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531華航集團勞工大遊行
拒絕84-1奴工條款,要華航合理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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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一、時間:105年5月31日下午兩點(預計下午三點半抵達華航台北分公司)

二、地點:交通部→林森南路→南京東路→華航台北分公司(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131號)

三、訴求:拒絕84-1奴工條款,要求華航合理分配利潤

四、共同參與團體: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修護工廠工會、華信航空工會、桃勤工會、華膳工會、華潔工會、華夏工會、華儲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自從2009年兩岸直航以來,航空產值已破千億,然而航空業從業人員均在超時工作、血汗勞動之狀態中執勤,光以華航集團這五年來,就發生了12起重大勞資爭議,其中不乏積欠工資、工會幹部解雇、罷工等從小到大的抗爭行動;特別在2015年,不但聚集了上千名空服員在華航台北分公司抗議、機師工會罷工投票、甚至集團內最底層的華潔洗滌工人進行罷工行動,這些都顯示出華航集團的管理出現了嚴重的問題,而勞工用他們的血淚發出憤怒的聲音和抵抗。

而今年的5月31日,時值華潔工會罷工的一週年,華航集團底下所有的勞工都團結起來,發起「531華航集團勞工大遊行」,要求華航公司應該要阻止如此對待勞工的惡劣態度!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目前的資方版勞基法第84-1約定書充斥著過勞風險的條款,包括每月總工時上限高達220小時,比勞基法的174小時還多出46小時,而桃園報到會導致空服員的休時遭到壓縮,更暴露在疲勞飛行的風險之中,然而對於空服員職業工會所提出來的條件,華航公司均以「簽署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來回應,甚至抹黑工會不拒絕溝通,實際上是因為如此過勞的約定書空服員不敢簽!

華航修護人員目前面臨修護人力外包的危機,華航公司成立台灣飛機維修公司,表示「新飛機給新公司修,舊飛機給華航公司修」,導致修護工廠2000多名人員的工作權遭到嚴重影響,而當修護人員成立華航修護工廠工會,不但遭到資方打壓,更在日前遭到勞動部撤銷牌照,徹底剝奪勞工的團結權!

機師工會於去年進行罷工投票之後,達成年休假116天的協議,然而歷經一年,華航竟然擺爛表示排不出機師的休假,漠視機師的疲勞!

而對於子公司工會而言,長期以來華航壓低費率、壓低單價,要求子公司以不合理的方式回饋母公司,進而達成對子公司勞工的向下剝削。子公司每年都要上繳盈餘給母公司,造就母公司的輝煌營收,但是對於調薪、年終獎金的分配上面,子公司都處於被打壓的狀態,利潤並沒有相對應的合理分配。

五年間(2011年-2016年)華航集團之勞資爭議

年度

事件

勞資爭議內容

2011

華夏公司定期契約工勞資爭議案

華夏公司長期違反使用定期契約工。

華膳工會爭取待命期間工資

華膳公司未依法給付機坪作業人員之待命時間工資。

2012

華信工會爭取年終獎金

華信工會為爭取合理之年終獎金,包圍華航總部遊行抗議。

台勤公司四名工會幹部解僱案

台勤工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及會員代表,為爭取年終獎金遭到台勤公司解雇,甚至導致被解雇的會員代表太太自殺身亡,至今仍在訴訟中。

2013

華航工會第三分會常務幹事卓棕偉解僱案

卓棕偉為爭取合理工時、拒絕紅眼航班,遭到華航公司解雇。

2014

華航工會第三分會「補人力、要飛安」行動

為抵制紅眼航班、缺額派遣等問題,華航三分會號召100人至桃園市政府抗議。

2015

0122年終憐荒尾牙餐會

為爭取年終獎金,華航三分會號召一千人於華航台北分公司前集會

機師工會罷工投票

為爭取合理工作條件及待遇,機師工會罷工投票,成功爭取調薪以及休假

華潔工會罷工

由於長期低薪資、長工時,華潔工會進行罷工,成功爭取調薪25%、反外包、禁派遣、減免外勞膳宿費及反搭便車條款。

華航工會第三分會抗議高跟鞋

華航三分會抗議穿著高跟鞋導致雙腳變形,員工應可以穿著適合之平底鞋執勤。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及中華航空修護工廠工會成立聯合誓師大會

由於既有的工會體制無法如實反映勞工聲音,故空服員與華航公司修護人員另外成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以及中華航空修護工廠企業工會

2016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抗議勞基法第84-1條殘害空服員

華航公司要求空服員簽署資方版本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工會要求勞動部應表態反對華航作法。

531華航集團勞工聯合大遊行

1.        拒絕資方版本的勞基法第84-1條

2.        要求華航暫停實施桃園報到

3.        要求給予機師116天年休假

4.        子公司要求華航公司應給予合理調薪及年終獎金分配

 

[常見Q&A]

問:為什麼華航空服員要成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答:華航空服員原隸屬於中華航空工會第三分會,之前亦曾經為了補足人力、爭取年終獎金、制服鞋子等議題進行抗爭,然而,華航工會均未給予華航工會第三分會任何協助,甚至拒絕針對超時工作議題申請勞動檢查,為了爭取勞工的尊嚴,故華航工會第三分會之空服員另外成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問:為什麼這次空服員會走上街頭?

