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型助理成校園黑工後門
勞權團體籲教育部限縮範圍

2015/09/01
苦勞網記者

學生在教育部前上演「學習型鬼門」行動劇,凸顯教育部與各校校方強硬把學生硬拉入鬼門,剝奪其勞動權益。(攝影:王顥中)

教育部在年中針對「大專院校兼任助理」發佈處理原則,將其區分為「學習型」與「勞雇型」,各校後續依據原則訂定施行細則,今天(9/1)上午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大學工會以及各大專院校勞權團體赴教育部抗議,批評教育部處理原則替各校開後門、規避勞權保障,要求教育部給出「學習型」助理的明確定義並限縮其適用範圍。

「學習鬼門開、勞動權益掰!」上午數十人在教育部前高喊口號,兼任助理多年爭取勞動權益與勞工身分認定,換來今年(2015)6月17日教育部公佈《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將兼任助理區分為「學習型」與「勞雇型」兩類,政大社會所學生高若想表示,教育部在推出處理原則後,缺乏經費挹注與行政配套措施,各校急於在開學前訂出施行細則,導致制度混亂衝突不斷,痛批教育部「亂搞」。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于閔如表示,目前台大規定學生只能擔任一份「勞雇型」助理,例如只要擔任RA(研究助理),同時兼任其它助理工作,就無法被視為勞工,校方此舉有規避《勞基法》的疑慮;而師大則是率先推出「師徒制」,以「師徒關係」名目取代助理勞雇關係,將勞動所得薪資稱呼為「獎勵金」,隨即引發爭議。

學生在教育部前演出行動劇,凸顯教育部與各校校方強硬把學生硬拉入「學習型」的鬼門,剝奪其勞動權益。近來多起大專院校研究室工安意外,學生也高呼「校園勞動變學習、薪水工安兩頭空!」強調現制下助理長期缺乏勞動保險與職災保障。

高若想指出,學生在校園擔任助理,多半負擔校內運作的基層勞力,現在對「學習型」助理定義太寬鬆、定義不明,「難道在行政單位送公文、影印文書等等,也是課程學習嗎?」高若想表示,教育部應限縮「學習型」的要件,如確認學習安排是以受訓者為主體、屬於專業養成的必要部分;不具有勞動從屬性、不替代既有勞動人力,並且勞動成果歸於受訓者所有。師大英語系教授黃涵榆則呼籲在各校任教的教授,在教育部有明確回應、體制有重大改正前,應拒絕聘任「學習型」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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