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鏗吟:同婚與種族】同性婚姻反黑人嗎?

2016/05/27
愛滋治療行動組織美國及全球健康政策部主任

翻譯/傅逸軒;校訂/何春蕤

2004年2月29日星期天,我在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出差期間正巧讀到《亞特蘭大憲法報》以封面故事大幅報導同性婚姻議題。在美國,喬治亞州是準備在州憲法中增訂文字禁止同性婚姻的地區之一(喬治亞州政府早已認定婚姻的定義是異性戀單偶配對,所以這個新修訂主要是個象徵性的動作)。然而這則封面故事令我感到最驚訝的是,它配上的照片裡看起來所有反對同志婚姻的亞特蘭大公民都是黑人。《亞特蘭大憲法報》並非獨特案例,我注意到在最近同性婚姻議題的報導和喧囂中,媒體總是高調操弄辯論中的種族政治層面。舉例來說,在新聞裡,舊金山同性結婚幾乎毫無例外是白人,而許多表示反對同性婚姻的卻都是黑人,在這個議題上黑人出現的比例遠遠高過一般晚間新聞裡黑人的出場率(戴手銬的黑人除外)。這個現象觸發我思考幾個問題:同性婚姻是個黑白議題嗎?同性戀社群與黑人社群是天生的盟友還是死敵?身為一個不渴望婚姻的黑人男同性戀,我的位置在哪裡?

同性婚姻與種族政治

我姊姊真心相信這股推動同性婚姻的力量其實並非掌握在男女同性戀手中,而是極右派偽裝的,目的是造成民主黨內部的分裂,進而清掃可能阻擋共和黨總統參選人小布希連任的絆腳石。其他絆腳石還包括他在任內發動極不受歡迎的伊拉克戰爭以及之後的佔領、國內失業率高居不下、以及布希團隊與財團之間利益相通的醜聞。

無論真相如何,大家要注意同性婚姻權深刻的糾葛著種族政治,而且毫無疑問的是,公眾對同性婚姻的反對有很大一部份財源來自各方基督教右派團體,包括「基督徒聯盟」和「家庭研究理事會」。後面這兩個團體與白人至上主義團體有著千絲萬縷的歷史和人脈關係,過去也曾堅決反對實現種族正義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然而一旦涉入同婚議題,它們就會訴求基督教忠誠信仰來拉攏黑人社群。例如1990年代「傳統價值聯盟」(Traditional Values Coalition)曾製作一部針對黑人教會的記錄短片《同權,特權》(Gay Rights, Special Rights),把同性戀伴侶描述成都是出自上層階級白人的性賤民,同時卻把黑人描述成純真、貞潔、道德優越。片中還將白種皮繩悅虐社群男同性戀的影像與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的〈我有一個夢想〉演講並置,使得保守黑人觀眾擔心民權運動被道德墮落的群體所接管。由於黑人在流行文化與大眾媒體上不斷被描繪成性慾超強的掠奪者(如皮條客及花花公子、騷貨及蕩婦、傷害白人女性的強暴犯、以及引誘白人男性的蕩婦),保守黑人因此轉而積極擁抱另外那個被美國白人強加在黑人身上的去性而道德優越的形象(如同黑人脫口秀主持人以及《前進天堂》和《綠色奇蹟》這類好萊塢電影裡的黑人智者/救主,這類黑人角色都可以回溯至奴隸時代忠誠養活白種主人小孩的黑人奶媽,和用故事說教的瑞莫斯叔叔那類漫畫角色)。

基督教右派因為有錢,又主導財團媒體,因此可以設定大部分美國人在同志婚姻權辯論中會遇到什麼樣的種族/性典範:同性戀都是富有的白人因此並不需要特殊的保護措施;黑人則皮膚黝黑,同質性高,看重社群,信仰基督,無性(或正統異性戀),道德優越,並擁抱正確「家庭價值」。諷刺的是,黑人家庭同時也一貫被描述為功能失調,再加上媒體和公共政策的覆誦傳播,嚴重打擊了黑人的自我認可,也影響到都會和鄉村黑人社群達到自給自足、自我維繫、自主自決的能力。缺乏穩定經濟來源、高失業率、缺乏有效預防和治理HIV的足夠預算、以及入獄的大批黑人(全美210萬監獄人口中有將近100萬是黑人),都顯示右翼「嚴懲犯罪」和「打擊毒品」修辭推動的公共政策嚴重破壞了黑人家庭(包括異性戀)。

