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即將於明日(12/30)上午在桃園龍潭友達廠區、華映廠區進行「污水排放口封管儀式」。16年來友達、華映排放的廢水污染下游新竹縣新埔鎮居民的飲用水與灌溉水,但環保署、桃園市政府與新竹縣政府卻一直互踢皮球,在居民長期抗爭後,2013年環保署才終於以環評確認友達、華映須於2015年底執行「廢水全回收」,這也是台灣高科技產業執行廢水零排放的全國首例!「零排放」是實踐企業社會責任(CSR)的第一步,新埔居民、環境法律人協會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政 府應督促友達華映應更進一步出資進行居民健康調查、健康風險評估與生態復育;經濟部、科技部與環保署也應輔導其它電子業、科學園區達成廢水零排放之目標。
國際趨勢:企業必須負起環境受害修復責任
從中科三期、中科四期、乃至最近台積電擴廠的中科五期,目前台灣各地高科技產業擴張都伴隨著社會重大爭議,其所用化學品種類眾多,對鄰近環境、居民健康造成之風險難以估計。台灣電子業的共同客戶、由全球電子業大廠所組成的電子行業公民聯盟(Electronics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 EICC)與蘋果(Apple)都制訂了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供應商必須保障「社區知情權」、「民眾參與」、「勞工的健康安全」、「完善化學品管理」與「緊急應變措施」。在國際NGO共同提出的《對全球電子業的挑戰》中,除了上述內容外,更進一步要求企業應該負起對受害社區與環境的賠償修復責任。
《對全球電子業的挑戰》已獲得全球40個國家、超過200個勞工、環境、公共健康與社區的組織共同聯署支持(連署網站http://bit.ly/1baPEHs)。並於聯合國設置的國際化學品管理會議(The Strategic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Chemicals Management, SAICM)下得到採納(http://bit.ly/1RNGmnq),將會成為未來國際化學品管制的方向。台灣的電子產業若要繼續確保市場就應該預作因應,以免未來受到國際制裁或限制而失去訂單。
霄裡溪長期環境污染與健康傷害仍待調查與復育
各界樂見霄裡溪因兩家廠商的廢水零排放而不再增加污染,但長期污染造成的人民健康與環境的傷害仍有待友達、華映著手修復。後續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督促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才能讓霄裡溪成為台灣電子業污染整治的典範案例。
我們要求:
一、由中央與地方政府督促友達、華映出資進行居民健康調查與健康風險評估及生態復育計畫,執行過程中保障社區知情權與民眾參與。
二、友達、華映廠主動上網公開下列資訊:當地廠房運作與釋放的化學品品項與數量、廢水全回收處理後產生高濃度污泥的處理狀況與棄置地點。
三、經濟部、科技部、環保署應輔導其它電子廠、科學園區,乃至於其他業別之工廠達成廢水零排放之目標。並依《對全球電子業的挑戰》所列之原則(請參閱附件一),擬定電子業化學品與污染排放管理計畫與排定期程。
附件一、《對全球電子業的挑戰》(Electronics Challenge中文版)
人權、勞工權與環境保護
首要目標是要追求安全、健康、友善環境、與符合公平正義的永續生產方式。要達到這個目標,電子業需要確定以下幾項人權與工作權的保障:
• 安全與健康工作環境的權利:產業界應擔負責任,確保工作場合具備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員工免於生病或受傷。
• 健康社區與安全環境的權利:確保社區與環境免於遭受電子產品生命週期中所使用或廢棄的物質傷害。
• 知情的權利:勞工與民眾對於所有在工作環境中出現,以及釋放到環境中的危害物質、化學物質等有知的權利。
• 針對已經造成的傷害,有要求有效補救修復的權利:這包含對於生病或受傷員工的賠償,以及對於受害社區與環境的賠償修復責任。
• 不受干預籌組工會以及集體協商的權利。
行動與改變的需求
我們特別指出六個電子品牌商、製造商與供應商需要改變與行動的關鍵處:
一、公開透明。對於員工、社區與一般大眾,提供完整的資訊揭露,包括哪些化學品被使用與釋出,以及與這些化學品相關的環境與人類健康(包括生育)的危害資訊。
二、使用較安全的化學物質。評估產品生命週期中用於製程的危害物質,並以安全替代性物質取代之。對於環境與人類健康的影響仍屬未知的物質,應避免使用;尚未適當與完整評估的物質,應採行預防原則,直到相關危害測試的評估已進行。
三、保護工人。與受影響和其他有利害關係 的員工以及他們的組織,一起針對整個產品生命週期中的工作環境與工人健康,發展與落實完整的危害物質監測。這包括訓練、能力建置、產業監測,以及對於物質暴露與健康督察的監控,以識別與預防疾病。工人必須可以針對危險的工作環境協商,並得以不畏懼報復地拒絕有危險的工作。
四、保證參與。尊重工人與社區居民參與其工作場合與社區中有關化學物質與廢棄物健全管理的努力,這必須涵蓋發展有效的工人健康與安全委員會,以及訓練計畫。
五、保護社區與環境。於產品生命週期的每個階段防範危害的發生,針對所有排放的河川,採取有效、透明、獨立的監督作業,並消除所有排放於空氣、水與土地的危害物質。
六、對人與環境造成的傷害應負起賠償與補救的責任。發展與投資一項機制,確保受毒害暴露的員工(包括現任與離職,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與社區(包含人民與環境)可以獲得緊急救助與公正補償。發展資金機制,以確保環境與工作場合的傷害補救修復得以持續進行,直至問題解決。
資料來源:Good Electronics網站-「對全球電子業的挑戰」中文版
「霄裡溪,還在哭泣」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