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不是變性人,是性變態!?
丹麥女孩:一個性科學史的系譜學解讀

2016/02/17
跨性別倡議站發起人

「你為什麼這麼確定莉莉(Lili Elbe)真的就是變性人?」

「嗄?她最後做了變性手術,難道她不是變性人嗎?」

就《丹麥女孩》(The Danish Girl)劇情後半段中,當莉莉知道世界上有變性手術這件事、手術可以使她生理「由男轉女」、人生轉以成為「完全的女人」而感到恍惚幸福這點,以變性人的模式詮釋她當然無可厚非。但我想討論的,是概念的時代問題。你知道現在意義英文變性人(transsexual)=想要做變性手術的人這件事,是直到二戰後美國1952年克莉斯汀·約根森(Christine Jorgensen)受媒體大幅導後,美國醫生才發明出來的詞嗎?

歐洲丹麥二戰前,莉莉的事蹟在當時也有暢銷小說,為什麼默默無名?原因和二戰開打破壞了歐洲對性少數研究的累積有關,而戰後美國成為世界的強權與中心,變性人在美國現代歷史,也是一個不斷被炒作、不斷被上報紙、上節目、拍電影。說變性人其實是大眾媒體和醫生互構下的產物,一點也不為過。

既然變性人是後來的事,那歐洲二十世紀早期到底是什麼呢?從一開始1886年奧地利性學家克拉夫特-埃賓(Krafft-Ebing)其實是把性倒錯當作同性戀(即當時認為男同性戀=內心女人)。直到1910年一位非常重要的性學家——馬格努斯·赫希菲爾德(Magnus Hirschfeld),才把跨越衣著的行為從同性戀中分離出來,並獨立命名作transvestite。transvestite才是歐洲時代的「跨性別」,後來之所以被限縮成只是和性興奮的扮裝有關,也又是後來美國醫生DSM(精神疾病診斷)的敷淺造成的。「trans-」是超越、跨越, 「vestite」是拉丁文的衣服,字面上就是與性器官不同的衣著。這裡要說的是,如同大家所說「那是個語言尚未畫分的時代」,沒錯,歐洲時期如何看待像莉莉這樣行為的人,其實看待模式也是更寬廣的,並不是只有「內心覺得自己是女人、想手術成為完整女人」這種。

電影《丹麥女孩》中呈現了莉莉(Lili Elbe)在兩種性別人格間的掙扎與拉鋸。

據所知,歐洲觀察到的transvestite現象,至少包括幾種: 

(一)跨越衣著的行為。

(二)內心認同自己是女性。

(三)想做醫療改變。

但也還包括有些案例類型:

(四)女性打扮是男性社會身份的「解放」,女性打扮是偶一為之,但平常仍是男性生活,類似雙重生活(double-life),並渴望參與女性社交活動。

(五)女性衣物是性興奮的方式,但逐漸也想穿到路上,久而久之也想變女人做手術。

(六)因為太愛女人所以當女人...。

這些混雜的類型,在歐洲當時都是某種程度上未分的、允許的。可是到後來,前(一)到(三)種,就被美國醫生發明作「變性人」,並且擁有可以接受手術的正當性;而(四)到(六)呢,就被當作「性變態」,需要接受藥物/物理/電擊......等各式各樣的「治療」。這些「治療」,現今都還存在哦,用來處置當違反社會風俗時的醫學治療,但它的人道問題,一直沒有像男同性戀工程師圖靈(Alan Turing)、變性人莉莉如劇中遭放射治療,被世人當作不可理解的精神疾病,這麼受到關注與同情。這些治療有的也許不是強迫,但會先由整個社會塑造出「你就是有問題」,然後就會讓你乖乖的自願進行治療,「治療」成功矯正後還會很感激。

《丹麥女孩》劇情中,哪裡可以被讀作性變態呢?首先,從偶然當女模特兒不小心開啟內心小宇宙、到混亂太痛苦因此想尋求手術之前。影帝小雀斑演技發揮絲絲入扣甚至露骨之處——首次撫觸女性絲質絲襪衣物、眼神的慌恐與新生、向脫衣舞孃學習女性身姿1,當然可以把它讀作「女性內心的喚醒」,但也可能讀作性(erotic)喚起。跨性別者常會說這是「靈魂」的事,但影帝小雀斑反倒把它演得非常地「觸覺」,以(情慾化與性別化的)身體感體現出來。在跨性別社群有個爭論,當你穿女裝不會有性興奮,你就是變性人(TS);當你穿女裝會有性興奮,你就是扮裝(CD)——但這人為又滲雜性道德的二分法,使得我們對莉莉文本閱讀的可能性,就先行限縮了。

再則,許多扮裝朋友得面臨比變性人單純「內心認同為女」更複雜的認同統合課題,得同時平衡男性人格和女性人格之間的切喚,當然也有如同劇中後來莉莉全時出現、丈夫男性人格幾乎不再出現。這個兩種性別人格之間的逐漸混亂、拉鉅甚至失控,在《丹麥女孩》中也演得張力飽滿。

三則,莉莉開始浮現生活後,一面以魏格納的面貌與老婆格爾塔維持夫妻關係,但另一面成為女生莉莉的時候又和另一個男人亨里克有著真實的婚外邂逅——觀眾們好奇、困惑與爭論,莉莉到底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有人拿出性別光譜論(gender spectrum)的心理性別、性傾向標準答案2,將莉莉分得乾乾淨淨;但在不急著套用標準分類前,很多CD的雙重狀態,真的一面是男性有家室妻子、一面以女裝和男生約一夜情,而妻子也遭受著如劇裡格爾塔般的痛苦,但這丈夫也並不是不愛妻子,而是他也很矛盾....。

