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譴責保二違法,惡意解雇 呼籲署長改革,申誡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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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0

長髮警察葉繼元,因蓄髮在 12/16 被保二總隊惡意解雇。14 天以來,面對懸而未決的免職核定,繼元承受巨大的身心壓力,十分煎熬。警工推上周三(12/23)赴警政署遞函陳情,呼籲警政署正視保二總隊「針對蓄髮做出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密集懲處、公然歧視並嘲諷當事人性別氣質、濫用職權動員網路灌票製造假民調、藐視警政署『應保障其工作權』函令、黑箱考績會阻擋律師入場、惡意解雇葉繼元」等諸多違法亂紀的惡行,並請警政署一週內回函。

然而至今屆滿一週,警政署既無任何回應,也不願對繼元解雇案表態,使繼元在職場中仍然得背負著汙名,受盡折磨。因此,警工推今日(12/30)二度來到警政署,再次請警政署審慎檢視保二申誡與免職過程中的諸多重大錯誤、儘速撤銷違法申誡、駁回免職處分,讓繼元能安心留在工作崗位,並締造性別友善、重視勞權的警員職場環境。

騷擾當輔導、病化當協助,保二淪為歧視大本營

警政署於104年8月31日函令指示保二:「在渠諮詢、評估、診斷及處置期間,給予更大包容,妥適協助、關懷、輔導,不宜率以葉員違反員警髮式規定,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予以密集申誡,以保障其工作權益,並提供性別友善職場工作環境。」警政署既已做成決定,認為不宜應蓄髮予以密集申誡,顯已認定因蓄髮對葉繼元實施申誡懲處是違法的行為,此解釋性函令應溯及既往,保二總隊理應撤銷當事人所有的蓄髮懲處,洗刷過去的汙名,才是真正提供性別友善職場工作環境。

但是,保二總隊非但沒有撤銷過往的蓄髮懲處,反而惡意解讀警政署函文,要求繼元到醫院「看病」,不斷的貼標籤;並持續告誡其服裝儀容不符規定,要求改善,否則將加重處分,且多次假輔導之名,行騷擾之實,全程錄音、錄影,使繼元身心焦慮並感受到管理環境之敵意。

藉故亂懲處、違法免職令,保二根本刻薄惡老闆

保二總隊甚至製造遵守警政署函文的假像,刻意尋找蓄髮之外的理由,惡意解雇繼元。繼元於備勤時間經小隊長許可後,至核四廠區內中隊餐廳花 10 分鐘打包便當,就被保二總隊施以申誡,做出免職處分!事實上,基層員警於巡邏回程、備勤時間買便當的情形本就十分普遍,無非是要滿足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今保二總隊針對報備許可包便當行為懲處,難道不是針對性報復?

保二總隊在違法處分建構的基礎上,又再任意懲處達到 18 支申誡免職標準,最後召開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蠻橫阻擋律師進場的黑箱考績會作出免職處分,惡意解雇葉繼元,這難道是「保障其工作權益,並提供性別友善職場工作環境」的具體作為?

性別平權不應只跑燈,創新署長請來面對人

警工推呼籲警政署,莫再放縱保二總隊違法亂紀,應正視繼元優秀的工作表現,面對基層與社會的聲音,撤銷蓄髮申誡、駁回免職處分。盼常把「改革創新、思考歸零」掛在嘴邊的陳國恩署長長能夠思考規定的合理性、作出改變。惟有如此,「建立性別平權的幸福國度」才不會僅是警政署前的跑馬燈,而是讓所有警察同仁能夠全心奉獻的性別友善職場。

補充:記者會會後訊

針對保二總隊連記 18 支申誡、解雇蓄髮男警葉繼元案,今日(12/30)警工推與多個人權、性別團體至二度至警政署陳情,並遞交針對最後一支申誡(即臨門一腳造成關鍵免職處分的申誡)的申訴書,並希望警政署研議後確實回信。

然而,出面接受申訴書的警政署人事室曾科長以「謝謝」、「我們會再研議」回覆所有問題。葉繼元表示他任職保二的過去七年不斷與長官溝通,長官都說「再研議」,到底還要研議幾年?對此曾科長表示「我們會按規定時程處理」。

警工推認為:相較於一味強記申誡、騷擾式輔導、破壞正規考績會程序的保二總隊,曾發函表示「不宜率以髮式規定密集申誡,應提供性別友善職場環境」的警政署確實稍微進步。期盼警政署落實陳國恩署長的「改革創新」宣示與大門跑馬燈的「建立性別平權的幸福國度」承諾,撤銷違法申誡、退回免職處分,還給葉繼元應有的勞動權益,也還給所有基層警員一個性別友善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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