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修法不只砍七天假
工時「彈性最大化」才是真強盜!

2016/06/08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勞動部昨(6/7)日召集八大工商團體、各外國商會、十大總工會,以及相關部會與縣市政府,討論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民進黨政府上台僅19天,卻立刻端出史上最倒退的《勞動基準法》修改版本,表面上說是落實週休二日,實際上是配合資方,暗渡陳倉,讓工時制度全面崩毀!

勞團痛批民進黨《勞基法》修法,已從「畸零工時彙整」,偷渡變成「彈性工時」,未來更變成「工時銀行」,將造成工時制度的全面崩壞。(攝影:宋小海)

魔鬼藏在細節裡:修掉兩個字,含意大不同!

外界以為本次《勞基法》修法,是為了消彌7天國定假日爭議,以及落實週休二日,故將《勞基法》第36條修正為『每七天有一例假、一休息日』。但配套修法的勞基法第30條及30-1條(俗稱變形工時條款),卻把原來條文所列「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改為「『二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

看起來只少了兩個字,但實際意義大不同!過去雇主只能拿每二週的16小時去分配,修法後雇主可以把二週的全部80小時,透過班表變形調移後,增加勞工每日工時,且不用付加班費!勞基法的變形工時條款,已經從「畸零工時彙整」,偷渡變成「彈性工時」,未來更變成「工時銀行」,這難道不是工時制度的整體崩壞?!

落實週休二日  先廢止違法函釋!

日前7-11大夜店員連續工作8日引爆爭議,看似違反『7休1』,但其實按照內政部民國75年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釋,這種排班一直都是合法的!因為「法條沒有指定例假是哪一天」,雇主只要第一個星期的第一天與第二個星期的最後一天主張是給予例假,則兩個星期拆開來看,都符合「7天休1天」的要件,所以會形成「中間連續工作12天為合法」的情況,也就是所謂例假「週期論」。

這是勞動部對於何謂每七天休一天的真正理解!勞動部不敢明講,但該函釋目前仍然持續有效,且所有行業均可均適用。因此地方主管機關的勞動檢查人員就算查到連續工作12天,也只能視為合法,根本無法開罰!「例假週期論」這個函釋不廢,全台灣的勞工就一直處在『作12休2』的處境下,何來「7休1」或「7休2」!

變形工時真好用:連續工作10天合法,哪來週休二日?

就算廢止前項函釋,以新版週休二日條文「雇主依三十條第二項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連同休息日應有四日,不受第一項(按:即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之限制」。客觀上來說,所有「號稱」實施二週變形但實際上只是要使勞工集中上班的雇主,搭配休息日要求勞工出勤,班表仍然可以使勞工連續10天工作,完全合法,何來週休二日?!

假日加班費降低,資方當然同意增設設休息日!

過去休假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勞委會台83勞動一字第102498號函解釋「加倍發給」是「加發一日工資」,因為「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滿8小時,亦已無法充分運用假日」。但現在修法版本將「休息日加班」併入一般「延長工時」計算,改採「按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亦即若休息日要勞工加班兩小時,雇主也只要發兩小時加班費!休息日的原意旨已經完全喪失,只是更方便雇主呼之即來、揮之即去,還可以少付加班費!這根本是拿增加休息日騙勞工,卻用降低加班費安撫雇主,民進黨這是明目張膽的偷勞工工資!

立法理由已經消失  變形工時就該廢除!

民國91年《勞基法》修正案增修「變形工時」條款時,其立法理由略以「因法定雙週84工時,則平均每週會出現零碎工時二小時,為利事業單位能將零碎工時集中利用,減少勞工出勤次數,以利休假時間整體運用」。所以很明確是要把畸零工時分配到正常工作日,而非給兩周內所有工時班表彈性變形之用。但雇主長期濫用變形工時,搭配加班費給付不足或轉為(勞工休不到的)補休,讓台灣勞工實際工時一直排名在世界前五名之列,而實質薪資16年沒漲!而民國105年1月1日起實施法定工時每週40小時,已無零碎工時問題,既然立法理由消失,變形工時條款就該廢除!

民進黨重返執政  砍勞工再掛保證?

讓台灣青年勞動者實質退休金減少的「勞退新制」,就是在民進黨上次執政時一手完成;而現在民進黨剛剛重新奪回政權,執政19天,就端出這樣的『大菜』,可見對砍殺勞工毫不手軟,一如既往!更何況根據中央社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6月1日已召集勞動部及經濟部官員,與各工、商總會達成共識,最後確定將維持國民黨政府砍七天國定假(只紀念不放假)的決議,附帶勞工每週「一例一休」作為配套。

而細看勞動部修法條文才發現,原來能讓資方團體同意點頭的原因,不只是七天假將變成「只紀念不放假」,更是讓工時彈性極大化,可使雇主獲得排班的最大便利、甚至還可大幅節省雇主加班費成本,難怪柯總召一出手,官資雙方立刻達成共識,決定聯手推動修法版本,趕在今年10月1日要上路!民進黨一執政,立刻向資方輸誠,這種動作,只能說令台灣勞工瞠目結舌!本次勞基法修正,將是史上最爛、最惡劣的修法動作,只能靠台灣勞工的團結,一起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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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呼籲要投老宋了,就是有人還在那分台灣外省,自稱台灣人的有比較愛台灣嗎?愛台幣吧!

