的,也因為缺乏特色,難引發真正共鳴。

鄭運鵬:

被民進黨遺忘了的名嘴,有基本的是非,論述與現實不脫節,也有群眾緣,具有”讓人不討厭民進黨”的特別能耐。

鄭師誠:論述火力溫弱,本人卻有些令人親切的喜感,穿插節目中,自可發揮甘草效果。

陳文茜:

聰明機敏,音韻發語有貴族遺風,沉著大器,視野躍進,足可睥睨廟堂,惜主導性格熾烈,主持節目,同台賓客往往須曲意承迎。

邱毅:

語鋒看似激烈,論點其實持平走穩,但時有驚爆材料,兩成左右的訊息命中率,即足可令其衝鋒陷陣,在政壇揚威,既是藍軍勇將,綠軍也恨他萬分。

余莓莓:

張嘴即似母雞啄米,但見朱脣翻動,卻不知她到底在說什麼。對民進黨忠字當頭,特點是結語千篇一律,即「馬英九要負責,國民黨要負責」。

楊憲宏:

遊走於藍綠鋼索上的風派高手,藍中有綠,綠中有藍,頭頭是道,不慍不火,兩派生都可做,又能殺人於無形。

趙天麟:

少年闖將,好勇鬥狠,苦覓明主,滿腦成王敗寇,思想封建,卻勤搶鏡頭,自己或可加分,對民進黨仍無功可言。

沈富雄:

難見容於幫派政治的民進黨大老,辯證功力老而彌堅,論理貼服人心,個人索價雖高,效果依然值得。

游梓祥:

具備政客潛力的年輕學者,好辯成性,對綠營勤於發砲,漸見效果,車馬費領得不心虛。

張友驊:

不妨改名張油譁,譁眾取寵,偽冒權威,天花亂墜,節目中甚至可當場剽竊其他名嘴論點,幾度遭人戳穿,果然是厚黑中人。

吳國棟:

青壯時貪財好色,要錢又要洞,臨老無所是事,攀附鄭鴻儀集團後,粉墨登場張牙舞爪,明裡為正義,骨子裡志在車馬費。

黎建南:

黎式打油詩,一聽就懂,論述火力強,形貌肥壯,粉絲不少,可惜轉投選戰,親民黨糟塌了他。

陳鳳馨:

新聞夜總會時代較有人味,也較討喜,到二一00時氣理不足猶要咄咄逼人,常只見火力,卻未見道理。

程金蘭:

及格的名嘴,批判有理有據,為人公允,不亂作河東獅吼,加油!

胡忠信:

偶一聞之,甚是有理,聽久後察覺其心中有恨,尤其對扁,仇恨之心更是鮮明。

董智森:

來自金門的鄉土式幽默,配上偶爾的小結巴,反令人親切。政治觀察精準,足見昔年記者功力,主持功力進步神速,是有趣的A咖。

李濤:

努力扮演公正的主持人,奈何藍綠立場分明,多數人心中只有藍綠,沒有是非,公正有何用?!二一00能成談話節目龍頭,一靠來賓條件名氣,二靠言論中道,追求公義,這部分李濤居首功。

林青蓉:

個人政治立場不重要,也不鮮明,但台風大方,男女觀眾都適合。

羅淑蕾:

可圈可點的正義大姐,不信公理喚不回,無論觀眾是否接受,至少可感受其公正一面,是出色的立委。

蔡玉真:

一如自由時報,一出場便知顏色,談財經還有過人之處,談政治反而遜色一籌。

莊瑞雄:

名為律師,實是訟棍,當了議員,不識者會仍可能誤以為市場肉販,花博空心菜事件令人了解他手段之毒。

鄭佩芬:

美人遲暮,仍能平心娓娓細述,不搬弄是非,偶可一聞昔年國民黨內秘辛,縱是天寶舊事,也可會心一笑。

王鴻薇:

宛若播新聞般的語調口條,乏味,也少特色,但細心聽,能明白她至少是盡責的民代,也曾經是盡責的新聞工作者。

徐國勇:

理歪氣直,一臉邪氣,是典型的誤導是非型名嘴,即使有真實的一面,卻掩不住一臉奸詐相。

陳其邁:

忠實表達民進黨立場,言語不粗暴,時或使詐刺激對手,算是未辱使命。

于美人:

靈活反應快,心機深,易藉個人特質優勢達成目的,角色近似港星吳孟達,也能演哭戲,習於容止而少誠實,久了就少看頭了。

徐永明::

很難完整聽完他說的話,因為見人就可轉台,雖學者出身,強項卻是迎合指揮棒,書唸到哪去了?

謝震武:

把政論節目做得很活潑,無論來賓藍綠,都能做球,且不傳達己身立場,笑容一貫,也有吳孟達的味兒。

楊文嘉:

認真發言,不苟言笑,無論喜歡他與否,都難否定他的公正性。

吳恩文:

本不應列入名嘴,同是媒體人出身,他卻陶醉在美食節目中,手藝如何不重要,反正絕不會搬弄是非亂扯,是夠格的媒體人。

王時齊:

口才便給,理應是出色的好發言人,民進黨這麼大的幫派,竟不會用這樣的人,國民黨也不知道捷足先登,果然是呆子黨。

何博文:

兇猛吼叫,樣子兇,也難讓人聽完他的話,民進黨徵召他當立委,選上了,等著看他出洋相,選不上,笑哈哈。

鍾年晃:

像是搖頭丸成癮者,搖頭晃腦,不知所云,只要攻擊國民黨,罵罵馬英九,就可在三立電視立足。

劉駿耀:

誇大其辭,油腔滑調,少做功課,但腦袋靈活,擅用社會面形容政治,插科打諢效果還行。

候漢君:

早期在叩應節目中,還有學者風範,在大活新聞中上了梁山入夥後,風格大變,爛得自自然然。

劉益宏:

視野從現實世界出發,形貌不特別突出,但豪氣過人,掌握人性,法理邏輯嚴謹精密,崇理務實,司法領領域無人超其右。

唐湘龍:

立場明確,自我觀點與事實不離譜,偶爾小有火力,是擁有粉絲條件的名嘴。

蘭萱:

有立場,有原則,發言得體,沒太大火藥味,仍見其功力,觀其節目,不致轉台。

江岷欽:

江式幽默,令人歡愉,談笑間見真理,可啟發觀眾思維。

黃創夏:

觀點偶有火花,表達也明白,沒有私心與自我目的,算是對得起製作人與觀眾的名嘴。

徐佳青:

辯才一級棒,火力直逼國民黨痛處,為民進黨添分數,蔡小英找她當發言人,有知人之明。

黃光芹:

