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守護民主平台針對馬習會的聲明
「反對馬習會突襲台灣民主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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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5

2015年11月5日

總統府突然於11月3日週二深夜證實,馬英九總統將於11月7日週六赴新加坡,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此消息曝光後,輿論譁然、政壇震驚,更引起全體國人的惶惶不安。

我們認為,這一個突如其來的馬習會,不但不是兩岸關係歷史性的破冰,反而是台灣民主憲政的危機,甚至可能危及兩岸關係的長期發展。我們的思考與主張如下:

(一)       兩岸關係長期以來是攸關台灣國家生存與安全的重要議題,也是台灣內部亟待溝通尋求共識的敏感議題。但馬政府在大選前的突襲式馬習會,不僅造成台灣的民主憲政危機,也會造成台灣內部衝突,嚴重傷害民主互信與團結的基礎。

(二)       依照憲法規定,總統「對外代表國家」,因此即使前往或過境非邦交國,仍是以總統身分代表國家,絕不可能把「國家」地位掩埋,而以毫無憲政制度根據的「領導人」身分出訪。中國與新加坡有正式外交關係,習近平前往新加坡,無論如何其「中國國家主席」身分,都受到國際法(條約)的確認與保障。所謂「兩岸領導人」說法,實質上就僅僅是對馬英九「國家總統」身分的否認,因此這場會面,自始就不可能是「對等」與「尊嚴」。馬英九的此等出訪安排,已經違反了其擔任總統的誓詞,也已經違憲。

(三)       本次習近平前往新加坡的國是訪問,主要的背景是為了紀念中國與新加坡建交25週年。中星建交雖然並非星與中華民國之斷交(因為我國與新加坡從未正式建交),但是中國對台灣有主權宣稱,否定台灣/中華民國之主權,在國際政治與國際法上(包括各種民間組織)完全排除雙重承認。在這種狀況下,中華民國總統竟然前往參與帶有中星建交意涵的紀念活動,等於實質上「接受」了中國對台主權宣稱以及其對台灣的外交封殺,這種行為不但違憲,更有涉及外患罪的嫌疑。試問馬總統:你在到處插滿「五星旗」與新加坡國旗的場合,與習近平會面,你覺得維護了國家尊嚴,可以被平等對待嗎?

(四)       馬習會雖然宣稱不會發表共同聲明,不會簽署任何協議,但是既然其目標為「鞏固兩岸和平、維持台海現狀」,其內容必然涉及有關國防、軍事、主權等高度國安事項,因此從憲法角度,涉及憲法第63條,應該由立法院決議的「重要事項」。因此我們認為比較合理的程序,應該先由立法院邀請總統到院國情報告,由立法院決議「同意」之後,馬英九才能前往。本次顯然程序上已無可能,因此在憲政制度上,我們認為馬英九「不能」進行馬習會。

(五)       如果對於前述提到的憲政程序有所爭議,因為已經涉及立法委員行使職權,適用憲法之疑義,我們認為民主進步黨應該結合其他在野黨立委,依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且因為有時間壓力,因此應該同時聲請大法官做出「暫時處分」,發出禁制令,禁止馬英九總統進行此次會面。大法官亦可藉此釐清相關的憲法爭議。

(六)       馬總統於11月4日派遣行政院長毛治國至立法院向院長與在野黨說明,下午陸委會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馬總統亦將於五日早上召開記者會,並表示將於返國後至立法院報告。總統府自稱此為「事前」「事後」均受國會監督,絕非黑箱作業。我們認為,這是對於國會監督的莫大誤解。在此過程中,毛治國僅是總統府派到立院院的「信差」,院長的接見(以及台聯的出席)僅是「被告知訊息」。各場記者會也只是「向全民報告」,並非「向國會」報告,立法委員更無法行使憲法賦予的「質詢權」。馬習會後才預備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等於事後告知,完全無法改變已發生的馬習會密室會議內容。這樣短促且均屬「單向告知」性質的程序,何來國會監督之有?甚至連國民黨的立委都對這個狀況相當不滿。

(七)       陸委會引用了來路不明、方法不清的民調指出,有極高比例民眾支持兩岸領導人會面,此等說法相當模糊。姑且不論馬總統近來的民調支持度與信賴度都非常低,最近中研院「中國效應主題研究小組」所做的有關318運動的嚴謹學術實證研究指出,民眾之所以支持太陽花的主要理由之一,正是民眾不信任馬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能力,以及認為馬政府立場太過傾中。我們認為,一個民意支持度與信賴度如此低,且又將在七個月後卸任的總統,完全不具備可以與中國國家主席會面商談的民主正當性。