面對上述這麼多專門折磨黑人社區的社會問題(我想起姐姐說同婚是基督教右派的陰謀),我們很好奇為何同志婚姻這個議題會在選舉年浮上台面,特別是當民主黨的票源逐漸凝聚時。民調顯示,這個議題有潛力讓民主黨內原本死忠的非裔社群離隊出走。就算幾位老牌民權鬥士(包括金恩的遺孀Coretta Scott King以及1960年代的民權領袖們John Lewis, Revs. Al Sharpton以及Jesse Jackson)長時間以來都支持法律平等保護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社群(這通常但不必然說他們就全然支持同性婚姻),右翼卻持續把同性婚姻(擴大來說其實就是同志的民權)和黑人族群的政治利益對立起來,讓保守黑人公開發言反對同婚(已經有很多人撰文指出部分黑人牧師收受右翼組織的酬勞,在講道時大聲疾呼反對同性婚姻)。儘管右翼試圖用他們的方式詮釋,但是許多黑人領袖(包含一些最近在電視上受訪的黑人領袖)都表示他們太清楚「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說法背後有何危險1。這樣說來,如果許多黑人領袖已經公開發言支持同性婚姻,那麼基督教右派為什麼還是能在黑人社群和同性戀社群之間造成分裂呢?

黑人流行文化中的恐同現象

基督教右派既利用黑人社群裡的恐同情結,也利用同性戀社群裡的種族歧視情結,所以才能成功的用同性婚姻來分裂黑人社群與同性戀社群。談到黑人社群的恐同情結時大多數人都會說到黑人教會對同性戀的反對立場,不過,雖然許多黑人教會對非異性戀的教友而言還是有些危險,但是黑人教會裡也有大批黑人男女同性戀,許多都在教會裡擁有權力和領導力的位置,像是引座員、合唱團成員/指揮、音樂家,甚至自己是牧師。但是,請先讓我揭穿一個常見的迷思,也就是說:黑人教會不等同於黑人社群,黑人社群絕非鐵板一塊,也不等同於黑人基督徒。絕大多數認同自己是基督徒的黑人根本不會參加教會;而一百多年以來,許多美國黑人一直信奉伊斯蘭教;還有為數可觀的黑人驕傲的認同自己是約魯巴人2、桑泰里亞教派信徒3、或無神論者。美國的黑人社群也逐漸形成族群的多樣性,在我們中間出現越來越多明顯可見的非洲人、西印度群島人、以及非洲拉丁人。在政治光譜上,我們真的也一直相當多元,保守派、自由派、激進派、甚至革命派都有(政治立場也不一定會和你所擁抱的宗教密切結合對齊)。另外,無論現在、過去,我們在性上面一直十分多樣,也有多重性別,我們最喜愛的「黑人歷史月曆」人物很多都是男同性戀、雙性戀、或女同性戀者。

雖然內部有多樣性,過去30年來,我們黑人卻被大眾媒體特別是嘻哈文化描繪成極度性化、超級異性戀的人種。黑人的超陽剛氣質最普遍的展現在嘻哈文化中,這也是美國文化裡恐同最顯而易見存在的場域。很大程度上這是因為白人唱片工業定義了我們是誰,並且把這樣的概念推銷給非黑人族群。請記住,過去150年來流行文化不斷向世界詮釋什麼才是黑人本質(Blackness)——從早期白人表演者畫黑臉表演,到後來黑人表演者以原相出場,現在則不論白人、黑人、或是其他族裔都努力表演「黑人本質」,因為它包含了性能力強度和暴力行為傾向,而這兩樣都被當成異性戀特質的展現。