把好事做成壞事的勞動政策
2016年11月17日 上報 簡錫堦

勞工不滿「一例一休、砍七天國定假日」,如影隨形地展開抗爭行動,突襲黨團總召柯建銘辦公室、民進黨黨部,甚至以絕食抗議。蔡總統坦承這是民進黨有史以來最痛苦的事情。長期以來自詡與弱勢團體站在一起的政黨,竟成為弱勢團體譴責,有如寇讎相對,當然刺痛蔡英文的心。
其實民進黨比國民黨更理解勞工,也想展現照顧勞工的誠意。例如華航罷工事件迅速解決、妥善處理抗爭兩年多的高速公路收費員失業補償,甚至不理會資方抵制,調高基本工資月薪5%、日薪10%;最近行政院會也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案,明訂雇主未繳退休金,勞工的債權優先於普通債權,公司負債時須優先清償勞工的退休金,保障勞工權益。比起前朝,可說較照顧勞工的政黨。
執政未及半年已完成這麼多友善勞工的政績,卻因一例一休和砍假處理不當,一切好事多被漠視了,只留下執政者與勞工形同水火、陷蔡政權「擁抱資本家欺負勞工」的形象。
民進黨視勞工為「夥伴」,而勞工對民進黨也有所期待。勞動部延攬勞工陣線頭人入閣,理當了解勞工立場和訴求,在黨內替勞工建言,削減政策障礙。至少也要建立信任機制,進行有效溝通,傾聽政策草案修正建議,謹慎調整。勞工內閣發揮導正民進黨影響力,以免傾斜資方,與勞工為敵,變成第二個國民黨。
蔡政府若能公開承認,我國相較於國際,工時屬較長的國家,以往太過依賴長工時低工資,反使我國產業無法升級,迅速落入四小龍之末。在人工智慧機器人將逐漸替代人力的時代,大幅縮短工時,讓一份工作兩人分享以促進就業,成為潮流。蔡政府的工時政策應有此進步思維,以縮短工時逼使企業轉型,走向高附加價值產品的生產模式;讓勞工多休假,有時間自我成長,增強創新能力,貢獻企業。而且休假促進消費,使內銷需求旺盛,拉抬景氣,有利經濟發展。
花更多時間說服企業老闆,定調此方向,協助企業克服困難,逐步推出政策改革時弊。相信資本家了解,若不跟進此路徑,企業只能苟延殘喘,終遭淘汰。台灣是全球稅負最低國家,工資也是同級工業國最低,勞動生產率卻最佳。老闆們若以出走要脅,只是虛張聲勢,不然就是自願下流,受困低階產品路徑的死胡同。
台灣八成以上為中小企業,雇用勞工最多。許多中小企業訂單不穩定,無充足人力,趕貨時全靠勞工加班。蔡政府顧慮到若實施周休兩例,中小企業因不能任意加班,難以經營,將發生倒閉潮,造成大規模失業,不但傷及經濟發展,更危及執政。因而有「一例一休」及「砍掉七天國定假日」的提案,卻未與勞工團體事先溝通,讓其理解執政現實的困境。在拍板定案後又迅速在立法院闖關,至此和勞工的信任度降至冰點,關係破裂。
政策推動不宜急躁,勞資兩邊充分溝通說服非常必要。只見屈服於資方,未見提出遠見方向幫助產業升級,說服資方支持周休二日,縮短工時與國際接軌。說服勞工的手法更是粗造,當勞工反對一例一休政策時,馬上用增加休息日加班費,加發1.34到1.67倍給付,試圖化解。不願說清楚,加上休假的當日薪資,應為2.34到2.67倍才算加倍發給。
安撫勞工抗議砍假,以「全國一致」之說無法彌補勞工薪資和休假的實質損失,又說將以增加特休假來補償。我國滿一年年資的特休假僅七天,不及其他工業國家的三分之一,本來就該調高,卻曖昧不說調高幾天,怎說服勞工?
倘若和勞工採如下的溝通方式,或可避免今日痛苦的處境。首先公開上述縮短工時大格局主張,表明執政立場。讓勞工理解周休兩例現實的困難在於中小企業,共同思考如何讓中小企業度過衝擊期;怎樣由一休一例走向完全的周休二日。若暫時通融中小企業休息日必要加班時,須備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發給含本薪2.34到2.67倍加班費,以費制量。最重要的是訂定「日落條款」,三年為限,從此落實周休二例。給中小企業三年調整期,扶助企業轉型,降低政策衝擊,也給勞工團體周圓的思考,一起來落實。
關於砍國定假日必須和增加特休假一起考量,若比照與我國同級的韓國,國定假日為15天,只砍掉4天,刪除威權時期的假日,年資一年的特休假由7天增加為15天。這僅是國際低標,未來朝向歐洲先進國家標準,以20~30日為努力方向。相信對勞工有說服力,得到支持。
台灣需要中間偏左的政黨,才能制定自由、平等與團結的制度,締造和平進步的理想國。

※作者為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