四則,《丹麥女孩》故事最有魅力的起點——他是因為偶然當老婆的女模特兒、穿女裝才意外開啟了從此不回的小世界、還和妻子以女裝滾床單——這不是另一層面的性意味嗎。當然,2000年小說作者大衛·埃博雪夫(David Ebershoff)和這部電影編了漢斯這角色、編了魏格納童年故事,將莉莉說成是幼時就有跡象、只是壓抑多年後來意外被喚起(所以是先天幼時即有跡象比較正當,而若後天偶然當妻子女模特兒開啟的就比較變態),並順利成章地將《丹麥女孩》的故事編進異性戀婚姻的感人羅曼劇。當然可以將妻子格爾塔讀作感人支持的異女太太。然而,誠如近來已有論者指出——史實中的格爾塔,同時是位女女情慾浮世繪畫家,格爾塔可能是有女同志成份,有她才有莉莉的出現。在此,我想提出第三種讀法——格爾塔除了是(又可放進性別光譜裡所以兩人是女女)女同志之外,也有可能是腐女。腐女是以開發男性另一禁忌世界之惡趣味的存在,除了將丈夫開發成BL,也可能樂意昂然地開發成偽娘。如從《鐵達尼號》到女同電影《當鯨魚愛上月亮》(Eloise),畫與被畫之間,一直是既情慾又自我性別喚起的凝視與互動。跨性別社群也有個爭論,對自己性別感優先於情慾、才是真正正當的;但如此,許多因情慾先(被喜歡的對象慾望)而後才開啟改變自己性別的敘事面向3,又被掃落到禁忌之外。魏格納/莉莉與格爾塔之間的情感劇碼,可能有更複雜的性/性別交錯的解讀空間。

當然,本文並不是要提出一個正確答案,也不是否定勇敢的變性人、真愛的異女太太之閱讀方式。但正因為莉莉的故事和我們隔了一百年的時代距離、歐洲二十世紀早期對性少數的觀察可能比我們現在更多樣,所以我希望提出更多可能的閱讀方式,它可能是變性人、天生兩種性器官的陰陽人,但也可能是扮裝、雙重生活、以及來自太太之間的情慾互動才構成了女性人格莉莉。晚近大家在討論「跨性別」,諸如有的人想做手術、有的人不想做手術;本文也希望提出對另一群更邊緣、更遭受性汙名的群體,他們(及其伴侶)承受了如同格爾塔的糾葛、非人道醫療對待、社會眼光和孤立,但比同志、跨性別/變性人更少獲得關注。莉莉可能是光明的變性人,也可能是陰影的性變態;同時一起看,可能才是「人」的完整。

  • 1. 2015年台灣跨性別人權爭取免手術更換證件性別、進入內政部實質討論時,跨性別與社會空間(如男女廁、溫泉)的衝突,多次成為社會疑慮的焦點,也是運動團體現況暫時難以有條件爭取「無條件換證」的原因。當部份性別團體面對人際間衝突的質疑時,推辭「那是個人問題、若犯罪行有現行法令能嚴懲」。但台灣1990年代末曾發生一件事,一位高材工程師進入女溫泉間遭女客報警,但他並沒有逃跑、而很鎮定地等待警方逮捕。警方詢問原因,他表示,只是想與女性親近、觀察女性身姿學習。這類非典型故事中的真實生命確實存在,結果在當今跨性別權利爭取時,被當作老鼠屎、絆腳石。《丹麥女孩》故事中,魏格納已不便再麻煩妻子、才獨自逃跑、到女服飾間與脫衣舞孃小間探索自我。丹麥紅燈區是合法的,但在台灣至今並沒有如《丹麥女孩》般的合法性工作者,可供莉莉探索。脫衣舞孃小間相對於其它性工作,已是相對安全、保障性工作者的商業模式,見Elisabeth Eaves《裸:脫衣舞孃眼中的金錢、性與權力》。
  • 2. 許多台灣觀影者機靈動腦地上網發問,那學男人打扮的T、是不是也是性倒錯?那到底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呢?結果這類問題,立即被1990年代台灣發明的女同志「女人愛女人」和千禧年後的全球性別光譜論回應,表示穿什麼衣服和認為自己是男的女的無關、中性打扮不等於覺得自己是男的(而仍覺得自己是女的所以是女同;若自認男的則是異性戀跨性男)云云,切斷了對話。但我認為,在性少數系譜中,反倒以前「性倒錯的女同性戀」、互稱老公老婆但仍然是女同才是各種社會廣泛存在、並且被接受而無矛盾的;是在1990年代都市社會運動「同性戀=同性和同性」的定義浮現後,這些有男性成份的矛盾才無法被新型態校園女性主義「女」同志所容忍接受。
  • 3. 知名敘事之一,如音樂劇《搖滾芭比》(Hedwig and the Angry);或是朱少麟《傷心咖啡店之歌》裡的小葉,因為海安一眼偶然「好可愛,適合當男孩子」一句開啟了小葉的陽剛性,只為求得海安的愛。在台灣1990年代「同志運動LGBT」以前,有著很多尚未被後來框限住的性別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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