早期論述火力十足,功課做得比誰都認真,惜定力不夠,立場易變,導致藍綠都有意見。總是李濤夫婦度量大,沒下封殺令,足見其尚有被利用價值。

張啟楷:

招牌笑容,親和力強,很能引導話題,也願放手讓來賓暢述,特色不多,卻是好的控球後衛。

鄭弘儀:

典型的江湖術士,要名要利就是不要臉,藉節目挑議題搞分化,搞得人民恨政府,恨元首。嚴格說,他才應該是老共最愛的媒體人,只要能持續分化,一統台灣何難之有。至於他,照舊名利雙收,反正受苦的是別人。

劉寶傑:

認真用功,全力以赴,他在談話節目另闢蹊徑,上至天文,遠至冥冥之間,成功拓展江山,創新市場,而且娛樂性十足。

簡余晏:

出身媒體,表達能力尚差,所談內容毫無火力,又無火花,鏡頭一閃,又忘了她說了什麼。

馬西屏:

說話像個老師,老氣橫秋,工作不嫌多,賺錢不嫌少,任何節目都肯上,枉費資深媒體人身分。

姚立明:

條理清清楚楚,風度好,不誇大自傲,也不搶發言,既是學者,也是夠格的政治評論者。

黃偉哲:

吞吞吐吐,深怕得罪他人,既無論點,又無攻擊力道,遠不如其妹黃智賢。

謝志偉:

蹦蹦跳跳,像個大舌頭的老猴子,老讓人搞不清楚他要說什麼。主持節目,做得像地下電台,沒有是非,只有攻訐,真不如看看色情,至少可慰色心。

莊淇銘:

語調平平,內容卻有看頭,對民進黨了解真切,立場雖係偏綠,批判時仍可見公正的一面。

林朝鑫:

老記者的經驗,還算稱職,談話內容新意少,尚不致反感,唯天生小鼻子小眼睛,愛占便宜,奉勸莫得罪此君,免得背後挨刀。

李豔秋:

頂尖夜總會大班,來賓發揮空間最大,題裁最靈活,讓節目品質雅俗共賞。尤其 一口標準國語,說話讓人舒服,易讓觀眾進入其節目世界,只可惜其與李濤堅守新聞工作者立場,卻未能讓人明白其堅守原則。

顧名儀:

大方自然,表現得體,有大將之風,較能跟著主題走,讓來賓自然發言,主持角色很成功。

吳淡如:

輕鬆自然不搶話,表達適切,即使心中是綠,卻不致藉機宣傳或攻訐,加上節目議題設定引人,避開政治惡鬥戲碼,自然拉高收視率。

董念台名言集:

我是蔡英文,我是兩面人。

和而不同,和而求同,可長可久,是做愛的最高境界。

不負責任的名嘴,一定是賤嘴。

當葉問碰到蔡英文,不說就是不說!

名嘴評鑑

前言:

台灣媒體是最發達的事業之一,也是最競爭的行業,以致眾多節目紛出籠,其中成本最低、製作最簡單的就是談話節目,也因此無形之中出現了名嘴盤據,胡說一通的怪象,尤其令人嘖嘖稱奇的是,名嘴包山包海,什麼話都說得出來,人人皆是專家。

若僅是以自身所學,或已身涉獵甚深的領域,無論說得好壞,均可令人接受。但甚多名嘴為圖通告費,上網搜尋資料,自己加油添醋,繪聲繪影。若是一般性議題,或尚不致毒害觀眾,但偏偏眾多名嘴,在政治議題上亥意分化,撩撥人心,製造仇恨,大撈個人政治利益,事到頭來,受傷受害最嚴重的,還是人民。

因此,鄭弘儀後援會會長董念台,特別製作「名嘴評鑑」,以供社會大眾參考,若獲得社會大眾認同,未來將以監督名嘴的角度,持績監督名嘴的另一面,以免名嘴無法無天,誤導社會大眾。

李敖:

被淘汰的大師,被一群現代人遺棄,空有一肚子學問,千篇一律的論調,久而久之即了無新意。尤其是與小S之戰,以關刀殺小雞,反遭人厭。

陳揮文:

論點突出,有批判勇氣,在名嘴群中自成一格,頗能獲得普羅大眾共鳴,令自己站穩媒體立身之階。

紐則勳:

析論清楚,即使藍級兩極民眾,也不致反感,相對的,也因為缺乏特色,難引發真正共鳴。

鄭運鵬:

被民進黨遺忘了的名嘴,有基本的是非,論述與現實不脫節,也有群眾緣,具有”讓人不討厭民進黨”的特別能耐。

鄭師誠:論述火力溫弱,本人卻有些令人親切的喜感,穿插節目中,自可發揮甘草效果。

陳文茜:

聰明機敏,音韻發語有貴族遺風,沉著大器,視野躍進,足可睥睨廟堂,惜主導性格熾烈,主持節目,同台賓客往往須曲意承迎。

邱毅:

語鋒看似激烈,論點其實持平走穩,但時有驚爆材料,兩成左右的訊息命中率,即足可令其衝鋒陷陣,在政壇揚威,既是藍軍勇將,綠軍也恨他萬分。

余莓莓:

張嘴即似母雞啄米,但見朱脣翻動,卻不知她到底在說什麼。對民進黨忠字當頭,特點是結語千篇一律,即「馬英九要負責,國民黨要負責」。

楊憲宏:

遊走於藍綠鋼索上的風派高手,藍中有綠,綠中有藍,頭頭是道,不慍不火,兩派生都可做,又能殺人於無形。

趙天麟:

少年闖將,好勇鬥狠,苦覓明主,滿腦成王敗寇,思想封建,卻勤搶鏡頭,自己或可加分,對民進黨仍無功可言。

沈富雄:

難見容於幫派政治的民進黨大老,辯證功力老而彌堅,論理貼服人心,個人索價雖高,效果依然值得。

游梓祥:

具備政客潛力的年輕學者,好辯成性,對綠營勤於發砲,漸見效果,車馬費領得不心虛。

張友驊:

不妨改名張油譁,譁眾取寵,偽冒權威,天花亂墜,節目中甚至可當場剽竊其他名嘴論點,幾度遭人戳穿,果然是厚黑中人。

吳國棟:

青壯時貪財好色,要錢又要洞,臨老無所是事,攀附鄭鴻儀集團後,粉墨登場張牙舞爪,明裡為正義,骨子裡志在車馬費。

黎建南:

黎式打油詩,一聽就懂,論述火力強,形貌肥壯,粉絲不少,可惜轉投選戰,親民黨糟塌了他。

陳鳳馨:

新聞夜總會時代較有人味,也較討喜,到二一00時氣理不足猶要咄咄逼人,常只見火力,卻未見道理。

程金蘭:

及格的名嘴,批判有理有據,為人公允,不亂作河東獅吼,加油!