(八) 雖然宣稱不會發表共同聲明,不會簽署任何協議,但是在“鞏固兩岸和平、維持台海現狀”的目標設定下,馬英九與習近平大可以「相互同意」或「達成共識」的方式,「各自陳述」兩岸必須以一中原則或框架為基礎,並以此基礎在近期內「積極推動」各種政治談判議程,包括互設辦事處、繼續簽署經貿協議、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協商和平協議等等。這一類的「共識」或類似的「口頭表述」,將會對台灣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以及台灣人民的未來福祉,造成無法回復的重大傷害。

(九) 我們認為,台海應該和平,但應該建立在自由與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之上;兩岸應該和解,但應各自依循憲政民主的原則進行和解;中華民國政府的總統應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國家主席會面,尋求和解,謀取和平,但馬總統卻不該在其民主正當性已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憑其個人政治意志,將絕對少數人所支持的政治框架(一中各表、一國兩區),獨裁地圈限台灣人民的現在與未來。

 

基於以上理由,我們堅決反對進行這一場「馬習會」,在此也呼籲全體台灣人民、各個公民社會團體以及政黨,也都能支持我們的主張。

 

聲明提出團體:「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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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克盡憲法義務 亦莫忘憲改與國會改革承諾:對蔡總統提名監委的三點訴求
2017/03/04 澄社+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新聞稿

陳建仁副總統舉行記者會公佈並介紹蔡總統補提名的11名監委人選,說明其希望藉被提名人的多元背景,來強化監察院「守護人權」與「監督政府」功能。蔡英文總統並表示,廢除監察院的承諾未變,但在修憲完成之前仍應讓監院的運作步上正軌。然而,蔡總統空言廢除監察院的承諾,卻並未提出任何具體的憲改規劃。蔡總統在憲政改革上的停滯令人失望,我們除予嚴正抗議外,要求總統與立法院克盡憲法義務時,也莫忘履行憲改和國會改革承諾的政治道德與義務,提出三點訴求:

一、總統國會報告說清楚,立委詢答講明白

二、被提名人資料充分揭露,立場明確表達

三、先修法再審查,不能再跳票

澄社與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曾於今年1月21日舉辦「不修憲能履行憲改的政治承諾嗎?監察委員提名與監察院制度改革座談會」,邀集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及公民憲政推動聯盟等公民團體與朝野政黨,一同就如何要求蔡總統與民進黨履行廢除監察院的政治承諾進行對話。彼時代表民進黨與會的立法委員李俊俋仍強調「民進黨從未放棄廢監院的立場」。

當日與會的各公民團體均表示,欲以現行監察院制度達到保障人權之目的,無異緣木求魚,不僅效能不彰,欠缺正當程序,也毫無課責可能。而現行監察院制度問題,絕對不可能僅憑提名適當人選就能解決,無論是直接廢除,還是改造成國家人權委員會,勢必皆須從憲法下手。各團體更擔憂蔡總統與民進黨不提出廢監院修憲案,恐怕也代表並沒有兌現選前另一個承諾「由下而上,全面憲改」的決心。最重要的是,早在當時我們即已提出警告,若只提名監委而不提出具體的改革時間表,不過是藉機分配政治資源而已,「履行憲法義務」反成為執政者擴權的託辭。

澄社與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在此再度呼籲蔡總統,既然全面執政,就該全面承擔,如欲履行提名監委的憲法義務,也應善盡推動權責相符的民主憲政之責,儘速提出履行選前廢監院與全面憲改等承諾的具體計畫;面對歷史遺留下來的各項違章建築,理應設法拆除、修補,而不是繼續收取權責失衡的體制紅利。我們也呼籲立法院,莫忘選前的國會改革承諾,如欲履行審查監委的憲法義務,就應善盡國會的監督之責。在此,我們提出三點訴求:

一、總統國會報告說清楚,立委詢答講明白

蔡總統應到立法院報告,說明其提名監委的理念,以及廢除監察院的憲政改革藍圖規劃。我們呼籲蔡總統主動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二項的規定,徵求立法院同意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如蔡總統不主動提出,立法院應儘速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一項的規定,決議請蔡總統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並依同法第十五條之四的規定,安排立委的詢答。

二、被提名人資料充分揭露,立場明確表達

總統之提名應充分揭露被提名人之資訊,以供立法院以及社會檢視。被提名人並應說明其對於監察院的立場,包括其對於現行監察院職權的態度,以及是否應廢除監察院的看法。

三、先修法再審查,不能再跳票

立法院應儘速完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案,規範嚴審、慎審的提名審查程序,並依此進行審查。本屆國會上任以來,雖然完成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嚴審程序的初審,歷經NCC、公平會、大法官、考試院副院長與考試委員等人事審查,修法進度卻始終停滯。我們秉持一貫的主張,要求立法院應該先修法再審查,說好的國會改革不能再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