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非典型聘僱泛濫 工鬥痛批假瘦身真剝削

2015/10/26
苦勞網記者

由勞工團體及工會所組成的「2016工鬥」今天(10/26)上午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前,針對政府過去長期帶頭以約聘僱、臨時人員等方式節省公部門人力成本的問題,要求廢除一年一聘,旗下僱員全面適用《勞基法》;並且補償約聘雇人員與臨時人員的受損年資,以到職日為始起算退休金。他們向即將角逐2016年總統大位的朱立倫、蔡英文發下「鬥帖」,要求回應政府聘僱政策如何改造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近百名抗爭者在現場頭戴白色面具,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吳靜如表示,約聘僱、臨時人員等公部門人力,在政府機關中承擔辛苦吃重的工作,努力付出卻不被看見,「白色面具就表示著他們沒有面目」;此外,由於一年一聘的緣故,勞工一旦爭取出聲權益,很容易蒙受不續聘的威脅,「近期國道收費員想組工會受阻,以及國稅局約聘僱曾遭恐嚇,都是政府帶頭作惡,箝制公務機關服務的基層勞工。」吳靜如批評,一年一聘政策形同「職場上的白色恐怖」。

目前政府聘僱直接受《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範,明文限制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17萬3千人(第4條),該法過去是為了滿足「政府精簡」之組織改造目的而被提出,試圖從預算源頭控管政府聘僱人數總量。然而,實際執行結果反而造成各級機關為了符合《總員額法》的上限,改以各種非典聘僱方式,沒有真正達成「精簡」,只是嚴重惡化勞工待遇。吳靜如即批評表示,「國家精簡瘦身,如果只是預算換條目,把『人事費』換成『業務費』,人力需求沒有真正瘦身,這是假瘦身!」

各級政府單位規避總員額限制的非典聘僱方式種類繁多,舉凡約聘僱、臨時人員、派遣等等,不一而足。若無整體性的通盤檢討,局部修正往往衍生出其它問題,例如2007年民進黨執政時期,通過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看似相對進步,但立刻引發2007到2008年間各級機關大量解僱臨時人員,改採其他非典聘僱方式,許多臨時人員在獲得《勞基法》前就先行失業。

抗議現場,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長孫秀鑾語氣激動,批評在國道關廠爭議中,約聘僱人員就是因為一年一聘的政策,所以隨意遭到政府解僱,而不是用《勞基法》也導致無法請領應有的資遣費及退休金。而臨時人員雖在2007年後已獲保障,但是修法前的年資仍然不能計入,無法獲得結算。

工鬥團體主張,政府聘僱應轉型為以公務員與正職勞工為主的人力型態,除公務員外,其餘聘僱人力皆須全面試用《勞基法》保障;而公部門中過去的約聘僱人員與臨時人員,也應以實際到職日起算計算年資。

吳靜如表示,過去政府帶頭使用非典聘僱已經樹立了「惡性典範」,也導致私人企業主群起仿效,使基層勞工隨時處於可能遭到解僱、沒有保障的處境,要求各黨候選人應就政府聘僱政策,提出通盤檢討與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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