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付責任 相互學習與成長 互留說服空間為前提
人民民主陣線邀請家長團體公開辯論刑法227條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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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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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11/10),人民民主陣線(簡稱民陣)主動出席多個家長團體舉辦的反對廢除刑法第227條聯合記者會,會中邀請各單位近期針對是否應廢進行社會公開辯論,家長團體代表數度堅持必須同意不以廢除為前提方願意進行公開辯論,最後民陣代表卓玉梅答應為釋辯論誠意,將帶回討論。民陣今日正式答應家長團體所提辯論條件,並將在兩週內登門拜訪,商談公開辯論的時間、方式、地點;民陣表示在辯論中一旦輸了,論據不足、難以服眾,將願公開向社會道歉,並撤回主張,但期待此場辯論能在互付責任的相互學習與成長下,雙方互留說服的空間進行。

針對民陣日前於同志大遊行中所主張的廢除刑法第227條訴求,昨天現場發生的一些對話的片段包括:家長團體質問「事情不是廢227可解決,還包括諸多法律層面問題。」、「你願意讓自己小孩發生性行為、性交?」、「未成年人尚無判斷能力,怎可讓他與人進行性交?」、「廢除刑227將對未成年人造成巨大傷害!」...等。家長團體甚至質疑,民陣提出廢刑227,是選舉操作騙選票,因而反對在選舉前進行辯論。民陣在此正式表示,台灣許多家長對此議題都有聲音、有看法,作為政黨,本應透過公開辯論來促進社會對話。民陣若真想騙選票,豈會主動拿「廢刑227」這顆燙手山芋?可惜廢刑227已引起社會正反意見廣大討論,說明這項主張值得更深刻的公共對話與政治投入,但綜觀目前藍綠大黨與眾多第三勢力,對這個議題幾乎未有更積極參與並帶動社會討論。

內部成員含括教育、社工及家長諸領域的民陣主張廢除刑227的基本精神是:用刑法將未成年人的性探索入罪,並不是照顧或保護未成年人的最佳方式,相反的,即便法律不允許未成年的性,各式各樣的性探索仍然不停發生,將未成年人合意的性入罪化,只是讓未成年者噤聲----不要讓大人知道,以免更多麻煩;社會更不用去解決未成年者所需要的各種支持系統,舉凡性教育、平等自在的談論空間、成年人學習如何好好對待和理解青少年等。使用刑法227條,只要和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一律入罪(即便有第227-1條「兩小無猜條款」,但減刑或免刑不等於無罪),反映了未成年人與成人間的權力與角力關係,也反映社會中對於未成年人性議題抱持不同立場的家長、教師、社工或NGO等照顧者或照顧者代理人,各有不同的焦慮。用刑罰管控未成年人的性,將使這些差異背後各種複雜的權力關係及性立場扁平化、暗櫃化。我們希望透過公共對話的方式來發展台灣社會的性治理政策與相關法律,而各種不同主張的群體都應該保留互相理解、協商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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