胡忠信:

偶一聞之,甚是有理,聽久後察覺其心中有恨,尤其對扁,仇恨之心更是鮮明。

董智森:

來自金門的鄉土式幽默,配上偶爾的小結巴,反令人親切。政治觀察精準,足見昔年記者功力,主持功力進步神速,是有趣的A咖。

李濤:

努力扮演公正的主持人,奈何藍綠立場分明,多數人心中只有藍綠,沒有是非,公正有何用?!二一00能成談話節目龍頭,一靠來賓條件名氣,二靠言論中道,追求公義,這部分李濤居首功。

林青蓉:

個人政治立場不重要,也不鮮明,但台風大方,男女觀眾都適合。

羅淑蕾:

可圈可點的正義大姐,不信公理喚不回,無論觀眾是否接受,至少可感受其公正一面,是出色的立委。

蔡玉真:

一如自由時報,一出場便知顏色,談財經還有過人之處,談政治反而遜色一籌。

莊瑞雄:

名為律師,實是訟棍,當了議員,不識者會仍可能誤以為市場肉販,花博空心菜事件令人了解他手段之毒。

鄭佩芬:

美人遲暮,仍能平心娓娓細述,不搬弄是非,偶可一聞昔年國民黨內秘辛,縱是天寶舊事,也可會心一笑。

王鴻薇:

宛若播新聞般的語調口條,乏味,也少特色,但細心聽,能明白她至少是盡責的民代,也曾經是盡責的新聞工作者。

徐國勇:

理歪氣直,一臉邪氣,是典型的誤導是非型名嘴,即使有真實的一面,卻掩不住一臉奸詐相。

陳其邁:

忠實表達民進黨立場,言語不粗暴,時或使詐刺激對手,算是未辱使命。

于美人:

靈活反應快,心機深,易藉個人特質優勢達成目的,角色近似港星吳孟達,也能演哭戲,習於容止而少誠實,久了就少看頭了。

徐永明::

很難完整聽完他說的話,因為見人就可轉台,雖學者出身,強項卻是迎合指揮棒,書唸到哪去了?

謝震武:

把政論節目做得很活潑,無論來賓藍綠,都能做球,且不傳達己身立場,笑容一貫,也有吳孟達的味兒。

楊文嘉:

認真發言,不苟言笑,無論喜歡他與否,都難否定他的公正性。

吳恩文:

本不應列入名嘴,同是媒體人出身,他卻陶醉在美食節目中,手藝如何不重要,反正絕不會搬弄是非亂扯,是夠格的媒體人。

王時齊:

口才便給,理應是出色的好發言人,民進黨這麼大的幫派,竟不會用這樣的人,國民黨也不知道捷足先登,果然是呆子黨。

何博文:

兇猛吼叫,樣子兇,也難讓人聽完他的話,民進黨徵召他當立委,選上了,等著看他出洋相,選不上,笑哈哈。

鍾年晃:

像是搖頭丸成癮者,搖頭晃腦,不知所云,只要攻擊國民黨,罵罵馬英九,就可在三立電視立足。

劉駿耀:

誇大其辭,油腔滑調,少做功課,但腦袋靈活,擅用社會面形容政治,插科打諢效果還行。

候漢君:

早期在叩應節目中,還有學者風範,在大活新聞中上了梁山入夥後,風格大變,爛得自自然然。

劉益宏:

視野從現實世界出發,形貌不特別突出,但豪氣過人,掌握人性,法理邏輯嚴謹精密,崇理務實,司法領領域無人超其右。

唐湘龍:

立場明確,自我觀點與事實不離譜,偶爾小有火力,是擁有粉絲條件的名嘴。

蘭萱:

有立場,有原則,發言得體,沒太大火藥味,仍見其功力,觀其節目,不致轉台。

江岷欽:

江式幽默,令人歡愉,談笑間見真理,可啟發觀眾思維。

黃創夏:

觀點偶有火花,表達也明白,沒有私心與自我目的,算是對得起製作人與觀眾的名嘴。

徐佳青:

辯才一級棒,火力直逼國民黨痛處,為民進黨添分數,蔡小英找她當發言人,有知人之明。

黃光芹:

早期論述火力十足,功課做得比誰都認真,惜定力不夠,立場易變,導致藍綠都有意見。總是李濤夫婦度量大,沒下封殺令,足見其尚有被利用價值。

張啟楷:

招牌笑容,親和力強,很能引導話題,也願放手讓來賓暢述,特色不多,卻是好的控球後衛。

鄭弘儀:

典型的江湖術士,要名要利就是不要臉,藉節目挑議題搞分化,搞得人民恨政府,恨元首。嚴格說,他才應該是老共最愛的媒體人,只要能持續分化,一統台灣何難之有。至於他,照舊名利雙收,反正受苦的是別人。

劉寶傑:

認真用功,全力以赴,他在談話節目另闢蹊徑,上至天文,遠至冥冥之間,成功拓展江山,創新市場,而且娛樂性十足。

簡余晏:

出身媒體,表達能力尚差,所談內容毫無火力,又無火花,鏡頭一閃,又忘了她說了什麼。

馬西屏:

說話像個老師,老氣橫秋,工作不嫌多,賺錢不嫌少,任何節目都肯上,枉費資深媒體人身分。

姚立明:

條理清清楚楚,風度好,不誇大自傲,也不搶發言,既是學者,也是夠格的政治評論者。

黃偉哲:

吞吞吐吐,深怕得罪他人,既無論點,又無攻擊力道,遠不如其妹黃智賢。

謝志偉:

蹦蹦跳跳,像個大舌頭的老猴子,老讓人搞不清楚他要說什麼。主持節目,做得像地下電台,沒有是非,只有攻訐,真不如看看色情,至少可慰色心。

莊淇銘:

語調平平,內容卻有看頭,對民進黨了解真切,立場雖係偏綠,批判時仍可見公正的一面。

林朝鑫:

老記者的經驗,還算稱職,談話內容新意少,尚不致反感,唯天生小鼻子小眼睛,愛占便宜,奉勸莫得罪此君,免得背後挨刀。

李豔秋:

頂尖夜總會大班,來賓發揮空間最大,題裁最靈活,讓節目品質雅俗共賞。尤其 一口標準國語,說話讓人舒服,易讓觀眾進入其節目世界,只可惜其與李濤堅守新聞工作者立場,卻未能讓人明白其堅守原則。

顧名儀:

大方自然,表現得體,有大將之風,較能跟著主題走,讓來賓自然發言,主持角色很成功。

吳淡如:

輕鬆自然不搶話,表達適切,即使心中是綠,卻不致藉機宣傳或攻訐,加上節目議題設定引人,避開政治惡鬥戲碼,自然拉高收視率。

董念台名言集:

我是蔡英文,我是兩面人。

和而不同,和而求同,可長可久,是做愛的最高境界。

不負責任的名嘴,一定是賤嘴。

當葉問碰到蔡英文,不說就是不說!