隨著音樂錄相帶的出現,視覺展演變得和歌曲內容一樣重要,有時還更重要些。黑人嘻哈藝術家展演以街頭幫派和黑人國家主義革命為形式的陽剛氣質時,通常也會同時公開展現對酷兒的恐同與敵意,特別是針對男同性戀者的憎恨。最近DMX的饒舌歌曲和MV「社群在哪裡(Where the Hood At?)」就包含了近10年來最露骨和仇恨的恐同歌詞與影像。歌詞表明「同性戀」永遠都不可能也沒機會成為「兄弟們」的一份子,因為他根本就算不上「男人」,而歌曲和MV特別針對還沒出櫃的黑人男性,認為他們是「裝直」。然而雖然DMX不屑,「裝直」的形象還是被當成一種展演黑人陽剛的形式(不論本人實際的性傾向為何)。

然而,不只是商業取向的饒舌藝人有恐同傾向,深具反思性的嘻哈藝人如Common、Dead Prez及Mos Def都會透過歌詞,強調「緊密的黑人家庭」,因而強化了恐同。黑人男同志因為(理論上)沒小孩,因此被視為一定是反家庭的,而且一定是「強壯黑男」的相反。女同性戀(不想演出性行為來取悅男性窺視者)同樣被視為是反家庭的,也不屬於黑人社群。畢竟,在這個只把大屌視為黑男人唯一實體權力象徵的國度裡,一個女人「不要大屌」,那是全然不可思議的瘋狂。許多嘻哈作品裡也有類似的表述,這些嘻哈藝術家並沒有認真審視自己音樂裡再現的陽剛氣質,他們只在乎展現這些元素以獲得街頭的讚賞以及白人市場的消費。

的確,白人掌握了整體唱片工業(雖然也有幾個黑人企業家在內),也操控哪些影像可以播出。嘻哈音樂最大宗的消費者就是年輕的白人中產郊區男性,因此黑人陽剛氣質(或是整體黑人性)的展演其實是白男為白男製造的。由於白男總是把黑男描繪為充滿危險的性威脅,把黑女描繪成毫不設限的性玩物(黑女承受的性暴力很少被認真看待),把黑人性呈現為超級異性戀,這些簡化的再現對維持白人優越、白人父權、控制黑身體而言都非常重要。黑人只是白男之間交易過程中倒楣的中間人,然而我們黑人卻也和其他美國人一樣消費這些再現。黑人越願意接受這些再現當成事實,沒有看到它們其實是種族歧視的虛構假話,那麼恐同情結在我們社群裡就會越來越強。

種族與同性戀社群

黑人社群裡的恐同現象絕對是我們必須要注意的議題,但是在現實中,各種性實踐的黑人經常會遇到一個真實情況:白種男女同性戀認為,自己是同性戀,所以「很懂」什麼是壓迫,因此他們決不可能像白種異性戀那樣種族歧視。真是狗屁!美國首要建構的就是白人優勢,二話不說,只要你有白皮膚,就自然擁有超過有色人種的能動性和資源,連白女和非同性戀白人都毫不例外的共享這個優勢。白人男同性戀藝人Charles Knipp可以塗黑臉裝黑人巡演美國,從南至北到處都全場爆滿。2004年情人節週末Knipp在紐約市東村的Slide酒吧表演,整屋子的白人酷兒等著看他表演一個帶了19個孩子靠救濟金過日子的黑人母親——Shirley Q Liquor。還有,幾乎所有流行文化,像是電視影集〈威爾與格雷斯〉(Will & Grace)和〈同志亦凡人〉(Queer as Folk)裡的同性戀形象都是白人。不管有多少黑人女歌手在全美無數白男同性戀酒吧裡高歌娛眾(黑人奶媽轉型做迪斯可歌手),或者有多少白男同性戀挪用黑人女性的言語和其他黑人文化實踐,白人男同性戀仍然繼續佔據文化帝國主義者的主導位置,就像白人異性戀男孩挪用了嘻哈文化一樣(不容忽視的是,白種女人也開始進入嘻哈表演,這主要是瑪丹娜領頭的效應)。

