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工會打贏東海大學,勞作助理全面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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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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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6/14)日,教育部、勞動部與相關代表於「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定位暨學習活動審議平台會議」做出決議,認定東海大學工會提案之「勞作助理」與「衛生助理」學習含量不足,不屬學習型助理。

年初,東海大學工會發現校方片面修改章程,將管理基本勞作生之「勞作助理」、打掃教學區廁所之「衛生助理」等全數劃為學習型助理,逃避應有勞權保障。隨後工會便開始與校方進行協商,但談判未果。因此,工會根據程序,將此爭議提交勞動部與教育部共同之「學生兼任助理審議平台」進行認定。

東海大學校方認為勞作教育助理為「教學助理」,且修習「進階勞作領導實務實習」課程;衛生助理也修習「勞作職場倫理實務實習課程實習守則」課程,因此應為學習型助理。

工會方則根據勞教處自行頒佈之課程、工作守則,以及工會對基層學生受僱者的訪談資料,指出東海大學對助理有指揮執行監督權,且勞務成果歸屬於校方。並有明確之工作項目規定、檢查標準、請假手續與懲處規定、雇主提供勞務工具之證明。
另外,東海大學主張之課程,工會調查後發現實際上均不存在,授課教師為勞教長,但從未出面授課,僅由組長、區隊長每週進行十來分鐘課程日。且校方強調「重視學習」,但課程卻顯然是為了逃避勞動保障才於104學年匆匆推出。
而目前校內各助理遲到扣薪、曠職解聘等工作規定,也劣於勞基法規定,欠缺保障,甚至衛生助理至今仍有「公廁髒亂造成校方被市府開罰,由衛助自行負擔罰款」的規定。

爭議既然落幕,工會近期將發動勞動檢查,並呼籲東海大學校方於下學年度確實為勞作助理與衛生助理提供完整勞雇保障,並在修訂相關工作辦法時與工會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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