警方勿當政黨打手
聯晚 2015-7-12

台北市刑大將一名在網路上指「八仙樂園陳姓總經理是民進黨大金主」的民眾,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最高可能被裁罰三萬元。北市刑大大言不慚,說自己「沒有任何護航偏私」。但實際上,市刑大比護航偏私還嚴重,而是涉嫌當政黨打手,打壓言論自由。

台灣對於輿論評論政府、政黨和政治人物的言論自由保障頗為寬鬆,所持理由,一是評論到底是造謠抑或「合理懷疑」,界線並不分明。其次是權力掌握者動見觀瞻,與一般民眾武器並不對等,因此一般只要能證明是「合理懷疑」或「基於公眾利益和善意」,就不會被科以刑責。

回到案件本身,從過去萬海陳家與陳水扁家族的關係,以及陳水扁曾稱募款都給民進黨使用,可知八仙負責人家族到底是不是民進黨金主,確有查證空間。而警方所引用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法條,一般是用來散布天災人禍,造成民眾不必要恐慌者,才能適法裁罰,而民進黨名聲是否受損,顯與公共安寧無關。

退一萬步言,即便真有散佈謠言情事,也應該由民進黨提出誹謗或妨害民意訴訟,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台北市刑大沒有認定「謠言」與否,又以錯誤法條移送裁罰,為政黨服務的態度非常明顯,甚至令人質疑是否已經「選邊站」。

更為可議的是,民進黨為保持選舉的優勢,近來對言論自由採「嚴格控管」,動輒提告、檢舉、更正、警告,如今連警方也配合政黨這些作為,寒蟬效應在所難免。若僅是「準執政黨」都可對言論自由造成如此傷害,很難想像此種心態一旦執政,台灣的言論自由會沈淪到何等地步。

倘若警方確無偏袒任何政黨,此案成執法準則,對人權的殺傷力可能更大。因為如此一來,任何對政黨、政治人物批評者,都可能不必受審,就受到懲罰。這個三萬元的小案,將是近年台灣違反人權最重要的大案。

台北市刑大和民進黨,看出問題的嚴重性了嗎?

栽贓、抹黑、說謊、選舉奧步一向就是民進黨的看家本領!
例如:
「走路工抓到了!」(事後證明是栽贓)沒道歉!
「錄音帶抓到了!」(事後證明是栽贓)沒道歉!
「子彈還在總統身上」(是在夾克裡,故意隱瞞是輕微擦傷、拖過投票日)
「沒有一毛錢進口袋」(只有幾千億匯海外)
「阿珍不愛錢」(她愛珠寶禮券,麻袋裡面不知裝什麼?堆到家裡難走路)
「阿中沒嫖妓」(是妮可嫖阿中)
「領十八趴是可恥的」(她一直領到被抓包)
「不領十八趴沒錢做公益」(她住豪宅開名車穿名牌身家列富豪)
「我反核四」(在任內追加448億建核四)
「氣爆夜有叫按摩師 沒按摩」(難道抓虱母相咬?)
「去大陸是賣台」(她們偷偷去大陸〝考察〞)
「長仔退出政壇」(他還在政壇趴趴走到處圍事)
「中國是敵國」(她老公自稱中國籍在敵國求學位)
「和女助理摩鐵談〝公事〞」(癌妻問世堅 情是何物?)
「變裝哲夜會女友〝應沒有〞逾矩行為」(只是蓋棉被純聊天)
「竊聽抓到了!」(原來,竊聽器是柯辦找業者來裝的)沒道歉!
………(罄竹難書)………
以上就是鮮活的民進黨的的看家本領
怕了吧?

民進黨已多次利用誹謗訴訟對網友提告,意圖嚇退藍營網友。之前部分網友質疑小英家族為海霸王的股東,即陸續收到法院傳票。相對於此,綠營網友多次質疑馬英九是僑生、職業學生......馬總統始終默默承受

台灣的「言論自由」是因人而異的。因此實際上被保障的不是「人權」(人人皆有言論自由權),而只是獨派的發言權。李扁以來綠營已享有幾近「無限的言論自由」,而統派沒有言論自由。

請注意,講八仙是民進黨的金主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法辦,大家不要再講出八仙是民進黨的金主這樣的事情。

國王沒穿衣服!

八仙樂園陳氏家族是民進黨大金主!
八仙樂園陳氏家族是民進黨大金主!
八仙樂園陳氏家族是民進黨大金主!
八仙樂園陳氏家族是民進黨大金主!
八仙樂園陳氏家族是民進黨大金主!
八仙樂園陳氏家族是民進黨大金主!

台灣的法律是個屁!

……………………台灣的法律是個屁!……………………

連我自己都沒想到,我的一生都是要和法律纏鬥!小時侯,老師教我們要守法,長大後,社會告訴我們要守法,等自己完全了解台灣社會時,才深深體會,台灣根本沒有法律,只要勢力和鈔票,就可左右法律!
我常說「六法全書」分上下兩集,上集是讓有錢有勢的人使用,下集是對付弱勢的!而職司法律的檢察官和法官,又多是「橡皮圖章」,根本不管法律精神的重要,一般案件就以警察移送內容為主,只要警察的筆錄搞個鬼,那可就等著起訴,判刑!所以很多冤案都是從筆錄開始!而重大的案件,就看是不是權貴捲入,
像食安的頂新事件,鬧的沸沸揚揚,到最後還不是法官用「法」替頂新解套了!

最近也鬧的很大的「八仙樂園」,後台大的很,非但是民進黨的金主,且又是政客巴結的富豪,連侯友宜有心替受傷的患者爭取權益,還沒出手就被民進黨幹的死去活來!還有一個倒霉鬼,在臉書說八仙樂園是民進黨的金主,就馬上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金三萬元!肏!

民進黨還沒有真的執政,就這樣的玩「法」!

我早就罵過民進黨是一個「妓女黨」,要賣淫,要賺鈔票,卻不讓人批評,這和妓女沒兩樣!還有妓女黨主席蔡英文,「海霸王」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業,網友說說就要被告,他媽的,你們都是美國人肏出來的嗎?比一般台灣人「高貴」嗎?

還有台北市警局長「邱豐光」,你以為捧著民進黨的「卵蛋」,日後就可以當警政署長嗎?自己是什麼貨色,去唬唬一般老百姓還可以,真要我董念台挖你「糗事」,一個月就可以替你出版一本「邱豐光糗事知多少」?