只要美國還有種族對立,同性戀社群裡就免不了種族對立。然而,1990年代白人同性戀社群轉向主流化,卻更進一步將非異性戀有色人種推出了運動。

造成同志圈分裂的原因在於:要想在美國晉升成主流一員,就必須看起來夠「白」。由於「白」是正常的基準,我們就需要同時探究還有哪些標籤或機構被我們社會視為正常的基準,包括家庭、婚姻、服役……等等。運動一旦追求「正常」,最終圍繞著像婚姻這種可疑的建制(也包括異性戀正常家庭結構)進行爭戰,那就不足為奇了。另外,針對「家庭價值」(不管定義或寬或窄)的辯論總是以白種為核心,而且總是反黑人的。非裔歷史研究者Robin D.G. Kelley在他的專書《你媽功能失調了》(Yo Mama’s Dysfunktional)指出,聲名狼籍的莫尼漢報告是把黑人家庭結構描寫為功能不良的最惡劣例子4,報告中的描繪直到今日仍然影響著媒體討論黑人家庭的方式,也主導著法律執行和公共政策如何控制黑人。黑人家庭既然被呈現為功能失調,難怪大批黑人孩童會透過寄養以及越來越常動用的監獄(所謂青少年拘留中心)落入國家的手裡。這種環境也形成許多跨種族領養的案例,白種同性戀伴侶會利用國家對待黑人家庭的方式趁機收養黑人小孩,反正這些小孩比比皆是,又不會像白種、亞裔、或拉美裔的小孩那樣健康而搶手。換個角度想,要是黑人家庭不再一體被醜化為功能失調,不再被監獄擴張及福利政策「改革」而犧牲,造成黑人家庭不穩,那麼或許我們黑人的兒童就不會這樣大批的移出家庭,那麼一開始就不會有收養或寄養的現象出現。說穿了,白人同性戀社群不斷使用白人同性戀家庭的圖像,也絕非偶然,因為黑人家庭不管是異性戀、同性戀或其他形態,總是會被描繪成功能失調。

另外,前面提過白人同性戀社群認為自己承受了性歧視,很「了解」種族歧視,因而採用黑人民權運動的語言和意識形態來進行自己的運動。這個做法已經導致黑人與同性戀兩個社群之間的尖銳分裂。作為一個黑人同性戀,我覺得我必須介入這個在各方面都很有問題的辯論

黑人社群與同性戀社群:天生盟友或死敵?

1990年代同性戀社群逐漸右轉,並開始用民權運動的語言來說同性戀權利。即便今日在同性婚姻的辯論中,我都曾聽到無數整潔乾淨、吃好睡好的白人男女同性戀在電視上自稱是「次等國民」。最早替同性戀伴侶證婚(並因此激怒紐約州長Pataki)的紐柏茲市市長Jason West曾經說:「那些不願看見同性戀結婚的人也會叫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Rosa Parks5坐到公車後面去。」這種對比可把黑人惹惱了!黑人異性戀者的憤怒或許有時會以頗為恐同的方式表現,但是重點是,黑人群體厭倦了其他人種綁架黑人的奮鬥來圖謀己利,卻從沒讓黑人得到相對的回饋,同樣的,黑人非異性戀者也很憤怒我們的黑人性、黑政治修辭、和黑奮鬥過程被偷走,讓別人獲利。白人把Rosa Parks的民權抗爭精神綁架到白人同性戀的運動裡,這個做法漠視了一個重要的事實:住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或別的城市的白人同性戀,可能都曾很樂意的叫黑人坐到公車後方有色人種區去。著名黑人作家James Baldwin在長文〈街頭無名〉(No Name in the Street)中就寫到民權運動時代他到達一個南方小鎮時如何被當地的白人警長動手搜身。

1955年Rosa Parks因拒絕讓座給白人乘客而遭逮捕,後續引發聯合抵制公車運動。有人將同婚問題與黑人境況相比,但兩者真可相提並論?

