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
部分勞工團體提出「維持國定假日19日」之訴求,勞動部表示,勞工團體的訴求內容可以理解,但對於以闖入及破壞公物為訴求之手段,深表遺憾。
勞動部重申,調整國定假日全國一致,係縮短法定正常工時之配套措施;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後,勞工全年之休息日將增加13日,國定假日雖由原有的19日調整為12日,整體來看,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日。本次配套減少國定假日之作法,與當年公部門實施「週休二日」之處理模式完全相同,但對勞工朋友意義重大的「五一勞動節」,勞動部始終堅持保留,故勞工之國定假日仍比公務人員多一日。
勞動部指出,現行法定正常工時「每2週84小時」施行十餘年來,迭有勞工要求能早日實施每週40小時的工時,俾以兼顧工作與家庭生活。為推動每週正常工時40小時之政策,勞動部103年邀集全國性勞工團體及雇主團體、相關部會、有關單位及學者專家,共計辦理35場次座談會,獲得較具共識的意見包括:
- 應儘速縮減法定正常工時至每週40小時;
- 國定假日可調整與公務人員一致,但保留「五一勞動節」。其中,「全國工時相同、國定假日一致」獲得最大多數共識;換句話說,國定假日之調整,本就是整體縮減法定正常工時規定之一環。
勞動部表示,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所定「國定假日」本係依內政部所訂頒全國通行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而來,正常工時在全國一致為每週40小時基準的前提下,國定假日應回歸「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之規範,應屬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