我想,很多人不了解我為什麼生氣,因為一個月前,我就強烈的感受到,台灣開始在民主倒退了,民進黨的氣燄出來了,大部分的媒體,警察,法院都已被民進黨掌控了,以後我們那份自由自在,也將逐漸地消失了,所以我們今後就是活在「法律是個屁」的台灣,哭吧!沒錢沒勢的台灣人,我們一起哭吧!

對於新聞自由的打壓,從來沒有停止過

打壓新聞自由五重奏
李光儀
UDN
聯晚私房新聞
2015-08-16

反課綱學生闖入教育部事件,兩位記者、一位離職記者被逮捕。一時之間,捍衛新聞自由聲音高漲。此次逮捕、調查記者的事非姑且表過不論,其實台灣近幾十年來雖然已經逐漸遠離威權陰影,但對於新聞自由的打壓,從來沒有停止過,而且手法多元。

第1招:差別待遇

記者與採訪對象的關係,除了記者自身的努力,背後的媒體也常常是採訪對象「大小眼」的關鍵因素。

記得剛當記者不到一星期,到瑞芳採訪某黨被視為「聖人」的反核四指標人物,這位聖人接到我的名片,頭也沒抬,就直接說「聯合報?你們會報導嗎?」然後逕自作自己的事。當時身為菜鳥的我,對這種情況衝擊蠻大,但後來慢慢發現,這其實是政治新聞的常態。

在各個政府單位或政黨,不論是非,只論媒體友善與否的情況非常普遍,甚至廣告也常常被拿來當成武器。這一點,藍綠都存在類似情況。記者、媒體遇到這種情況,也往往只能各憑本事。

第2招:約談告狀

監督採訪對象,是記者的天職。對不友善的記者施壓,最好的方法,除了新聞封鎖,約談記者和狀告長官,也都是慣用手法。

過去在某條採訪路線,因為寫了不少被採訪對象認定是「找麻煩」的新聞,不久我就被對方首長約談。這位新聞學者出身的首長,先是搬出教授的口吻,「說不定你也是我的學生」,「假如我以後寫書,一定把你們這種亂象寫到書裡」,我馬上表明「喔,我不是新聞相關科系的」。

若以為到此為止,就錯了。後來我知道這位首長還把我的「惡行」加油添醋的向報社長官通報。政府官員用這種手法,也只算是騷擾,很難有實際效果。但假如記者意志不夠堅定,就可能被官威嚇到,而改變攻擊力道。

第3招:存證信函

稍微懂法律的人都知道,「存證信函」沒有實際法律效力,但政治人物很愛用這招對付記者。存證信函可以是提告的先聲,也可以是嚇記者的工具。當然,假如記者真的寫了錯誤的報導,收到存證信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但比較常見的狀況,倒是「為存證而存證」。否則直接提告就好,何必再寄什麼存證信函?

通常的情況,就是採訪對象也理虧,但又不服輸,甚至是事前拒絕採訪,事後再說「沒有平衡」而發信。多年前,有個地方議員開記者會,揭發同僚的特權緋聞,結果被揭發的當事人不願回應,倒是她的先生也是當事人之一的願意接受採訪。沒想到報導出爐,還是收到了存證信,威脅要告。

後來對方雖然沒真的提告,但這也算是累積了一次經驗值。資深記者往往自我解嘲「沒被告過、接過存證信,就不算跑過新聞」。大哉此言。

第4招:司法干擾

司法干擾可大可小,提告、假處分、搜索,還有這次的逮捕,各種情況,都曾經發生過。不管其中有多少是記者真的超越新聞自由的紅線,還是各種採訪對象為了自身利益的打壓,新聞採訪工作確實很容易沾惹上司法案件。

其中又以跑國防、國家安全情報路線的記者,最容易從採訪新聞的人被告,而變成新聞採訪對象。2000年9月,中時晚報曾經因為報導國安局劉冠軍洗錢案,遭到民進黨政府檢調搜索。當時也被認為是妨礙新聞自由的重大事件。

第5招:撕報關台

不管是採訪的差別待遇、存證信或者提告,都還有就事論事討論空間,但對新聞自由最高端的打壓方式,是從根本上否定媒體存在的正當性。1998年台北市長選戰,羅文嘉在競選活動裡撕了聯合報,從此開啟採訪對象向媒體全面宣戰的第一例。

這個第一例,到了2005年升格為關台事件。當時兩家被認為對政府不友善的電視台---東森S台關台、TVBS被威脅撤照。政府自有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對其政黨支持者來說,也是大快人心,但對新聞自由來說,是難以彌補的傷害,也往往迫使媒體、記者必須選邊站。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臉書粉絲專頁10日晚間及11日凌晨,湧進大量大陸網友批評的言論,PTT有網友踢爆說,大陸正在測試解禁臉書。而內政部今天也對此展開偵辦,新黨立委參選人王炳忠批內政部打壓言論自由!

王炳忠指出,大陸網友到蔡英文臉書留言,不是駭客,也沒有惡意檢舉,這叫什麼「攻陷」?因為有大量批評的意見,所以要偵辦?這才真是打壓言論自由。

王炳忠表示,網路上的所謂「攻陷」,應該是指駭客癱瘓網站運作,或者網軍惡意檢舉異己的帳號,致使對方臉書被封而無法發聲,以及冒名製造山寨臉書以假亂真,他指自己受網軍攻擊多時,臉書卻僅以「言論自由」回應他。

若是有人在台灣用簡體字上 FB 罵蔡英文 - 想塑造蔡英文被大陸人欺負的假象,那就有苦肉計的嫌疑啦!!

質疑民進黨 送辦罰3萬?
聯合報 2015-7-13
葉慶元/東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台北市政府法規會前主委

八仙塵爆近五百人受傷,更已有五人死亡。詭異的是,當新北市政府及輿論追究八仙樂園的過失責任時,民進黨立委卻公開跳出來指謫新北市政府「好大狗膽!」網友質疑八仙是否為民進黨金主,更被北市府警察局以「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為由移送法辦!

曾幾何時,質疑民進黨居然等同「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這不禁讓人懷疑,柯市府的人權標準是否已經和北韓、中共齊步?

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但是此一條文要成立,必須散布謠言內容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之情形」。此一條文從來不是用來箝制、恫嚇政治言論的工具。

檢視過去案例,曾經被法院認定構成本條的謠言包括:「謊稱女友在火車站被擄人勒贖」、「虛構有便當店老闆拒賣菲籍人士,並辱罵菲籍人士為狗」、「二○一一年五月初開始大地震」、「夜市扎針得愛滋」、「抓小孩集團到宜蘭,…頭城已抓到三位」、「台電核二廠因地震引起海嘯侵襲受損,可能有輻射外洩」等。這些言論均確實可能造成民眾恐慌,從而影響公共安寧。相對於此,質疑八仙樂園為民進黨金主,到底有什麼造成一般民眾「心生畏懼與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的可能性?