把「同性戀民權運動」等同於「黑人民權運動」的類比始自1990年代早期,主要是由「人權戰線」(Human Rights Campaign, HRC)以及其他以白人同性戀者為主的組織推動的。人權戰線並沒有任何可見的黑人領袖,也沒有得到(異性戀或同性戀)黑人盟友的實際支持,它推動這個類比反而促成了以下結果:(一)白人同性戀運動挪用黑人民權運動的文化資產,這激怒了黑人社群,也造成黑人異性戀社群質疑黑人非異性戀社群的忠誠,最終導致黑人非異性戀社群的進一步孤立;(二)基於人權戰線挪用的類比,(白人)基督右派獲得了新的彈藥,可以和黑人牧師建立關係,在講壇上同聲譴責同性戀權利;(三)在同性戀社群主流化的努力中創造一個場景,讓男女同性戀等同於上層白人階級。這些結果意味著非異性戀的窮人和有色人種只能有一種社會可見度,那就是只會被通告費鼓勵在像是Jerry Springer主持的八卦談話節目裡現身,戲劇性的把自己演成也因此被人看成是欺騙、暴力、和病態的。

黑人社群和同志社群之間既然有著困難而麻煩的工作關係,又沒有明確的結盟策略,那麼同志社群怎麼可能在當下這個最艱難的時刻期待黑人社群會大規模地支持同性婚姻呢?最近由黑人、非異性戀者、及異性戀者組成的一個新聯盟正在黑人社群內部推動同性婚姻平權,看來是想要銜接起原來的斷裂關係,並且說明同志婚姻不只是白人的事。可是,真的不是嗎?

同性婚姻是反黑人的嗎?

作為一個黑人同性戀男子,我並不支持此刻同性婚姻的推動。雖然我不認為自己可以代表所有的黑人同性戀族群,但是我確實相信同性婚姻的宣傳操作手法是將黑人族群放在想要操弄我們的兩大白人群體之間。其中之一是本質上就反黑人的基督教右翼組織,他們透過信仰與黑人建立虛假的聯盟,來傳播他們的反同思想以及法西斯計畫。第二個則是白人同性戀民權團體,他們也是反黑人的,然而他們想讓黑人相信爭取同性婚姻就等於反對種族隔離制度的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s)。但是,只要仔細檢驗就會顯示,白人同性戀者想要達到黑人女作家bell hooks所謂「白人至上主義的基督教資本主義父權體制」的最後障礙,根本無法與美國黑人世世代代遭受壓迫的殘暴恐怖歷史相提並論。這個「白人至上主義的基督教資本主義父權體制」根本就是反黑人的,沒有任何民權能在這種體制中讓黑人得到真正的解放。事實上,「民權」實施已經足足40年,美國社會的權力結構並沒有任何本質上的改變或調整,在本質上種族歧視的機構裡出現幾張黑人面孔很難算得上是進步。

有鑒於目前以白人異性戀為準的家庭建構,婚姻建制和核心家庭也都被用來對付黑人,我認為支持同性婚姻就是反黑人(同時我也相信婚姻制度在歷史上都是反女人的,並且基於這個緣由不支持婚姻體制)。現下我不知道我是否是完全反對婚姻制度,但是我知道,若要獲得我對同性婚姻的支持,這個運動必須採用嶄新的說法和構思。此刻白人同性戀社群和基督教右派一樣,對同婚運動被建構成現在這個模樣都難辭其咎,包括他們究竟代表誰說話,以及對黑人民權運動話語的挪用。

除了目前運動的設計構思,我在同婚議題上也有掙扎,因為目前我們社會(特別是黑人社區)的恐同現象和種族主義強度都很高,即使同性婚姻合法,白人都將比黑人更能使用這個權利。尤其是貧窮的黑人,無論何種性取向或性別,都持續受迫於基本的民生需求(住房、食物、有利潤的工作)。有些黑人(特別是男性)可能根本不會嘗試進入同性婚姻,一方面因為黑人社區裡的恐同,他們甚至不認同自己是「同性戀」;另一方面則因為種族主義的白人酷兒持續主導公共論述對同性戀的定義,這種定義卻完全不包含嘻哈世代的黑人。

我完全可以理解各個種族及階級的非異性戀者可能基於希望自己的愛情被認可而欣喜地推動同性婚姻,或著也會想要獲得婚姻關係中所帶來的實際好處——像是提供伴侶醫療保健(前提是二人之中有一人從工作上獲得了健保),不須被檢視或大驚小怪處理的醫院探視,以及已故伴侶名下資產的掌控權。但是同性戀婚姻本身不是通往真正、系統的解放之路,因為它完全無法處理我作為黑人同性戀男性的最關鍵需求,無法確保我能夠和我的愛人、配偶或是男妓安全地走在社區的街道上而不受到嘲笑、攻擊甚至謀殺。同性婚姻無法充分處理恐同或恐跨,因為同性婚姻仍然意味著二元對立思維,跨性別人口在這個辯論裡根本就沒有空間。

同性婚姻對全體黑人意味著什麼?

