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10(二) 早上10點
地點:立法院門口群賢樓外
在今年“428自由記者日,在當日記者會中,多名受到警察粗暴妨礙經驗的記者,在台北市政府希望柯市長能夠給予新聞自由與保障的權益,但卻在7/23日反課綱佔領教育部的事件中,逮捕二名報社記者與二名公民記者;另外在11/7號在松山機場抗議馬習會時警方也逮捕了兩名公民記者,且公民記者多次表明了自己是公民記者的身份,警方仍不予理會。
逮捕過程中,也有其餘記者媒體在場,但警方卻將場內正在直播的兩位公民記者逮捕上警備車,質疑根本雙重標準,另外在這兩次逮捕記者的事件中,也彰顯出了媒體採訪區以及媒體連絡人這個制度的荒謬及不可行性。
不僅如此,還發生了警察破壞公民記者的手機,讓我們的公民記者無法進行轉播,因此我們再次對台北市政府警察的粗暴行為感到憤怒。在11/10(二)早上10點在立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針對北市警察局多次非法逮捕記者,在此提出四大訴求:
1 公民記者及獨立記者之採訪權利已就大法官釋憲689號文予以肯定,政府當然應依憲法明文保障之權利保障公民記者與獨立記者採訪之權利。警政單位不能以任何原因與理由驅離記者不使記者進行採訪,敦請北市政府為保障人權之立場率先頒布行政命令以維護記者採訪權利,安全與免受恐懼之自由。
2.針對7/23及11/7警察非法逮補記者一事,讓許多的獨立媒體感受到戒嚴時代的到來,希望北市府警察局局長能針對中正一分局長與松山分局局長行為能做一個交代,讓記者能實行新聞採訪權,不再限制記者採訪的自由權。
3.針對「設置媒體採訪區」與「媒體聯絡人」才能進行採訪的事項,因為許\多的新聞都是臨時性發生的,所以在進行採訪的時候,當事抗爭團體也沒有時間沒明確說明「媒體專區」及「媒體聯絡人」,會造成記者無法進入管區及管道,就像這次11/7凌晨公民記者被捕一事,也不知那裡是媒體專區,無法依循管道進行採訪。
4.針對公民實況轉播組的公民實況主的器材損壞,當時在11/6晚上,不知是警察是意外損壞器材還是有另有目的,導致我們的實況轉播主的器材有毀損,在此要求政府針對器材毀損進行賠償。
參考資料:
【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投書】中壢小蜜蜂聲明稿-松山分局逮捕公民記者 中壢小蜜蜂將控訴到底!
【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投書】公民記者也是記者-警方違憲迫害新聞採訪自由
【蘋果日報-反騽!陳為廷帶隊闖松指部 27人移送偵辦】
公民記者被警方阻擋採訪
警方不承認記者
中正一分局長告知公民記者朋友離開
2015-11-07 文森-抗議馬習會3/3(警方踩毀手機)
我們嚴正要求市警局應依法執勤,勿粗暴妨礙媒體工作者新聞採訪自由,且在值勤時不得在非法逮捕記者,保障人民得取資訊的權益,請市警局針對此事進行一個正面回應!
主辦單位:蜜蜂公民、阿凱-公民覺醒紀錄記者台、公民實況轉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