再者,網友質疑八仙樂園是民進黨金主,真的會構成「謠言」嗎?眾所皆知,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之父陳朝傳是陳水扁總統的國策顧問,陳柏廷更曾贈送鑽表當陳致中結婚賀禮,再加上新北市政府追究八仙責任竟遭民進黨立委怒斥,網友的質疑與其說是謠言,恐怕更像是金玉良言吧?

明年總統大選進展至今,民進黨已多次利用誹謗訴訟對網友提告,意圖嚇退藍營網友。之前部分網友質疑小英家族為海霸王的股東,即陸續收到法院傳票。相對於此,綠營網友多次質疑馬英九是僑生、職業學生……馬總統始終默默承受,藍綠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及不同意見的容忍,可說高下立判。此次柯文哲轄下的北市警察局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網友,可說是再創綠營人權史上的新低點,更是台灣言論自由的重大危機。

筆者鄭重呼籲北市府,應立即停止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作為恫嚇網路言論自由工具的違憲作為。筆者更呼籲蔡英文主席,既然要選總統,就應接受民眾檢驗,停止對網友不當提告。民進黨曾是台灣爭取自由、民主、人權的主要政治力量,蔡主席跟柯市長千萬不要成為台灣人權發展的罪人。

該揭開公司的面紗!
葉銀華 2015-07-09 聯合報

八仙樂園塵爆事件最需當責的是主辦單位與有助成、促成此事件者!公司股東負有限責任,可說是近代偉大的發明,鼓勵大家創業,創造經濟成長。但是有愈來愈多的案例,發現此制度經常被玩弄,而傷及無辜大眾的權益。因此,我們必須以實質影響與承擔責任的觀點,在特定的條件下,讓股東不再僅負有限責任,並且幕後藏鏡人亦要負責,這就是我們必須揭開的公司面紗。

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之呂姓主辦人,過去涉及許多爭議事件,包括:消費糾紛、欠工讀生薪資、違法不給加班費等,而他的行為模式是登記一些公司,利用它們去標政府案件或舉辦活動,當搞出爭議或糾紛時,就把公司解散;亦即利用股東的有限責任,讓受害者難求償。他總在弄臭名聲後,關掉舊公司,自己或利用他人名義再設新公司,繼續標案與辦活動收錢。

這些行徑,終究在六月底引發燒傷五百人,以及累及他她們家屬之八仙樂園塵爆事件。雖然新北市政府有對主辦活動的玩色創意及瑞博國際公司,以及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先聲請一點六九億元的假扣押以防止脫產,並進行求償。但這兩家主辦公司資產甚少(名下銀行帳戶僅十幾萬元)、股東又負有限責任,因此能得求償多少令人存疑。至於宣稱僅是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則對假扣押提出抗告,但其是否也有賠償責任,則視其是否有促成、助成本事件而定。而新北市政府雖接著又獲准假扣押八仙樂園負責人財產,也不代表未來賠償訴訟打得贏。

此事件不禁令人想起二○○八年雷曼兄弟集團所引發全球金融海嘯!在美國上市的雷曼母公司在世界各地設立許多公司,從事複雜的資金籌措與投資,而於二○○八年九月因資金斷鏈而倒閉。屬於雷曼集團登記在荷蘭的A公司,專門發行複雜的結構債賣給台灣的投資人,這些資金則匯回集團的資金大池使用。這些結構債原本是由雷曼母公司保證,但是當保證人倒閉,這些結構債也還不起,終於造成台灣投資人約八百億元的可能損失。但是雷曼集團的其餘公司在台灣仍有許多資產,是否可用於償還上述結構債的損失?

無獨有偶,二○○六年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夫婦掏空旗下公司約七百億資金,但是他們不僅潛逃出境,而且並未擔任旗下公司的董事、監察人。再者,國華人壽掏空案,亦與力霸集團有著相關情形,卻讓政府接管後,共賠付、投入超過九百億元。其實上述此種藏鏡人,亦經常出現其他公司的掏空案,導致受到傷害的小股東、債權人求償無門。

由於經常有人濫用公司的法人地位,二○一三年一月立法院通過公司法一五四條修正案,股東對公司的責任,除需繳清股份金額外,若股東濫用公司的法人地位,導致公司負債且清償有困難,情節重大者,股東也要負責償還債務,亦即股東於公司不再僅負有限責任。

再者,二○一二年初公司法第八條修正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者,與董事同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此法主要目的是防止幕後藏鏡人(影子董事)利用人頭董事,造成公司損失。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司法一五四條文被評為過於模糊,是否可嚇阻濫用有限責任,仍有待觀察。而公司法八條則是被認為是舉證困難,同時,只適用公開發行公司。我們呼籲司法院、檢調單位、金融主管機關要充分合作,定義股東濫用公司法人地位與影子董事態樣,以及分析相關違法和逃避責任的安排,特別是金流的查核,藉以增進證據的有效性,維護相關法規的尊嚴。

(作者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李登輝說中華民國政府到台灣來的是豬。

李登輝:台灣外來政權“狗去豬來”,“狗是指戰前統治台灣的日本人,豬則是指來自大陸的中國人”
民進黨說中華民國政府是流亡政府 。

而這個由豬組成的流亡政府的國軍三軍總醫院卻收治了本次八仙塵爆最多的傷患,醫護人員辛苦的救治傷患,有些離職的醫護人員也到醫院幫忙,他們有分這些傷者是本省還是外省? 有分這些傷患是來自香港還是大陸?

還小市民轉圖貼文的空間吧!
聯合筆記 2015-07-14 聯合報 游其昌

因民進黨委由律師舉報,台北市刑大將一名在網上指「八仙是民進黨大金主」的余姓民眾移送簡易法庭,還以新聞稿質疑行為可能違反社維法六十三條「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規定,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市刑大此舉引起輿論譁然,關鍵就在於警方誤引法條,嚴重威脅言論自由。

網路散布謠言當然可責,正如每天打開電視,多少名嘴信口開河,漫天扯謊,從國民黨黨產買票,幾億金主到滅王卡宋倒洪各式陰謀論,沒有一件說詞不比余姓民眾嚴重誇張,也沒有一件不比余姓民眾的貼文更駭人聽聞,民代、名嘴夸夸其言沒事,小市民轉文要追罰,這就是百分百的欺負小老百姓,拿「維護社會秩序」大帽子,嚇唬小市民,更藉此箝制限縮小市民的言論自由。

先不說「八仙是民進黨大金主」的「謠言」能否成立,警察恐怕連判斷是否謠言的能力或資格都沒有,光是「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要件就難以構成,因為抨擊民進黨就和批評國民黨一樣,是不會「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產生謠傳刺客出沒造成車站大亂等事項,具體「足生畏懼與恐慌」。警方非但不謹守分寸,還要發布新聞稿,據以追查其他散布者,讓我們彷彿一下子跌回到戒嚴時代,警方猶如當年警總搶雜誌、封印刷廠的作為,真是不知今夕何夕?

