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社盟支持公務員擁有完整之勞動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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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9

昨(8)日「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舉行擴大幹部會議,邀請三名總統候選人與會發表相關政策,關於是否支持公務人員組織工會的問題,國民黨提名之朱立倫與親民黨提名之宋楚瑜都沒有明確表態,民進黨提名之蔡英文則表示,公務員組工會可以討論,但罷工權的行使需要再想一想。

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綠社盟)日前發表《勞工政策白皮書》,其中關於強化工會組織的部分,明確提出「公務人員享有組織工會的權利」之政策主張,綠社盟當然也支持公務人員應當擁有完整的勞動三權。

勞動三權(團結權、集體協商權、爭議權)是所有受雇者的基本權益、缺一不可,勞動者唯有組織工會,才足以發揮團結力量與雇主進行集體協商,並在雇主不願進行協商或不願執行協商決議時發動爭議。罷工其實已經是最後的爭議手段,世界各國的經驗都顯示,如果不是雇主做得太過,工會也不可能輕易發動罷工。

擔心公務人員罷工會破壞公共服務的想法其實是過慮了,反而是,讓公務人員擁有完整的勞動三權,才能夠保障公共服務的品質。

在過去的十餘年間,國民及民進兩黨都曾經有執政的經驗,藍綠兩黨不斷透過減稅來圖利財團與富人,稅收嚴重不足,致使政府財政困窘,這也體現在公務機關的正式員額編制受到限縮、服務人力不足,最具體的案例是維護民眾公共安全的消防員,連既有的員額編制都無法補足,民眾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在其他部門,我們則是可以看到因為正式員額不足,而大量使用派遣或約聘雇等非典型雇用人力的情形。

消防員受限於目前的法令無法組織工會,僅能成立無法行使勞動三權的協會,還受到若干主管機關的打壓。即使如此,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仍然積極從事勞動權益的倡議工作,呼籲各級政府應該為民眾的安全把關,將不足的人員編制及裝備補足。如果消防員能夠成立工會,這些工作者就可以充分運用勞動三權,來促使相關主管機關必須盡速補足人力。

公務機關從事的工作,是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之公共行政或公共服務。如果提供公共服務的工作者,本身都人力不足,或者是面臨就業不穩定、人員流動頻繁的狀況,如何可能提供民眾適當的公共服務品質呢?

好的工作保障,是提升公共服務品質的必要條件,而好的勞動保障就必須讓工作者擁有勞動三權。綠社盟支持公務人員應該擁有完整之勞動三權,這不僅僅是保障公務人員作為受雇者的權益,更是為了保障受公務人員服務之一般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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