答:華航於5月5日要求空服員簽署資方版本的第84-1約定書,並且強制執行桃園報到,這會導致空服員超時工作、休時壓縮的過勞危機,亦對飛行安全有所傷害,無奈華航公司至今仍不願暫停6月1日桃園報到的措施,並且要求空服員簽署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導致空服員群起抗爭。

問:華航公司版本的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有什麼問題嗎?為什麼空服員不願意簽署:

答:

(1)    本會深知空勤行業之特殊性,越洋航線因無法中途地停,確有適用勞基法第84-1條之需求,然而華航公司濫用該條文於區域航線,導致空服員之每月總工時、每日正常工時、國定假日出勤、女性夜間工作以及基本的每七日休息一日,都被屏除在勞基法的保障之外。

(2)    勞基法適用之勞工,每月工時為174小時,然而目前華航公司的84-1約定書版本中,表示空服員每月工時可達220小時!本會於去(2015)年度即向華航公司遞送工會版的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籲請華航公司與工會立即展開工會版本的協商,而非強行要求空服員簽署有過勞疑慮的資方版本,然而華航公司遲不回應,為保障勞工身心健康以及飛行安全,工會實在無法同意有過勞疑慮、疲勞飛行的約定書。

問:華航公司對外表示,是空服員職業工會不願意進行溝通協商,執意要抗爭,這是事實嗎?

答:本會本著誠信協商原則與華航公司進行調解,然而華航公司對於本會多項訴求,均以「需簽署勞動基準法第84-1條約定書」作為條件。勞基法第84-1條係勞基法的後門條款,排除勞基法第30、32、36、37、49條之適用,有超時工作、疲勞飛行之疑慮,為維護勞工身體安全健康,亦為了飛行安全著想,本會實在無法同意資方版本的約定書。

問:華航公司表示,空服員提供勞務的地點在桃園機場,所以桃園報到聽起來蠻合理的啊,通勤時間為什麼要算入工作時間?為什麼工會要抗議?

答:

(1)    通勤時間計入工作時間,是空服員任職華航以來的勞動條件,華航未與工會協商即片面更改勞動條件,違反雙方訂定的勞動契約!

(2)    空服員工時與休息的算法與一般地面工作者不同,空服員的休息時間是依據工作時間的長短,舉例來說,工時超過12小時,休息時間是24小時;若工時未超過12小時,那麼休息時間只有12小時。

(3)   現行的工時計算方式是,起飛前140分鐘報到,落地後60分鐘報離;華航的新制度是起飛前90分鐘報到,落地後30分鐘報離,表面上看起來工時縮短了80分鐘,但實際上空服員的工作量並未減少,被縮短的這80分鐘空服員依舊要作地面安全檢查、免稅品及帳款清點、協助行動不便旅客下機等等工作。

(4)    因此,表面上看起來工時是縮短了,實際工作量並未減輕,華航只是在做表面工夫,扣除這80分鐘之後,目前違法超時的航班都合法化了,而空服員的休息時間也被壓縮,公司在排班上面更會壓榨空服員。

(5)    六月份的新班表中,已經開始有許多連六、連七的航班出現,過去「台北-曼谷」來回班結束之後,是不能夠再接飛「台北-香港」來回班,但是在六月份新制度實施之後,華航公司都可以這樣操作,所謂「權益不變」根本是騙人的幌子!

問:中華航空公司說,華航工會已經在2005年11月4日簽署一份協議書,內容表示客艙組員至桃園的報到報離,比照前艙(起飛前90分鐘報到,落地後30分鐘報離),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抗議似乎沒有道理。

答:

(1)2005年11月4日由華航工會所簽署的協議書(以下簡稱1104協議書),內容有多項違反勞基法的項目,包括工時超過14小時後才開始計算加班費,這已經違反強行規定,實屬無效。

(2)由於1104協議書有多項違法侵害勞工權益的條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認為此份協議書係為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協議書,對此強力譴責華航工會。

(3)1104協議書中,亦有員工福利條文資方應履行但這十年來均未履行。該份協議書無論在內容或是執行上面,實有諸多問題,近兩年來華航工會第三分會不斷要求資方應另訂新約,以替代十年前的1104協議書。

問:如果華航執意要在6月1日執行桃園報到,請問工會接下來會有什麼動作?

答:工會已於5月27日與華航公司召開調解會議,遺憾的是資方硬是要求桃園報到以及不肯撤回資方版本的勞基法第84-1約定書,華航資方態度強硬,導致會議破局。本會近期將進行罷工投票,屆時將視投票結果,再決定是否進行罷工,非不必要不使用激烈手段,但華航公司若持續以強硬態度面對工會,甚至要求會員簽署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的賣身契,才願意同意工會所提出之條件,為維護飛行安全及勞工權益,本會斷無接受之道理,懇請各位旅客諒解。

活動日期: 
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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