最諷刺的是,民進黨當年就是在這種被打壓、被封鎖的歲月中成長的政黨,捍衛言論自由理應是民進黨堅持的信仰,所以要推崇鄭南榕「堅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要推動修正刑法一百條「意圖犯罪」的思想制裁。但曾幾何時,對於這種抨擊民進黨的言論,全成了「打擊抹黑」的行為,民進黨必去之而後快,批藍倒馬就是正義之聲,批綠諷蔡便是惡意扭曲,前者的言論自由不可侵,後者的言論自由不可取,民進黨和台北市府這種以維護社會秩序為名的強烈「維穩」思想,說到底,其實和彼岸共產黨維穩作為,打擊異己,差異者幾希?

最可怖的是,民進黨現在不過是「準執政黨」,就能如此強硬手段,對付網路異見,一旦「準執政黨」真成「執政黨」,豈不會變本加厲,讓人「心生畏懼」?當年陳水扁執政時期,搜查報社、關閉電視頻道等國民黨政府沒膽做的事,民進黨政府都做過,從來不在乎社會是否會有寒蟬效應,難保未來的民進黨政府不會歷史重演,直教人背脊發涼。

其實現在的網路世界,就如民初的茶館,是閒人嗑牙的地方,專制年代,茶館還會貼上「莫論國事」字條,提醒茶客千萬不要以言賈禍,這是老舍茶館中的一個段子,百年後看來,尤其諷刺。沒有人願意見到網路謠言政擊,民進黨如真覺得委屈,不妨學學郭台銘,就直接上法院告誹謗吧,不要再拿警察成為恫嚇小老百姓的工具,警政單位更應嚴守行政中立,不要還魂到民國初年,請小心維護台灣好不容易才爭來的自由空氣,言論自由不該只有名嘴、政客獨享,也還我小市民一點貼文轉 LINE 的空間吧。

台灣的新聞界,是不是只有「墮落」可以形容了!

…………………媒體和名嘴都變了!…………………

二十多年前,台灣的媒體出了好幾個名記者,他們的思維,文筆,令人感動!也因為他們勇敢表現,讓台灣看到了「正義」!

不知道「名嘴」二字該如何解讀?是常出現在政論節目的貨色,就是名嘴嗎?是配合電視台的經營?就是名嘴嗎?是政黨屬意的打手,就是名嘴嗎?是不負言論責任的高談闊論,就是名嘴嗎?如果這樣就可以成為名嘴,台灣是不是政論節目的「程度」太差了吧!

在我的認知:名嘴一定要在專業領域有其權威,且言論一定要對社會大眾負起基本的責任!而今電視上出現的「名嘴」,好像就是一個動嘴巴的演藝人員,完全不需要演技,只要配合節目走向,盡其所能的表現口才,這樣的做名嘴似乎太容易了吧!

做一個記者,就是做一個「無冕皇帝」,做好皇帝就是要深入民間,了解民間疾苦,為民伸張正義!做一個名嘴,更應要自我期許,萬萬不可利用「節目」,當成了一個「武器」,也不需要低賤的討好政黨,更不可以讓自己像夜市賣藥的「誇大言詞」!

如今,沒有名記者帶領我們看到社會另一面,大家報導的新聞都大同小異,讀一份報紙就等於是讀了所有的報紙!再說到政論節目的走向,好像就是鎖定了「馬英九」「國民黨」,難道民進黨執政縣市都「零缺點」嗎?也難怪外界懷疑很多電視台和記者,都早已被民進黨收買了,若果然如此,台灣的新聞界,是不是只有「墮落」可以形容了!

造謠之罪與罰:嘆言論自由怪現象
聯合報社論
2015-07-19

最近,幾樁「造謠」事件在台灣社會掀起波瀾。一是關於網路上流傳「八仙樂園大股東是民進黨金主」的簡訊,民進黨向警方舉報,北市警局也以「散佈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為由將余姓男子送辦。接著,郭台銘控告周玉蔻的「三億男」案的開庭,雙方都是名人,各自高調喊話,「頭可斷血可流」都說出口了。然後,是羅智強對名嘴蔡玉真提告,要求北市刑大比照「八仙為民進黨金主」案的處理方法,迅速法辦。

在台灣向來八卦、傳聞滿天飛的氣氛中,這幾個事件未必聳人聽聞到掀起恐慌的地步;也不至於像激烈選戰中,造成「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效果。但有人認為由此凸顯出,台灣言論自由界限已現警訊,乃因事件發展方向詭異地分歧,執法標準及人權保障令人莫衷一是。在「八仙金主」案中,人們見到民進黨加公權力霹靂出手,儼然不允許絲毫「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的空間。而名人提告名譽受損事件中,則見有權勢者如郭台銘等人只能循司法途徑救濟;但另方面,明明已進入司法程序案件的當事人,仍日復一日在媒體上喧譁既有言論。換言之,台灣社會針對言論自由,到底是約束太嚴厲,或放縱太過度,不免讓樂於捍衛言論自由的人也困惑了!

台灣民主化之初,舉言論自由大旗者自恃無堅不摧,民進黨尤其自誇有功。但首先,言論自由並非沒有底線,是否對公眾造成「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即是判準之一。眾人皆知,例如聚眾場合在非事實的狀況下高喊「失火」,例如對航空公司謊報「行李裡有炸彈」,例如在網路上發文自稱「要做鄭捷第二」…,這些行徑都非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只不過,網路時代訊息流傳快速,有時真假莫辨,但經特定影響力散播出去,卻造成「覆水難收」之結局。數日前發生推特(Twitter)股價忽然飆漲,與一則眾人誤以為來自彭博資訊的報導有關,事後證明是偽造之新聞,結果驚動美國證管會調查是否有操縱股價之嫌。可見,「造謠」在言論自由地盤裡的法律界限,仍在推敲之間。

至於這次「八仙金主」事件,原本是特定群組在LINE上所傳的訊息,是否事實,是否出於惡意動機,是否造成「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尚有待驗證。但民進黨立即嚴厲譴責並舉報,台北市警局竟然也就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火速查辦,這整個過程能說沒有政治考量嗎?若就造謠的程度和影響力來看,「八仙大股東是民進黨金主」這則LINE之群組內的訊息,與當年選舉期間綠營人士公開稱「周美青在美國圖書館裡偷報紙」對照,何者更為動機惡毒?何者更加影響公共安寧?何者更接近一般人認知的「造謠」?夸夸其言捍衛言論自由者,在意識形態和政治偏執的基點上,隨便一案例即如同照妖鏡下現出原形,其言行不一和信念之不真誠,昭然若揭,日後再喊「言論自由」,孰人能信?

