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27條之修法建議:
「兩小無猜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 -兩小無猜以性平法取代刑法」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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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6
資料來源: 

時間: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2:00-2:3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

一張在10/31同志大遊行出現的「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227條」標語,引發了大眾對未成年人性行為的關切,究竟未成年人的性該一律禁絕?視為性侵?還是應該依照年齡及是否合意分別規範?現行的法令是否有所不足,或是有修正的必要?

未成年人的性關乎日後的情感關係及身體自主權,涉及性別平等教育及性別友善司法制度的建立,勵馨基金會向來致力於兒少服務,關注兒少福利,刑法227條是否應該鬆綁?如何鬆綁?或是應該由性別平等教育法來思考相關問題,而非刑法?勵馨將邀請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律師紀冠伶共同來討論,也邀請您一同來關注。

 

時間

內容

代表

14:00-14:01

開場及來賓介紹

紀惠容∣勵馨基金會執行長(主持人)

紀冠伶∣山河法律事務所律師

葉大華∣台少盟祕書長

14:01-14:06

兩小無猜案例說明

陳靜平∣勵馨基金會研發專員

14:06-14:11

勵馨對兩小無猜除罪的主張

王淑芬∣勵馨基金會研發主任

14:11-14:16

刑法227之存廢

紀冠伶∣山河法律事務所律師

14:16-14:21

校園中的性別平等教育

葉大華∣台少盟祕書長

14:21-14:26

呼口號及合照

14:26-14:30

Q&A

活動日期: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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