那麼同性婚姻對黑人而言意味著什麼呢?特別對黑人非異性戀者有何意義呢?當我看到十年來同性婚姻運動都是以種族主義的態度經營的,難道我還應該支持這項運動去說服那些黑人異性戀一起加入同婚陣線?當我已經知道我的黑人社區裡——不論任何取向或性別——大部分議題就是我們每天必須面對的攸關生死的問題,像是住房不足、缺乏醫療保健、HIV及愛滋病、警察暴力,和一整個黑人世代在美國可怕的監獄系統裡被全面封閉時,這絕大多數的生存問題卻都不如同婚議題來得備受重視。我們這些非異性戀黑人要如何以此為契機,來處理我們社區裡的恐同、恐跨與厭女?如何療癒那些被孤立、邊緣化、恐懼所形成的巨大傷口?我認為唯有徹底瓦解支配和控制的系統才能為我們所有人一起帶來解放。

最後,我也同意另外那些反對同婚的黑人:那些跟我一樣的同性戀者,或是異性戀者、女性主義者、基督徒、穆斯林等等。但是我不想只聽到聖經利未記或其他宗教道德勸說中的引文,我想要參與一場有意義且富批判性的討論,討論這些議題對我們全體而言有何意義。這也就意味著我必須在我社區裡毫不畏懼的做自己,而你(們)必須不怕我。我會與你(們)共同奮鬥,但我必須知道你也會在背後挺我。

本文原標題為"Is Gay Marriage Anti-Black?",2004年3月5日發表。
  • 1. 譯註:「隔離但平等」是美國憲法的法律信念,它認定種族隔離並未違反憲法14條修訂案(這個1868年的修訂案保障全體公民在憲法下享有平等的保護),因此只要提供給各個族群的設施符合平等的原則,那麼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有權要求這些設施維持種族隔離。資料來源:wikipedia
  • 2. 譯註:約魯巴族居住於奈及利亞西南方,1680年到1730年之間每年約送出兩萬名黑奴到歐洲和美洲大陸,他們的文化深深影響了美洲,特別是巴西和古巴,乃至現代的美國東部城市,仍可看到明顯的約魯巴文化痕跡。資料來源:潘罡〈約魯巴族的生育觀〉,中國時報,2003年11月26日。
  • 3. 譯註:Santero/a 是指Santeria宗教裡的祭司。此宗教是目前古巴社會中最受尊敬也最受歡迎的宗教信仰。然而Santeria並非發源於古巴本土而是來自西非一帶。由於古巴早期受西班牙殖民統治,是蔗糖、煙草、甜酒的重要產地,故須要大批的勞力供給,於是從西非奈及利亞、喀麥隆、貝南、剛果等地運來了大量奴隸人口從事田野耕作。他們帶來了許多非洲的傳統風俗與文化,久而久之便融入了古巴人的生活中成為不可或缺的一部份。資料來源:闕佳雯〈古巴音樂的宗教風〉,大大樹音樂。
  • 4. 譯註:美國社會學家Daniel Patrick Moynihan在詹森總統麾下擔任副勞動部長時,於1965年出版研究成果《黑人家庭:國家行動之必要》。
  • 5. 譯註:1955年Rosa Parks在公車上拒絕讓座給白人乘客而遭逮捕,引發聯合抵制公車運動。美國國會後來稱她為「現代民權運動之母」。
責任主編: 

Kenyon Farrow

前紐約「追求酷兒經濟正義組織」(Queers for Economic Justice, QEJ)執行長,現任愛滋治療行動組織美國及全球健康政策部主任。曾獲同性戀雜誌《出櫃》(Out)選為2008年「100位出櫃名人」之一,也是同性戀雜誌《提倡》(Advocate)2010年美國「40位未滿40歲的LGBT領袖」之一,並被「黑人娛樂電視台」(Black Entertainment Television)選為2011年「現代黑人歷史英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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