回到言論自由的主題,除了是否具有「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做為判準之一,還有其他如人權平等之普世價值,應做為道德和個人責任的底線。像美國這樣言論自由幾至百無禁忌的國家,半世紀前的紐約時報vs.蘇利文案,就強調應避免公權力抑制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該案立下範例適用至今。但另方面,同樣的言論自由主張,在面對種族主義言論時屢受考驗,有賴社會道德和輿論抵制強化規範力量。上個月一名白人青年在非裔教堂裡槍殺九人的悲劇發生之後,南卡羅來納州撤下象徵種族主義的邦聯旗,以弭平種族對立陰影。換言之,言論自由不表示可以無限上綱到容許挑撥族群和政治對立的地步。以此觀之,台灣每天在電子媒體上以名嘴角色領通告費而「暢所欲言」者,面對言論自由和公眾利益的連結,好意思自稱動機高尚嗎?

有政黨以捍衛言論自由自詡,卻施壓於公權力打壓言論自由;有名流以言論自由為護身符,實則傷害公眾利益。過猶不及,怪不得被指為社會亂源。問世間言論自由為何物?令這麼多人打著紅旗反紅旗!台灣的言論自由領域,是該重整法律規範,也重整社會責任感。

因當事人的社會勢力,且其在媒體,名嘴之心中份量,方才能論其是非,說其對錯!

………………人嘴兩張皮,由人說所以!………………

台灣是一個沒有是非,沒有對錯的社會!完全是因人而異,因事而異!也要因當事人的社會勢力,且其在媒體,名嘴之心中份量,方才能論其是非,說其對錯!

同樣的一件事,發生在蔡英文身上,可能提都不提,也或者輕描淡寫的帶過,若是發生在馬英九身上的話,哇!滅九族,殺親信,非要讓馬英九知道「言論自由」!

說到賴清德不進議會的怪異行為,居然姚立民也是要提李全教,好讓賴清德不進議會之事,稍稍讓人覺得可以原諒,他媽的,一碼歸一碼,不對就是不對,為什麼碰到了民進黨的違法失職,就是軟趴趴,碰到了國民黨的話,就非要趕盡殺絕,這就是所謂的名嘴「公正」嗎?

這樣的利用媒體做為自己的「私人武器」,讓自己大做「政治公關」,完全不顧是非,不理對錯,這樣的名嘴,也能厚顏的主持節目,真是丟盡了「讀書人」的臉!

想想,我們還真是可憐,從小受的教育就是要有是非觀念!有誰會想到,踏入社會以後,根本就沒有是非,完全是在比勢力,比關係,比鈔票,比人脈,比誰的嗓門大,比誰會硬拗,這樣就是高喊「愛台灣」的政客所說的正義嗎?如此沒有是非對錯,就是名嘴成天嚷嚷的公正嗎?真他媽的一群賤貨,在主導了整個社會
,連法律都是一個「屁」!

以前我們常罵社會上的敗類:只會耍嘴皮子,黑的可以說成白,死人可以說成生龍活虎,繞來繞去,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永遠都是對的,如今再看到政客和名嘴的嘴裏根本沒有一句真話,真想肏他們祖宗十八代,這那是讀書人的風範呢?只要有鈔票,就可以砸死一堆不要臉的讀書人,真丟人呀!

是的,你可以討厭國民黨,也可以痛罵馬英九,但也該是以是非為前題,這樣才能顯現出公正來,萬萬不能國民黨就是壞,馬英九就是錯,而碰到了民進黨,或是蔡英文,就是視同老祖宗的討好,尤其連一個僅是六都的小市長賴清德,都不敢公正的批評,這樣的政論節目,這樣的名嘴,真不如死了吧,以免污辱天下的讀書人!

因當事人的社會勢力,且其在媒體,名嘴之心中份量,方才能論其是非,說其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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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一個沒有是非,沒有對錯的社會!完全是因人而異,因事而異!也要因當事人的社會勢力,且其在媒體,名嘴之心中份量,方才能論其是非,說其對錯!

同樣的一件事,發生在蔡英文身上,可能提都不提,也或者輕描淡寫的帶過,若是發生在馬英九身上的話,哇!滅九族,殺親信,非要讓馬英九知道「言論自由」!

說到賴清德不進議會的怪異行為,居然姚立民也是要提李全教,好讓賴清德不進議會之事,稍稍讓人覺得可以原諒,他媽的,一碼歸一碼,不對就是不對,為什麼碰到了民進黨的違法失職,就是軟趴趴,碰到了國民黨的話,就非要趕盡殺絕,這就是所謂的名嘴「公正」嗎?

這樣的利用媒體做為自己的「私人武器」,讓自己大做「政治公關」,完全不顧是非,不理對錯,這樣的名嘴,也能厚顏的主持節目,真是丟盡了「讀書人」的臉!

想想,我們還真是可憐,從小受的教育就是要有是非觀念!有誰會想到,踏入社會以後,根本就沒有是非,完全是在比勢力,比關係,比鈔票,比人脈,比誰的嗓門大,比誰會硬拗,這樣就是高喊「愛台灣」的政客所說的正義嗎?如此沒有是非對錯,就是名嘴成天嚷嚷的公正嗎?真他媽的一群賤貨,在主導了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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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們常罵社會上的敗類:只會耍嘴皮子,黑的可以說成白,死人可以說成生龍活虎,繞來繞去,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永遠都是對的,如今再看到政客和名嘴的嘴裏根本沒有一句真話,真想肏他們祖宗十八代,這那是讀書人的風範呢?只要有鈔票,就可以砸死一堆不要臉的讀書人,真丟人呀!

是的,你可以討厭國民黨,也可以痛罵馬英九,但也該是以是非為前題,這樣才能顯現出公正來,萬萬不能國民黨就是壞,馬英九就是錯,而碰到了民進黨,或是蔡英文,就是視同老祖宗的討好,尤其連一個僅是六都的小市長賴清德,都不敢公正的批評,這樣的政論節目,這樣的名嘴,真不如死了吧,以免污辱天下的讀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